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眼神一变,“本官把你们的人从阎王手里把命抢回来,养的又白又胖,哼,感谢的话没一句,还质问起本官来了。”
“本王出了银子。”夜王冷着脸,真不要脸啊这厮。
“若不是本官要挟,你会给?”凤之白白了一眼,“一个王爷,居然这么抠门,本官费心费力才把本钱要回来,早知道当初一刀捅死算了,浪费本官那么多药。”
唐峰:“...”
李悦:“...”
夜王冷声:“无耻!”
凤之白摇了摇头:“手下的人替你冲锋陷阵,结果连救命的药钱都舍不得出,干脆您别叫夜王了,叫夜小气算了。”
夜王气得牙痒痒:“卑鄙!”
这厮又在挑拨离间了,这嘴怎么就这么可恶呢,突然有想揍人的冲|动,很久没这种冲|动的想法了。
凤之白故做无奈,叹息一声,“王爷,您别光练四肢啊。”抬手用食指指了指脑袋,
“没事儿也练练这儿!或者多看看书,”语气嘲讽,“除了卑鄙、无耻,您老人家还能骂出个什么?”
夜王一口老血憋在胸口,这是说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好大的胆子!
然后回味过来,这凤之白说他什么?
老人家?他老吗?
“本王正值年华,二十有四。”言下之意,本王正当年轻,不老!
凤之白挑眉,“本官十八。”言下之意很明白,就是比你年轻。
夜王的嘴张了半天,也没吐出个什么话来,闭上嘴,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冷静,要冷静,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
在场的人:“...”
没想到夜王居然与凤大人干起了嘴仗,呃...不过好像夜王干不过凤大人。
凤之白看着吃瘪的夜王,心情有些美丽,“行了,那个什么林...什么斌,本官还要用几天,过几天再还给你。”
至于怎么还,还什么,哼,当然她说了算!
余亮第一个不同意,他的兵,必须带走,“不行,本将军今天必须把人一起带走。”
凤之白没说话,平静的看着他,只是平静的眼神里有一丝嘲意。wWW.ΧìǔΜЬ.CǒΜ
钱四郎已经琢磨了半天,见王爷没再与凤大人争辩,便开口试探,“凤大人,这林子斌是不是牵涉到什么事了?”
钱四郎这么一说,余亮也皱眉沉思起来。
夜王也有想到这点,禁军在徐州,这凤之白再嚣张,也不敢当着禁军面乱来,此时禁军虽凤之白能调遣,可归根结底这禁军始终效忠的是皇上的,不是凤之白。
但心里也有其他揣测?
一直以来,自己为了让皇兄安心,他一直在边疆,从不与朝臣接触,哪怕军营里有皇上的人,他也刻意当做不知。
这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为何突然谣言四起?
莫非有人在皇兄面前嚼舌根?还是都是皇兄的手笔?
这林子斌难道是试探自己的棋子?还是真的干了他不知道事?
夜王心里有各种猜想,也只能在心里猜想,沉思片刻,“凤大人,这林子斌本王是不能带走了?”
“夜王,您老才二十四,还没耳聋吧?”凤之白淡漠开口,“那本官再说一次,这人本官还有用,现在带!不!走!”
夜王被噎住,面上划过几分难看颜色,这凤之白眼也不瞎啊,不就大他六岁吗?本王这么年轻俊朗看不见吗?
虽然自己这张脸确实比不过他的,可是自己也算是龙凤之姿,人中翘楚,没见过这么贬低人的,气死他了。
“若本王一定要带走呢?”
“那夜王可以试试。”凤之白语气强硬,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听闻禁军的金麟箭威力无比,本官还没见识过,要不夜王试试?”
此言一出,余亮等人脸色齐齐一变。
夜王不动声色,眼神与凤之白对视,凤之白这么回答,在他意料之中,方才也只是试探而已,可是还是不想就此作罢,“多久?”
“看本官心情。”凤之白挑眉。
“凤大人,不要太过分。”余亮冷声,这凤之白怎么给脸不要脸呢?
凤之白笑了笑,将靠在桌案下的那柄剑随意又嚣张的往桌上一放,“这把剑皇上让本官带来徐州,还没祭血开封,各位要献血吗?”
余亮闭嘴说话了。
夜王看着那柄剑,眼神闪了好几下,皇兄真是感慨解囊,不,是真大方啊,又是金牌,又是赐宝剑,就因为这凤之白是帝师的学生?皇兄的师弟?
来徐州一趟,真是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心惊不已,瞒得真紧啊,这些事留在京都的探子是一点都没探出来,皇兄到底想干什么?
此时有人拿着册子到凤之白跟前,凤之白看了一眼,“还不走?你们看见了本官现在很忙,到时候本官会通知你们的。”
凤之白冷漠的说完,就不再看着他们,提笔撰写。
李悦观察了半天,最后低声开口,“王爷。”
夜王眼神看向他,沉着脸带着人走了。
等人走完,凤之白也没给个眼神。
地牢里,林子斌就一个人,见李悦与唐峰都被人带走了,唯独留下了自己,他心底知道,可能他出不去了。
修养了一段时间的林子斌,伤势已经好了许多,精神头也足了,可是心里一直郁郁寡欢,子健他们到底有没有出事,若是真出事了,那他们林家岂不是真的绝了?
闭着眼,回想着许多事,突然很后悔,当初他就不该心软,更不应该冲动,如今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子健。
不仅如此,还辜负了余将军的苦心栽培。
自从那日地牢闹鬼后,虽然强装无事,可是心里说不出的千般滋味,他们三人都知晓那是有人刻意为之。
可是那人的话,让他身心百般煎熬,什么孩子是无辜的?跟孩子怎么扯上关系了?
到底怎么回事?
林子斌脑子里一团迷雾,怎么会有人来他面前提起章贞远?
难道那夜还有其他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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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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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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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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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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