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月的第一场雨,彻底赶走了今年双夏季遗留下来的燥热。
云暮睡觉喜欢将窗帘拉一半留一半,晨光从床尾的半扇空窗中洒进来,那细白的光飞入了她的眼,不知道是刚睡醒眼神涣散还是因为满脑子都在回忆刚刚那个梦,有那么一瞬间,云暮觉得自己的视线出现了盲点。
脑海里的画面还在翻涌,让她一时分不清自己此刻到底身处梦境还是现实。
半晌后,云暮才慢慢移开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闹钟上,六点三十分。
她竟然足足发了十分钟的呆。
就在十分钟前,云暮已经记不清多少次从梦中惊醒,在睁眼的前一刻再次清晰地听到那人半蹲着身对她说。
“别害怕,我会保护你。”
声音虽稚嫩却能听出坚定,衬托那声音的是刚下过雨静默无声的夜晚,还有几米远之外流浪狗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和磨牙产生的嘶吼声。
汗水打湿了鬓边的碎发,那一股要了命的压迫感掐得她快喘不过气来,云暮在床上静坐了一会儿才抬手擦了擦汗水下床,脚尖在触及柔软羊绒地毯的一瞬间,小腿某处却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云暮忍不住撩起睡裙垂眸看去,右小腿偏下的位置,有一道伤疤。
尽管年头已久,却依旧触目惊心。
这似乎成了提醒她那些画面并非纯粹梦境的唯一证明。
云暮沉默了一下,放下裙摆走到窗边拉开半边窗帘。
不远处就是高架桥,尽管空气中还飘着蒙蒙雨丝,却依旧阻挡不了早高峰的来临。
一辆辆车子将高架包裹得严严实实,如同一只被灌下大量食物只为长出厚重脂肪肝的鹅。
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搬来s市已经两年,可即使七百多天过去,每每午夜梦回依旧觉得陌生。Χiυmъ.cοΜ
如果可以,她想永远留在那个时光都宁可放慢脚步的小城。
也许那样,她才不会彻底失去关于他的消息。
窗台上摆了几乎一年四季都在开花的奶油龙沙,即使经历了一夜风雨的洗礼,香气非但没有减弱,反而裹挟着泥土的清新味道窜入鼻尖,直抵肺腑。
清理了掉落在花盆中的花瓣,云暮转身进了浴室。
洗漱完穿戴整齐出来,刚取下发带,她就听见有人敲门,声音急促却温柔。
“暮暮,七点了怎么还不出来吃早餐?要迟到了。”
是母亲。
“马上就来。”云暮赶紧答了句,从床头柜上抓了根皮筋草草扎了个马尾,匆忙推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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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是最简单的小笼包和水晶蒸饺,桌上只放了一杯牛奶,云暮瞥了眼空荡荡的客厅,拿起一只小笼包咬了一口,肉香瞬间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等咽下去后,她才装作不经意地问了句,“爸爸呢?”
“你爸爸他昨晚没回来,”云母低头喝着小米粥,汤匙与瓷碗碰撞发出声响,棕色长卷发别于耳后,露出挂着精致耳环的耳垂,“你又不是不知道,临近年关整个公司都忙得不可开交,你爸爸已经连续加班五天了,等会送你去学校后我也要去上班了。”
“嗯,知道了。”云暮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
嘴里的小笼包明明还是最熟悉的味道,可她却有些食不知味。
云父云母原本是一家国企分公司的员工,两年前因为大幅度裁员幸运地留了下来,一路升职到s市的总公司,目前分别任职项目负责人和部门总监。
职位坐的越高代表着工作也就越忙,这两年来加班是常有的事,但像今年这样连国庆节都不放假每天加班到深夜却也是前所未有。
云暮有时候会怀念在小城的日子,起码那时候她能每天都见到父母。
云家坐落在一所上了年头的小区内,整个小区只有一个进出口,与外界联系的唯一交通要道是一条狭窄幽深的胡同。
胡同一侧是光秃秃的砖墙,墙上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广告,疏通下水道的、开锁的、搬家的......甚至还有重金求子的。
另一侧则是只有两三层高的筒子楼,虽然外观上看着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能倒塌,但因为房租便宜,永远人满为患。
这里,住着s市最底层的打工人。
其实依照云家的经济条件完全有能力换更大更高档的房子,但云暮就读的s市八中离这不过十分钟车程,为了方便女儿上学,夫妻俩没有搬家的打算。
出了楼道云暮才发现雨已经停了,将伞放进书包,云暮乖巧地走在云母身侧,母女二人一同出了小区。
路过一户围着简易木质栅栏的人家时,云暮明显脊背一僵,下意识往右侧靠了靠,紧贴着墙壁行走。
云母往栅栏里瞧了一眼,一只浑身黑的狼狗阖着眼趴在地上睡觉。
轻轻拍了拍女儿的肩膀,云母侧过身挡住云暮的视线,低声安抚,“那狗拴着在睡觉呢,暮暮别怕。”
云暮故作镇定地点点头,身体却丝毫不敢放松警惕,脑海里都是很多年前路边的流浪狼狗冲着她龇牙咧嘴的场景,生怕下一秒那只狼狗就会站起来对她露出森森獠牙。
直到走过了那户人家,云暮一直紧绷的身体才放松下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这才察觉自己早已惊出一身冷汗,后背发凉。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怕狗,哪怕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五年。
“暮暮,今天妈妈就送你到这了,”出了胡同,云母指了指街对面的露天停车场,“我得赶着去上班,要不然来不及了。”
公司和学校恰好处在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要是平常云母都会送女儿到校门口,但今天云暮磨蹭了一会儿,出门时间比平时晚了不少,送完她再去上班铁定迟到。
云暮知道是因为自己起晚了的缘故,乖巧点头,“好。”
心里却在默默祈祷着:但愿去学校的路上不会遇到狗。
“路上小心,如果遇到流浪狗就和路人一起走,”云母叮嘱道,“晚上见。”
“我知道了妈妈,”云暮微笑,“您开车也要注意安全,晚上见。”
目送着云母离开后,云暮才转过身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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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暮就读的八中是s市最好的中学之一,除了闻名遐迩的资深教师团队外,升学率更是令一众学校望尘莫及。
在八中,老师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口号就是“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所以当云暮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没有像往常一样进行早读反而三三两两交头接耳的时候,内心狠狠诧异了一下。
“周周,发生什么事了?”云暮将书包放好坐下,好奇地询问同桌周景珑,“怎么都聊得这么热闹?”
按照八中学生的内卷程度,绝对不可能放过早上这么绝佳的读书机会。
周景珑原本正和隔了一条过道的同学聊天,听到身后有人在叫自己,赶紧扭过头,“班长大人你怎么才来啊,这都已经打铃了。”
“今天早上起晚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和云暮坐了一年多同桌,周景珑几乎是立刻就察觉到了不对,以往云暮都是固定时间到达学校,绝不会出现踩着铃声进教室的情况。
“连续一周做了相同的梦,还都是同一个人,”云暮轻叹一声,“你觉得是好事还是坏事?”
其实她经常做那个梦,只是从未有哪次像这段时间这样平凡。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周景珑沉吟片刻,煞有介事地道,“云暮暮,像你这样连续一周梦到同一个人,从科学的角度解释,可能是在暗示你们即将重逢哟。”
云暮皮笑肉不笑地开口,“哪个科学家说的?这么不靠谱。”
“说错了说错了,是玄学,”周景珑嘿嘿一笑,拍了拍胸脯自我介绍,“此乃玄学家周大师亲口所说,绝无半句虚言。”
很显然云暮并不把她的胡言乱语当回事,从书包里拿出假期作业放到桌上,“对了周大师,发生什么事了?都在讨论什么呢?”
“刚刚老王来了,”周景珑朝着云暮眨了下眼睛,“你猜他说什么了。”
老王是四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不到四十的年纪,因为性情随和,所以即使学生给他取外号也不生气。
“什么啊。”云暮被她一脸神秘的模样弄得更加好奇。
“你不在真是太可惜了,”周景珑装模作样地叹息一声,“想不到还有老王最喜欢的云班长不知道的事情。”
她越是卖关子云暮就越是好奇,忍不住掐了一下她的腰恶狠狠地威胁道,“你再不告诉我,以后就不给你抄作业了!”
周景珑一听云暮用这威胁立马服软,“别呀别呀,我告诉你,我告诉你还不成吗。”
“说吧。”云暮瞥着她。
“老王说,等会上课会转来一个新同学,”周景珑和盘托出,想了想又补上一句,“男生。”
云暮着实没想到她藏了半天的秘密就是这个,无语了好一阵才慢吞吞说了句,“转就转呗,我以为出什么大事了。”
对她来说无非就是以后再多管个同学罢了。
“话不能这么说,”周景珑双眼亮晶晶的,冲着云暮笑,“咱们班从高一一直到现在就没来过新人,班上这群男生的皮囊都看腻了不说,唯一一个能看得过去的顾又嘉还转学了,好不容易有新鲜血液注入,你就不期待他长什么样?”
“我期不期待不重要,”云暮扬眉,“倒是你一脸花痴的样子要是被张则看到了是不是不太好?”
想起高三七班的张则,周景珑立马收敛了表情,满脸正色,“不说了,马上上课了。”
云暮没戳穿她那点小心思,环视了一周还在讨论的同学们,耳朵里或大或小充斥着诸如“新同学”之类的字眼,心里不知为何竟然也莫名生出一股期待来。
……
上午第一节就是数学,上课铃一响,老王夹着教材就走了进来。
他身后跟了个人,很高,身形近乎填满整个门框,压迫感极强,目测身高一米八五往上,远远地站在门外,看不清脸。
看来周景珑说得没错,这位高个子应该就是新同学了。
云暮边整理收齐的练习册边默默地想。
周景珑探着脑袋看看门外,忍不住戳戳云暮的胳膊肘,“云暮暮,我用我对张则的喜欢发誓,新同学绝对是个帅哥。”
云暮数练习册的手顿了一下,哭笑不得。
有嘴快的同学已经问出了口,“老王,哦不是,王老师,这就是新同学吗?”
老王没搭理他,走上讲台,将书放下后清清嗓子沉声开口,“大家安静一下,我有事情要宣布。”
全班人好奇的目光这才从门外收回来,落在老王脸上。
“早上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说过了,今天我们班要转来一名新同学,”老王说着朝门口的方向招招手,“进来做个自我介绍吧。”
男生这才从门外进来,紧跟着云暮听见耳边传来周景珑拼命克制的尖叫,“我的天呐,他真的是个帅哥!!!”
因为周景珑这不大不小的一声,原本还算安静的教室,伴随着新同学的进场,渐渐喧闹起来。
尤其是女生。
云暮忍不住抬起头看向讲台,视线落在那人脸上的一刹那,蓦地怔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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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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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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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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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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