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和平沉默了半响:“算!”
“哎呀,老头你太明智了,孙儿敬你一杯。”从不喝酒的宋千寻一口闷掉,没多久脸就红了。
宋和平也缓缓喝下一杯,不过目光中带着担心。
“千寻,外面的世界不比村里,人心险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你心里要有个数。”
宋千寻明显有点上头了:“老头你放心好了,这点智商我还是有的。”
“那就好,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明天就动身吧。”
“明天吗?这么快?”宋千寻原本还想多陪陪爷爷,没想到爷爷比自己还要着急。
宋和平说道:“早去也是去,晚去也是去。”
宋千寻发现这酒的后劲真是足,搞得现在头都有点晕了,醉醺醺说道:“好,那就明天动身,爷爷!你放心好了,孙儿以后带你飞,给你找个漂亮的老伴过日子。”
话才说完,宋千寻便倒在饭桌上。
小萝莉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唉,喝不得还喝~”
小萝莉目光放在宋和平身上,只见他伸出那满是老茧右手,轻轻抚摸着宋千寻眉角,一双眼睛忽然红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小萝莉舒了口气,老头怎么舍得呢···
宋千寻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早上,醉酒是一方面,一方面也是刚刚觉醒,然后又狂奔,不累倒才怪。
揉了揉发涨的脑袋,宋千寻坐起身来,一个大麻袋顿时出现在眼前,起身去查看。
“别看了,那是老头帮你清理的衣服。”小萝莉今天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裙子,整的像个小公举一样。
宋千寻现在才想起老头昨天中午说的话,急忙问道:“老头人呢?”
“坐在堂里抽烟呢。”小萝莉指了指门外。
真到要走的时候,宋千寻又舍不得了,自己要是走了,老头一个人多孤单啊,谁给他做饭啊。
走出房门,老头依旧是那身打扮,一尘不染的白袍,溜背头,手里的烟斗,酷的要死。
“老头。”宋千寻轻声唤道。
宋和平没说什么,抽了一口烟,拿出十多张百元大钞:“这是你的路费。”
宋千寻深吸一口气,这伤感的桥段太不适合自己了。
“老头,怎么才这么点啊,我还得吃饭啊!”宋千寻数了数,一千二百块,路费都得去掉一千块。
宋和平瞪了宋千寻一眼:“这都是我的养老钱,不要还给我!”
宋千寻急忙躲开,嘴里嚷嚷道:“真小气,你那小金库明明有很多···”
“你说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
“没什么就赶紧滚蛋。”宋和平摆出一副很凶的样子,其实昨天一夜都未睡。
宋千寻懂自己爷爷,笑道:“好好好,孙儿我马上滚蛋。”
回到房间,拿起庞大的麻袋走出来,看了看爷爷。
“千寻,爷爷最后叮嘱你一件事。”宋和平忽然说道。
宋千寻点了点头,一本正经道:“爷爷,你说。”
“越漂亮的女人,越会说谎!”宋和平沉声道。
宋千寻听后一愣,不明白爷爷是什么意思,随口说道:“老头,看来你也是有故事的男人。”
“滚!”宋和平脸都黑了,爆喝一声。
宋千寻拔腿就跑,大声喊道:“爷爷再见,你放心好了,我会按照你那些杂志的标准,帮你找个老伴的~”
宋和平都被气笑了:“这个小混蛋,等下次回来再教训他!”
拎着大麻袋的宋千寻引起村里人的关注,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千寻,你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千寻,你爷爷准你出远门了啊。”
宋千寻心里在寻思着要不要告诉他们自己觉醒的消息,让乡亲父老惊一惊,想想还是算了,自己要低调,老头说的准没错。m.χIùmЬ.CǒM
“各位乡亲父老,千寻出去发财了,爷爷就拜托你们照顾了。”宋千寻朝着老人们挥了挥手。
那些老人低笑几声,这年头发财哪有那么容易,但是年轻人还是应该出去闯闯。
只见一位大妈朝着宋千寻喊道:“千寻,你放心出去,你爷爷我会照顾好的。”
看着这位大妈,宋千寻嘴角一抽,她可是暗恋自己爷爷多年了···
沿着崎岖的山路,宋千寻来到镇里,这也是宋千寻去过的最远之地,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小贩蹲在路边尽情的吆喝着。
“好久没看见这么多人了。”小萝莉漂浮在宋千寻跟前,感慨万分。
“是啊,我都觉得自己要变成原始人了。”
“主人,咱们坐车去市里吧,那里人更多。”小萝莉激动道。
“好好,咱们坐车去市里。”
刚巧,去市里的中巴车缓缓驶来,宋千寻将麻袋挂在车尾,然后挤上车,心中暗道:“去城里的人真多啊。”
在摇摇晃晃中,宋千寻终于是来到了青林市,这是一座三线城市,不过这都不重要,面前的高楼大厦正吸引着宋千寻的目光,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还有路边的女孩子,她们穿得真少~
“快看!那是周原!”随着一个人吆喝,所有人都看向远处雄伟的雕像,就连宋千寻都带着火热的目光看去。
整座雕像高三百米,伟岸的身躯朝着东南方,右手握着一柄长剑,剑指苍穹,犹如在发号进攻命令一般,在他的肩上还有一只雕,正展开着翅膀蠢蠢欲动,一双目光让人胆寒。
他叫周原,是一个英雄!如果没有他,也许脚下的土地已经被异人占领!
五百年前,那是一个美好的周末,阳光明媚,是出游的好日子,可就这一天,整个太平洋形成了有山有水的陆地,并且出现许多异人,那一天硝烟弥漫!那一天牺牲了许多战士!那一天消失了许多家庭!
人类没有放弃,异人的出现也带了灵气!周原就是第一批觉醒的人类,他用一生的时间来抗击异人,将他们步步击退,可是想要消灭,太难!从而在沿海城市筑起了高达千米的城墙!而以前的太平洋被取名为太州!
可好景不长,南极洲突然也出现了异动,涌现出许多虫子,当时一百二十岁的周原带领人类抗击,并且击杀了虫子首领,不过自己也是伤势过重,最后死于紫禁城中,他这一生都在无私的奉献,哪怕在闭目前还在问起战事!
虫族败退,人类在北方也建起了高高的城墙,长年看守!而南极洲也变成了南州,几百年下来不止是北方,还有南方,大大小小的战事死伤无数,经过漫长的岁月,人类也懂的运用空气中的灵气,让近百年相安无事!
宋千寻的心脏在燃烧,哪怕就这么看着,也有一种为人类洒热血抛头颅的想法,他就有这样的魅力,是所有人心中的顶梁柱!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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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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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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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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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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