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易小川的做生意方式,还有为人处事,都给人十分舒心的感觉。
另一边,易小川离开后,径直回到了酒店,把之前开的钟点房,爽快的改成了留宿一夜。
现在他可是揣着三万块钱,算得上是腰缠万贯,这几天经历风风雨雨,身心早就已经疲惫不堪,打算好好休息一番,明天再回去。
在外面饱饱吃了一顿,这才满意的回酒店休息。
坐在床上,他将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仔细核对自己的成本,细算其中的利润。
不算不知道,一算高兴的要命,他欠着商行五千多块的货款,除去缴纳的一千块定金,还欠着四千多块。
但是这批货卖了三万块钱,刚才拿了一百块钱出来用,手里还有两万九千九百块。
除去成本与欠的货款,他这一趟远门,一共赚了两万三千多。
算算时间,他也只用了九天时间,连十天都不到,就把成本一千块,变成了两万多,也算是赚翻了。
当然,这几天他的经历也是惨淡,被人追着满街跑,睡在大桥下面过日子,身上没钱三天吃两顿。
风雨过后就是彩虹,好在最艰辛的日子挺了过来,以后的路将会越走越顺。
他将钱收起,高兴的躺在床上,同时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这一次买卖如此顺利成功,已经让易小川看到了时代红利的到来,更让他看到了国内市场巨大的空缺与需求。
倘若自己把握好时机,东山再起并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他这次回去后,一定要好好规划未来,把握机会乘风破浪前行。
休息了一晚上后,第二天易小川精神特别饱满,不仅仅是因为赚到了钱,更主要是马上可以回去见到林静柔。
十天不见,也不知道林静柔在家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他也在想,自己带着这么多钱回去,突然放在她面前,林静柔会是怎样的表情?
怀揣着激动的心情,易小川踏上了回家的路。
经过几个小时的坐车,他终于来到了杨柳镇上,原本是想找个车回去,可是临近中午,等了半天也没车。
为了早点见到林静柔,他步行着走回莲花村。
现在正直三月天,中午的烈阳虽然比不上六七月,但也让人有些炎热。
易小川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来到了莲花村口,他也看到了村民在田里插秧。
三月天的春季,正是农民播种插秧的日子,莲花村的村民,自然也在辛勤劳作。
在进入村子的时候,他突然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自己失魂落魄回去,林静柔看到后,会是一个怎样的反应?
随即他在地面弄了一些泥土,然后敷在了脸上,又把自己头发弄的凌乱,看起来就像是乞丐一般。
“嘿嘿,我这样回去,静柔不会不要我了吧?”他嘿嘿笑了笑,这才开始朝着村子里面走去。
易小川也不是想去试探林静柔,就是想恶搞一下。
生活嘛,总是要有仪式感跟趣味感,两夫妻在一起平平淡淡,就是一潭死水,长久下去感情也会变得越来越淡薄。
他刚走进村子里面,就有村民看见了。
“那个不是易小川吗?前段时间听说他去大城市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听说他是去外面做生意了,看他这么落魄,应该是生意失败了吧?”
“哼,去外面做生意,有那么简单吗?上次收河蚌赚了钱,恐怕这次全部被败光了。”
“以后离他远一点,回来肯定会找大伙借钱,谁都别借给他这种人。”
村民们窃窃私语,有些人看见他回来,随即又别过了头,装作没有看见,害怕会找他们借钱的样子。
人性就是这样,当你辉煌的时候,就算是一只狗它都会来巴结你。
当你哪一天落魄,就算是亲人,也会远离你。
易小川嘴角掀起一抹自嘲,没想到今天回来,还没看到林静柔的反应,就看到了这些村民的反应。
世间的人情冷暖也不过如此,易小川重活一世,早就将这些看透。
他也没有跟那些村民打招呼,径直朝着家方向走去。
刚没走多远,就看见田野里林静柔的身影。
此时的林静柔,挽着裤腿,手里拿着一把秧苗,正佝偻在水田中插秧。
自从易小川走后,她也不是在家无所事事,一切农活全都落在了林静柔身上。
看着眼前这一幕,易小川整个人都愣住了,心里瞬间泛起一抹酸楚。xǐυmь.℃òm
他临走的时候,给林静柔留下几百块钱,就是让这个女人在家过好日子,可是她却顶着太阳不辞辛苦的劳作,看得让人心疼不已。
忙活的林静柔,抬起头抹了一把汗,又捶了捶腰。
她突然发现易小川就站在田坎上,整个人不由得愣了一下。
“川...川哥,你回来了?”
易小川张开手臂,只是淡淡笑了笑说:“我回来了...”
看着易小川那落魄的样子,林静柔丝毫没有在意,反而迅速跑了过去。
两人死死搂在一起,十天未见,宛如隔了三秋。
“静柔,这段时间,你在家过的好吗?”轻轻抚着柔顺的头发,易小川轻声询问。
眼前的一切都看着,其实问不问都没有意义。
“我过的很好,你去外面,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林静柔抬起头,看着一身狼狈的易小川,心里有些难受。
很明显,易小川在外面混的并不好。
易小川吐出一口气,叹息说:“哎,外面太难了,我把那一千块钱,全部用掉了。”
他没有说一千块钱换成了两万多,只是想看看林静柔的反应。
意外的是,林静柔并没有在意钱,而是关心问他在外面有没有吃好,有没有被人欺负。
一千块钱,对林静柔来说的确很重要,但当初也是她支持易小川出去闯荡,即便没有成功,她也不会生气。
其实林静柔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易小川不游手好闲,一直再努力,即便再苦也会默默陪伴他。
易小川心里感动,这就是当初不顾一切,要嫁给自己的那个傻女人,她还是那么傻。
张了张口,正准备告诉林静柔实情,突然身后传来尖酸刻薄的嘲讽。
“哎哟,这不是我们村那个要出门赚大钱的易小川吗?”
“怎么?现在混成了乞丐的样子,外面已经混不下去,还是要回家来吸老婆的血?”
韩秋月背着背篓,站在身后一脸嘲讽的看着两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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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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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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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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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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