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时候大抵都有过这样的愿望,并且坚信,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个人帮助自己达成这样的愿望。
小时候读过那么多的童话故事,许多故事的结尾不过都是王子寻觅到了公主,从此恩爱异常。一开始她是信的,长大以后才明白,排除了万难之后依旧还有万难。那样甜美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之中。
长大以后小沐偶尔和闺蜜说起这些感慨,可是还没等她矫情完,闺蜜就拍了拍她的肩膀,大笑:“告诉你,现在寻找到真爱的可能性跟遭雷劈的几率差不多,大部分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是凑活着过的。”
小沐耸耸肩,表示赞同。是啊,愿望就是愿望,等到成了真,就变成现实了。
穆小沐自己也难以置信,从见面到结婚仅仅只有三个月,她却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世界上果然是有这样的童话故事的,她在国外朝思暮想,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恩人,竟然是她一生的良人。
虽然她也幻想过无数种爱情的模样,写过无数次爱情的版本,但是从未有哪个如此这般巧若天成。
婚礼很简单,但一点也不简陋。
童男童女踏进教堂,汉白玉的柱子,高级瓷砖雕刻而成的墙壁,独特的拱门走廊,门上金色的玫瑰雕花,无一不尽显低调的奢华。
穆小沐圣罗兰的白色雪纺长裙,有着最为独特的蓬松型下摆设计,似薄雾,又如同轻纱,却挑剔到需要极细的二号腰才穿的下。
除却两根薄而细长的吊带,和胸前那一抹似乎被上帝随手撒上去的水钻之外,再无其他点缀。
头纱质地非常轻薄,状若透明,上面坠了零星的小花瓣,远远望去,如同雪花子天空飘落,像是只为她一人设计的,精致端艳,宛如天仙。
洛子寒身材忻长,五官俊美邪魅,比较青涩的年纪,却在无形的空气里弥漫开深沉老成的气息。
当洛子寒开口说那句“我愿意”时,声音又如此低沉有磁性,最是那勾人的一双瞳眼,她发誓,有一刹那,她的心跳停止过,之后又砰砰加速跳了起来,一直没停过。
她也见到了洛子轩,往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息地翻滚,岁月的车辙绵延千里,有苦有甜,喜忧参半。年少时总是简单的,连爱恨都如此分明。
他瘦了不少,气色却还不错,白色的衬衫式外衣把身材裹得修长。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迎着时光尘埃,踏着万顷波涛,与故人再相逢,千言万语,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他们错过的那些岁月,纵使温良如丝,也能灼身。
她想起了这个单纯明媚没有忧伤的男子,洁白干净,总是穿着白衬衫,牛仔裤。
想起了那个雨季,他递过来的一把伞,眼里那浅浅的笑意,肤浅也罢,无知也好,抬眸一瞬,她就看上了这个好看的男孩。
想起了那个夏日的校园,他骑着单车,在田间哼唱,她坐在车后,搂着他腰时的安全感,一路嫩黄的牵牛花,玫红的荷花,微白的栀子花,淡蓝的紫云英,五光十色同他们的生活斑斓不已。
想起了他为了及时参加自己的生日,火急火燎,没注意到脚下的石头,被狠狠地绊倒,为了保护自己喜爱的留声机不被损坏,硬生生用胳膊着地,在粗糙的地面上蹭出一条长长的血痕,甚至留下了疤。
想起那年大雪纷纷,他第一次向自己表明心意,用了一个大写的心型蜡烛,他总是懂得她的心思。想起他陪自己做摩天轮,在许愿树下求姻缘。
想起他为自己写的情书,还有他亲手叠的千纸鹤,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喜欢,他便放在了心上,这些事情本不是他擅长的,可他却都一一为她做到了。
想起他笨拙的第一次做饭给自己吃,想起他为自己做的画。想起两人共同讨论未来,布置着属于自己的小屋。想起他弹琴给她听时,每一个音符都是爱的奏章。
想起他逃课只为了给她买零食,想起他夸自己时的自豪。想起他和自己一起去疯的每一寸时光,午夜爬山,高空蹦极,只因她说了一句想体验人生。
想起满天星空下,他注视自己炙热的眼,让她的脸一阵阵炫晕。明明不顺路,偏要死皮赖脸和你一起走回家,那样就可以多偷看你两眼,然后自己一个人返道回家。
只是短暂的四目相对,她便想起了所有回忆。
她想过无数次,再见会如何。那时,她挽着洛子寒的手,敬他一杯酒,说句,“别来无恙。”,或许他身旁,佳偶天成,他说“好久不见”。
她也想过再见面的对白,淡然的,深情的,或者关切的,很多很多。而不是现在这样,相顾无言。
再完美的伪装,总会有穿帮的时候。
小沐用三年的光阴埋葬少年时苦涩的爱情,她自以为埋的很深,深的连自己都以为早就放下了,一切都过去了。
可是洛子轩,却轻而易举的将它挖了出来。
缘分的星空彼此错过又擦肩,只剩下泪流满面的过往。总说年少轻狂,一切都像走马观花,我们却那么傻,等着时间来原谅。
年少时,爱得骄傲狂放,常常误以为自己是强者,无所不能。到最后遍体鳞伤,其实,也怪不得谁。她气洛子轩,不是觉得爱错人、替自己不值,而是气他的默不作声。爱了就爱了,分手就分手,你可以给我一个句号或者感叹号,但不要给我一个省略号,令她耿耿于怀好多年。
洛子轩,若说心里没有一点点的波动那是自欺欺人。
似乎之前的煎熬,浓郁到好像一片汪洋大海,思念不断地煎熬着,不断地蒸发着只剩下了最后的一滴水。
一直苟延残喘地拖着,如今再见到穆小沐,猛然烧起了一把大火,把最后的执念烧的一干二净。
反而不知道追求什么。
“穆小沐,你很糟糕耶。”宁溪穿着复古的时尚灰蕾丝过膝礼裙,精致的绣花显得不失优雅,圆领无束地绽放着性感,收腰及裙摆更突出了她玲珑曼妙的身材,增添了柔媚感。
宁溪又气又喜,最后竟红了眼眶。她没有想过好友竟匆匆踏入了婚姻的坟墓,尤其踏进坟墓的这个人还一脸心甘情愿。宁溪万分不理解,却被小沐一番话酸掉了牙。
“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可以是瞬间的事。”
小沐看着宁溪,咬住唇,心里又软又酸:“我以为你会阻止我继续这桩婚姻。”
宁溪说:“如果换作是我自己,我肯定不会再继续。可是,小沐,你第一次这么疯狂地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我虽然会为你担心,但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支持你。”
在宁溪心里,好朋友就是这样,哪怕她做的事情你觉得很傻很傻,但如果那是她想要的,就算担忧,也会支持她。那么至少,在全世界都嘲弄她、反对她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是站在她身边的,随时可以给她一个拥抱,对她说,你去做吧,只要你觉得值得。
“宁溪,我爱你。”
“切,肉麻,留给你老公说吧”
这段感情,宁溪是个旁观者,却做不到置身事外。
宁溪威胁子寒可毫不顾忌,“小沐脾气好,哭点低。如果你敢惹她流泪,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相识多年,洛子寒倒也习惯了她的直爽,毕竟‘我做的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样很爷们的句子都能从她嘴里说出来。
午后的长风吹拂着小沐的头发,她低头凝视着手中的戒指,有一霎的恍惚:这就嫁人了。
心中一个声音稳稳的回答,是的,这就嫁啦。
“小沐?小沐!”听见洛子寒底气十足的呼唤,小沐立刻挽起洛子寒的手臂,拖着纯手工缝制的雪白婚纱,一步步走过含泪的宁溪,走过嘴角噙着笑的洛子轩,走过每一位不知真相的观众。
汹涌的感情在这一日终于汇聚成平缓宽阔的大河,往更长更远的未来奔腾而去,再不会倒流,也无须回头。
当洛子寒在神父面前说“我爱你”时,她本就不自信的人,忽地眼睛里闪出了灿烂的光芒,又慢慢暗淡了下去。
她永远不会忘记的,她此刻的体温,37.2,没有高烧,没有冰川,是她爱情的温度。
她手捧的椭圆形蓝色花束弧形抛出,宁溪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可惜,却落入了气质出众的一名男子手里。
“你还真是阴魂不散,裴大少爷”,宁溪说的这人,有一点点贱,有一点点疏离,有一点点冷清,冷清中还有遗世独立的帅气。
“你以为我愿意看到你这张脸”,裴夜熙听到她冷冰冰的声音,还有趾高气扬的样子,惋惜的摇摇头,果然是一朵长满尖刺的黑玫瑰,让人避而远之。他最怕遇到这样的女孩子,便直接朝新娘子走去。
看着小沐的甜笑,裴夜熙也被感染的笑了笑,果然他还是喜欢这一类型的,裴少喜欢穆小沐的理由相当简单。
第一:漂亮。等你有比穆小沐还漂亮的脸蛋儿的时候在来跟爷谈真爱吧。
第二:聪明。等你有比穆小沐还聪明的脑袋的时候再来跟爷谈真爱吧。
第三:温柔。等你有比穆小沐还温柔的脾气的时候再来跟爷谈真爱吧。
我们裴少甩姑娘的时候通常都会霸气地抬起对方的下巴,而分手词永远只有这三句中的其中一句。
2020年7月7日,老皇历上是这样写的,宜嫁娶、解除、裁衣、理发、安床、作灶、扫舍。忌祭祀、开光、掘井、安门、栽种。
裴少看着台上,佳偶天成的两位,承认今天是个结婚得好日子,是他的青梅和红颜喜结良缘的好日子。
这个绿苑真是别有情趣,既能满足少女的玛丽苏幻想,又不失华美大气,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嫂子,新婚快乐!祝你和洛少永结同心百年好合,相敬如宾早生贵子!”说这话的人,是洛少的兄弟封决,封家的独子封决,单名一个决字,本意是希望他在商场上杀伐果断以继承庞大的家业,却没想到,性子居然这么痞,完全抵不上父母的期待。
此时,他正举着一杯酒,好奇的打量着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收服洛少那颗不羁的心。
下一秒,从小区的大门走出一个身材纤细,头发及肩的女子让封决移不开半分目光。
她身穿白色长裙,及脚踝的裙摆因为女子的走动飞舞出动人的弧度,或许五月初还有些寒意,她身上披着一件大红色的短款开衫毛衣,撞色的搭配让她看起来十分雅致。素颜朝天的她让人眼睛一亮,毕竟在这里的女性大多浓妆艳抹,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目光与目光的相撞。睡在记忆海中的陈年往事却蓦然惊醒,平静的海面下,有汹涌的暗流开始翻涌,推动潮水惊涛拍岸。
她走了过来,对封决来说漫长又短暂。漫长得仿佛已然天荒地老;短暂得却仿佛只是昨天,一切清晰得历历在目,几乎令人无法呼吸。
“我叫夏婉秋,取自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选《飞鸟集》中的‘生如夏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letlifebebeautifullikesummerflowersanddeathlikeautumnleaves,一个特别恬静的名字,寄托着我爸妈理想的人生态度:平静、自然、简单、快乐。”听到如此别致的自我介绍,他只觉得有趣:难道才女都这样别具一格。“我叫封决。封...”他想模仿她,可才思有限。
“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封决,这名真英气”。她笑的真是灿烂。他亦沉迷于她身上这种文艺的气质。
时光匆匆,宇宙洪荒,细小如微尘的我们没有早一点也没有晚一点,不期而遇的缘分总是会在某个特定的瞬间开启。
他在地铁口,遇见卖鲜花的她,买了花和她闲聊,“你干什么还出来卖花,很辛苦吧!”
她说:“你不懂,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至今提起漂亮这个词儿,他脑子里蹦出来的还是那个穿着白衬衫,一笑就有浅浅的梨涡的女孩子。
校园小路上,校园里那两棵樱花树开得正好的时候。千万朵粉白的樱花开得密密匝匝,如云如雾缭绕在枝头,像一场易醒的美梦,在石白色教学楼的映衬下更加可爱。翠绿的嫩叶若隐若现,一不小心,他碰掉了她怀里抱着的书,却在不经意间嗅到了一丝芬芳,情愫就在春暖花开的空气里蔓延。
她微微探出头,从花树下探出一张怯生生的脸,仰头望着抿嘴看着她的封决。他原本是大大咧咧、不以为意的样子,可是不知怎么,迎着夏婉秋清澈见底的眼睛,竟然没了声音。
他们的目光在飘着樱花的空气中相遇,静默,却又和谐,互相交缠深入,她看到他的危险气息,他看到她温和的柔软。
她说她喜欢樱花,笃定,在樱花树下一次抓住3片樱花花瓣,就可以和喜欢的人一直走下去。
所以至今他做过最好的梦,是她他并肩走在樱花树下,残红簌簌而落。
这就是最初的我们,最初的爱。
夏婉秋家境平凡。她从小家教严格,父母规定天黑之前必须回家,天黑之后不许出门,早上准时六点半起床,晚上十点准时睡觉。婉秋是最遵守规则的人,读书时是听话的好学生,毕业了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她过马路只走斑马线,并且对面路灯永远得是绿的;去食堂吃饭米饭永远打二两,配菜永远是一荤两素;所有的裙子最短不超过膝盖以上十公分,所有的T恤都以举起手不会露出肚脐为最短长度限制;看到陌生人哪怕再讨厌也能微笑,最生气时的言辞也不过是“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她按部就班地长大,完成学业,进入世界百强企业,一切都那么循规蹈矩。生命中没做过出格的事情,除了那段爱情。
在青葱时代那些人云亦云的人印象里,封决是个纨绔子弟,嚣张暴力,可是在熟悉的朋友眼里,他是讲义气的兄弟,大方爽朗。而在夏婉秋心里,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封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夏婉秋还是很难给他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他就像武侠小说里那些亦正亦邪的异类,无法概括,无法分类,大多时候处世为人只凭心情,不依道德准则。
她和封决,显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婉秋很自然就被封决吸引了。她倾慕他身上那种雨后青草般清新的气息,鲜嫩的,翠绿的,充满了勃勃生气和各种可能;她喜欢他笑起来时挑着的眉毛,两边弧度不一的嘴角;她甚至有时明知道他是错的,却还是为他离经叛道的勇气而倾心——那是她所没有的勇气。
婉秋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带给她怎样的惊或者喜。封决之于她,就像一场永远无法猜透结局的冒险,明明她害怕所有未知和不确定,却偏偏喜欢他所代表的无数可能。
记忆会自动削峰填谷,她在爱情中受的伤害,在回忆中仿佛已经消失,在爱情中感受到的幸福,回忆中也不再清晰,但她有时候会分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对那段感情有留恋。
她曾以为,他是守护她的骑士,会陪伴她度过青春岁月,和她一起白头到老,这并不贪心。可笑到头来,她的幸福竟不过水月镜花梦一场。
所有的梦都是一样的:哪怕具备再丰富逼真的细节,也有着没法回避的非现实感。
梦的世界终将归于消解,只是梦得足够投入之后,似乎总会残留下一点东西:与王子忘情跳舞的灰姑娘赶在午夜匆匆逃离时落下一只水晶鞋,和书生缠绵的精灵鬼魅在晨钟敲响前丢下一只发簪再消失。
而她的梦,是那件遗落的的婚纱。
刻意不去想她,但她却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同一个场景,她捉住他的衣襟,點起脚尖吻住他。深深地,深深地,吻这凉薄的唇。
如当初的夜晚,她独自醒来,看着沉睡的他,偷偷烙下的吻。他震惊。她却已退开,扬起手,用尽一生的力气,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这一个吻,是因为爱你;这一个耳光是因为恨你。”她的笑,居然异常娇柔:“从此,你不再欠我,我们再无牵连。”
梦境的最后,他多么想伸手,去抓住夏婉秋的手,却总是抓不到。而她却苍白的笑着,离他越来越远。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的呼喊,她始终不肯回过头来看他一眼。每次他都从梦里惊醒,醒来却发现,泪已经沾湿半边枕头。
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经历过不同的痛,小时候顽皮摔伤后两眼含着泪水的痛,失恋后朝思暮想的痛,失去亲人后撕心裂肺的痛。
在经历这些时,都会让人有痛苦难忍的感受,甚至也还这样叫过,“我痛的受不了了。”此时的你,一定会觉得这对你来说是最痛的,让你有无法承受的感觉。
其实,只有在你下次有了更痛的经历,你才会知道,原来以前的都不是最痛的。
从美国毕业后回到国内发展的的这几年,他克制自己不去寻找夏婉秋的踪迹,他骗自己说,他不爱她,她也该恨他。
张爱玲说,忘记旧爱最好的方法:时间和新欢。
只是揉到骨子里的爱情,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抽离逐渐浸入骨髓、融入血液的情丝呢?
他放浪形骸情场做戏,只是希望她看到,跑来质问他,指责他,可她从来没有过,就像当初说好的一样“我们再无牵挂”。
经年未见,时光如水,泅在年华里,水渍悄悄地改变着昔日的稚嫩容颜。他们的样子都变了很多。一个照面,他们却都在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婉秋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风霜满面的将军下马问路边茶娘:“大婶,你知道附近那个说话很温柔的卖茶姑娘,住在哪里吗”
茶娘笑笑:“她呀,嫁了个好人家,衣食无忧,听说过得很好。”
将军叹息,从怀中掏出块手绢:“请您帮我把这个还给她,谢谢她当年的茶点心。”
日落马远,茶娘小心地将手绢系在手腕,向食客吆喝:老娘今天开心,所有茶水半价。
这是她想过最好的重逢。江湖虽远,淡然相望。而不是现在这样暗流涌动,耿耿于怀。
婉秋看着咫尺之遥的那张星辰般引人注目的面孔,不自觉地紧紧咬住了下唇,眼光变得锋利雪亮。内心里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沉着,要有成年人的理智。
几乎同时,他也抿紧了薄薄的唇,抿成一道直锐如剑的线条。眼睛凝成两点幽深无比的黑,阴沉沉得仿佛藏了无边夜色。而且是最寒冷的隆冬夜色,带着冰雪温度的漆黑世界。
封决蓝衬衫的下摆迎风飞扬,在初夏的阳光下仿佛最温柔的海浪。而在婉秋的眼中,却是海啸,曾经席卷过她青春年华的巨大海啸。
这个正午的阳光,和当年那个正午的阳光一样明媚,或者更加明媚。然而这个重逢,却不能使他们的心情明媚。他寒冷的眼眸仿佛北国冬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婉秋知道,他恨她,一点不比她恨他少。虽然,他们最初的认识带着少年樱花般清凉香气。但后来,香气没有了,只剩下清凉,而且越来越凉,越来越凉,凉到透心....
他手上还戴着她祖传的木镯,镯子雕着玫瑰,乌沉流光,有说不出的灵性。
外祖外婆当时是上海公认的美人,身材标致,犹如洛神,上海某个木雕家大少爷对她一见倾心不顾家族反对,依然将她娶了回去。可外曾祖母并不得夫家喜爱,好在她夫婿对她百般呵护,两人举案齐眉琴瑟和鸣。
转眼几年上海历经动乱,二人感情却越发的好,打定主意要共渡难关。数年后,日本人终于被驱逐出中华。然而,外曾祖父却以汉奸的身份被抓进了大牢。
外曾祖母花钱买通所有关系才到牢里看他,他被打的浑身是伤,捂着她的手言笑,温柔嘱咐,邮递给她一封书信,让她回去再看。但殊不知,这次见面,是最后一次。
那书信,是一封休书,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撇清了他和她的所有关系,并嘱咐她好好活下去。
外曾祖母几度想轻生,但每次想到他,又忍不下心,那个为了保她而放弃自己生命的男子是多么渴望她活下来,她怎么忍心有负他愿呢?
她背井离乡独自一人来到北方,嫁给一贫寒人家,一生任劳任怨,从没提过十里洋场。
许多年后,国家平反了一批实业家,其中就有他的名字,那个刻了她名字的玫瑰木雕镯,是他在生命里的最后一件作品。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那木雕里还刻着周颐的诗,用放大镜可知“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着相思”。
外曾祖母在世常说:我羡梁上燕,岁岁长相见。我慕双鸳鸯,交颈伴身边。我哀我与君,辗转终无缘。
小时候她不懂,现在她懂了:世间情动,不过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叮当响。
就像她与他,他喜欢与她针锋相对,也喜欢她在他面前落败的样子。他喜欢欺负她,强迫她,逗弄她,盯着她,因为那些是她欠他的,可是他虽然喜欢欺负她,却见不得她被旁人欺负。
可是,他到底是放弃了她。
这样一想,一股绝望和荒谬顷刻之间罩头浇下,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脸色也苍白得厉害。
“婉秋,还以为你不来呢?”小沐并不晓得婉秋和封决之间的瓜葛,在她的印象里,名动天下的才女,落绔无羁的贵少,怎会有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
这世间的事,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就像有些伤痕注定要在心里刻下伤疤。纵使你万般不愿,纵使你四处逃窜,何奈天意喜欢弄人,你没有心伤,它就让你将蚀骨之痛一次性去完成。
“我不来,怎么不给你留遗憾。”婉秋忽视了旁边的人,好像他们本不认识,也没必要认识。他们之间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不知不觉间总是不停地错过什么。她看着小沐,逃过他的目光,笑了,但又特别想哭。
难道现在流行拌失忆,封决看她上演着蹩脚的戏码,小沐见她神色不对,推了推她的胳膊,“婉秋,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不...我口渴”。说完拿起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小沐狐疑之际,封决已经端起另一杯酒,“嫂子,今天这酒,你怕是逃不过”。
“喂,我们新娘子不会喝酒”宁溪气势凌人的走过来,那双冷艳精致的眸子,让人不敢拒绝。
“今天这酒我替她喝。”洛子寒声音极冷,就像西岭窗上终年不化的冰,冷绝天下。
穆小沐生性安静,这种场合对她来说,最好是能躲就躲,可女子本弱,为妻则刚。
“谢谢大家的祝福。”穆小沐边说边拿起侍女呈上来的调好的百加得朗姆酒,保持着温暖又不失气质的微笑毫不含糊的喝了下去,大有一种英雄准备就义视死如归的豪迈感。
要说男子喝这酒也要掂量自己的酒量,何况是一名看起来柔弱安静的女子,大家不由得对这位嫂子另眼相看,也一下子拉近了大家的距离。
“穆小沐,隐藏的挺深啊,看来以后我得小心你。”宁溪总说她纯洁的想朵水莲,干净的让人害怕,穆小沐举杯时她也大吃一惊,穆小沐只当这句话是玩笑话,并未上心。
一语成谶,后来宁溪常常用双手捧着小沐的面孔,盯着她的眼睛,用她那双漂亮的眼睛审视她:“你的欲望藏得很深很深。一开始我遇到你的时候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
很少有人知道温和似水的穆小沐其实还有冷艳绝情的一面,也鲜有人见过浪荡不羁的洛寒曾在月朗星稀的凌晨,躺在街头的湿冷长椅上号哭不已。
每个人的灵魂都有向阳或向阴的两面,向阳的一面无论多恶劣,那是他们接受且愿意旁人看到的自己;而向阴的一面,常年藏在不见光的角落里,哪怕充满温情,他们也羞于见人。
宴席上,封决就坐在夏婉秋旁边,她如坐针毡,话也不怎么说,只是优雅素净的接过一杯又一杯红酒,淡定坦然的回答大家的各种问题。封决笑而不语,就在一旁看着她。
其实他心里也好奇,这些年,她是否记得他,念着他,还会想起他。
“夏小姐,漂亮,有才情,肯定有男朋友吧?”
“目前还没有”
封决狡黠笑的意味深长。
“夏小姐,住在哪里?”
“半年前刚搬到这里,就在新城小区”
封决的第一感觉反应是:很好,半年前就回来了,竟敢悄无声息。可转念一想:你,回来就好。
酒意渐浓,天色见黑,大家都已经醉醉熏熏。
也偏是因为她在饭桌上平淡的态度,使得饭桌上的青年俊才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小沐的一句“我看,封公子今日并没有醉意,不如封公子送婉秋吧,她的公寓就在附近”变得那么顺理成章。
保时捷的车子,另她自嘲的笑了。当初多么年少无知,以为那是通往梦想的南瓜马车。结果呢,灰姑娘再怎么也是富豪之女,从小接受的是高等教育,与半路寻找水晶鞋的女子是截然不同的。
她知道自己的酒量,虽然醉了,但意识仍是清楚。某年春节,父亲对她说:你要知道自己的酒量,以后才不容易被人欺负。开启她人生的第一杯酒,几口红酒下肚,她脸上开始晕红,父母都以为她醉了,但她的头脑还是清晰的,但父母不在让她多喝。
再后来,她自己开一间房,买好酒和下酒菜,锁好门,在房间里喝酒。第二天起来,她浑身都是红色小点点,轻微的酒精过敏,她仍清楚地记得一切。从此她就知道,自己酒量很差,但是喝醉了头脑也是清醒的。
今天再遇到他,她才知道,她还没有勇气面对过往,没有勇气面对他们的爱情。所以她慌忙的拒绝,却不料跌入一个熟悉的怀抱。
仰起头看着那张满是笑容的脸,周围忽明忽暗的灯光,没有影响她辨别这个人的样貌。婉秋的心脏有一瞬间停滞。他靠近她的耳边神神秘秘的说句:你主动投怀送抱,我很高兴。
“夏小姐,就不要推辞了”。不轻不重的话语,顺着眸光飘落在她耳边。他就是用这样的神情和情语让她一次次的深陷,最后摔的身心欲裂...
她无力再去看那双眼睛,便沉沉的合上眼眸。
她在车上,心里计算着时间,等到快到家的时候,便假装醒了,这样,一路都不会尴尬。她还有点得意自己的小聪明,事实证明,他才是个披着头发的大灰狼。Χiυmъ.cοΜ
封决并没有送她回家,而是把车停在山腰的一处公园,即使是深夜,公园里还有不少人,有的带着露营器具搭起帐篷,有的坐在长椅上谈天说地,有的和孩子在一起,捕捉城市中难以见到的萤火虫。
大家都在单纯享受平静美好的夜晚,与最爱的人吃着简单的晚餐,呢喃着情人间最动听的爱语,无关利益纷争,只关岁月静好...
她看着他下了车,走到前边无人的长椅上坐下。长椅的位置很精妙,在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城市。
她从来没有好好欣赏过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曾是她生长的地方,她的亲人、好友、爱情,都生于斯,也毁于斯。最初再回来这里的那些日子,她曾经夜夜转侧地憎恨它,也夜夜转侧地怀念它,最后也不得不归于平淡和遗忘。
比起怀念和憎恨,她有更加重要的事情。
或许她自己一直以来难以忘怀的,不过是那些曾经投入过的感情,而非这个实实在在的地方。现在的城市已经没有了她曾经爱过的一切,她心中的城堡早已,死去。
她不知道他为何要停在这里,她有一瞬间是希望他记得的,记得他们的约定,可又希望他全都忘了,如果保留了全部记忆,那将是一场无法承受的灾难。而有些记忆,往往被一个人辜负后,才会在另一个人心里深切起来。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科学家说: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可是,她只用了三年,思慕他的这场重病,在彼此距离千里之外的第1095天,终于有一种痊愈的迹象了。她卡在原地太久,经常陷入迷思的状态,让她开始厌倦。
他就在那里坐着,她就在车里看着。不知过了多久,久的她以为自己已经睡着的时候,一只手伸进她的掌心,她下意识地握住,听见他低声开口:“你要抓紧我啊....不要再松开了,不然我还会跑掉的.....”
丟了什么,找到什么,遗忘什么,捡起什么。路那么长,难免丢三落四,如果我们还能回到刚开始认识的那一天,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如果我说,以后我会珍惜你给我的一切,如果我说以后我再也不将你推开,如果我说我很爱很爱你,你会不会回来,会不会回到我的身边。
如果我说我们转换一下角色,换我来付出,你来感受我的爱,你会不会回来。
就让我迟到的这些年,当做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从此以后,学会如何更好的爱一个人。我们一起经营好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亲爱的,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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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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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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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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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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