易小川干笑,还以为自己老婆,被这区区三万块给吓到了。
“川哥,你是不是在外面很辛苦,很不容易?”她又来到易小川身后,主动用小手帮忙捏肩。
林静柔虽然异常高兴,但她也知道,易小川出门才一千块钱,十来天时间,就赚了三万块钱回来,这其中肯定会很艰辛。
“有啥好辛苦的,你在家里不是一样也很辛苦,就算老公在外面拼死拼活,也不觉得辛苦。”易小川笑了笑,将林静柔拉到了面前。
他不会说出自己这几天怎么过的,更不会说,自己还流浪街头,差点回不来,因为他害怕林静柔担心。
“静柔,现在我们可是腰缠万贯了,你想买什么,想要什么都可以实现。”他拉着林静柔的小手认真说道。
别看三万块钱不多,但是在那个年代,完全可以在小县城买一套房子。
而且在农村上,一般的家庭别说三万,三千都不一定能拿出来。
林静柔坐下,两只手撑着脸蛋,似乎在思考该如何处理三万块钱。
“嗯...我现在也不缺啥,要不把钱存起来吧?”她思考了一番,这才说道。
以前赚一千块钱,她想存起来,现在赚三万块钱,依旧是那个想法。
易小川却是笑着摆手:“存钱可是最笨的方法,聪明人都是钱生钱,如果你以后想要自己拥有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更多的钱。”
“那么,我们就应该,把这笔钱,拿去做更多的事情。”
在易小川心里,早就计划好了如何安排这笔钱,他让林静柔拿主意,也不过是征求妻子的意见,相互尊重而已。
随后他又将自己还欠着货款的事情说了一遍,把心里的真实想法,告诉了林静柔。
这么大一笔到手的钱,林静柔还是舍不得,但她也知道,现在老公很有本事,如果给他的话,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趁着人还年轻,能多赚一点算一点,等哪一天老了,一分钱也赚不到的时候,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存款,那才是最悲哀的。
“静柔,这一万块钱,你先拿去存着。”xǐυmь.℃òm
“这一万块钱给我做本金,我要继续做生意,赚更多的钱。”
“这一万块钱,除去欠的货款,剩余的钱,我们日常开销,你认为怎么样?”
易小川将桌面上的钱,分成了好几份,每一份都说明了用途。
他是一个很诚信的人,既然欠着货款,肯定要给,不会只做一次生意。
但是把钱全部拿去做生意,林静柔心里肯定也有些不舍得,所以先存一万有个安慰。
“那好啊,不过我们平时用不了这么多钱,都拿去存着!”林静柔答应了下来,把货款剩下的那一叠钱,也打算拿去存着。
易小川无奈的笑了笑,女人嘛,总是想着多存点钱,这样以后家庭的日子就好过一些。
“不过,这些钱,你得先放在我这里,我想感受一下三万块钱的快乐...”林静柔又把钱,全部放在了一起,拿在手里不断摩擦。
这动作,把易小川看无语了,就像林静柔没见过钱似的。
林静柔不是没见过钱,而是没见过这么多钱,第一次见到如此厚厚的百元大钞,她岂能不好好捂热一番?
易小川也没说啥,等自己以后赚更多的钱,让林静柔看麻木了,自然就不会这样。
“川哥,赶紧吃东西吧,给我说说,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林静柔收起钱,又满怀期待看着易小川。
她从未去过外面的大城市,但对外面的世界也很向往。
易小川笑了笑,一边吃,一边给她说起了外面的大世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繁华的都市有灯红酒绿,但也有人心险恶。
那地方的人,可就不是村子里面的村民朴素,村民虽然也很现实,但他们并不会太大的勾心斗角。
外面一些险恶的人,他们可以吃人不吐骨头,当面是朋友,背后直接捅刀子,这都是很正常的事。
易小川说了很多,林静柔也听得津津有味,眼神中有向往,也有害怕。
“川哥,你说以后我们有钱了,需要去大城市买房生活吗?”她小声的问了一句。
现目前肯定是去不了大城市,可是以后赚到更多钱了,这就是一个要面临的问题。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城市里面的条件比乡村好很多,肯定是愿意去城市买房啊!
可外面的世界花花绿绿,林静柔又担心,以后在大城市中生活,自己老公会变心。
现在易小川是喜欢她,那是因为自己还年轻漂亮,等自己不再年轻,易小川又有了钱,身边围着许多漂亮女人咋办?
“以后去不去大城市生活,你拿主意,老公我在哪里都不介意。”易小川笑着揉了揉她脑袋。
他的回答,让林静柔特别满意。
其实易小川心里,是不怎么喜欢在大城市生活的,上一辈子看尽了繁华,心里早就厌倦了那种生活,有时候在乡村反而让人更愉悦。
“川哥,你休息好了没有,赶紧去把衣服换了,我们一起去插秧吧,东西还放在田里呢!”林静柔又想起什么问道。
刚才易小川回来,她高兴着帮忙煮面,现在吃饱了肚子,肯定要去干活啊!
说起插秧,易小川脸上露出了坏笑,突然将林静柔抱了起来。
“啊,你干啥啊?”林静柔吓了一跳,让易小川去插秧,又不是搂着自己。
易小川则是呲牙坏笑:“哥想带你去插秧啊!”
说完,转身往卧室里面走去。
林静柔小脸刹那红了,她又不是不明白易小川的意思,这种插秧明显蕴含别意!
“川哥,别胡闹,大白天呢!”她打了易小川一下,但易小川并没有将其放下。
两人小别胜新婚,十来天不见,哪里能这样就算了?
易小川高兴的大笑,抱着林静柔猴急的进了房间,还一脚将门给踹关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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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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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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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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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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