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低音炮太吵被上报,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我的大学室友竟然真的能找到女朋友。
思裳是个富二代,不是那种纨绔,大学生活里的花费据说都是他在外投资盈利。
但是毕竟是富二代,家里关系还是很硬的,他根本没有参加高考,这个学校是他爸一句话给他说进来。辅导员也拿他没办法,最多思想教育一下,毕竟是社会上跑过的,表面工作很足,私下仍旧。
思裳从教学楼出来,雨还在下,是的,我们把伞拿走了。
其实吧雨对男孩子是无所谓的,但是泥就很烦。思裳走的很小心,顺便看看有没有伞可以蹭。
天无绝人之路?思裳看到前面不远有把黑色的大伞。步伐加快想去蹭个伞,当然鞋子还是要小心保护的。
一分钟不到,他距离黑伞不足十米。然后,停下了。任雨水落在身上。
黑伞下面有两个人,一个是阿东,另一个不认识,但是是个女孩子。
思裳蒙了。伞蹭不到了不说,好像还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大秘密。八卦之心,人皆有之,思裳就那么跟着他们。恋爱中的人真可怕,就这样被尾随几分钟都没有察觉。
思裳看着黑伞走向食堂,然后也不管脚下的鞋子如何,快步跑回宿舍。
“你们猜我看见了啥。”
“爱说不说不说滚。”
“苗清,怎么和爸爸说话呢?”
“你信不信我头都给你锤烂。”
“好好好,怕了怕了”
思裳把路上的所见都讲了出来,当然说话的时候吃了两碗饭。
怪不得那小子不回宿舍吃饭,还去食堂,原来是有佳人相伴。对了怪不得他一个人非要拿把双人伞。
下午阿东根本没有回宿舍,直到我们晚饭结束他才回来。
推开门,阿东就看到我们五人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他手中的伞都不知道放在哪里。我伸手接过黑伞,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了他一个不善的眼神。
“你自己交代还是严刑逼供?”
“什么啊?”
“大伞为什么不给我们用?”
“那是我买的啊。”
“说好了伞是共享的啊,而且我们可以给你一个小伞啊。”
“……”
“算了,别演了。那个妹子是谁?”
“啊?什么妹子?”ωωω.χΙυΜЬ.Cǒm
“你还装?我中午都看见了,手拉手进食堂。”思裳直接就挑明了。
“……”
那妹子是另一个系的,名字记不清楚了,应该是叫朵朵?他两个认识的时间是第一天下雨的时候。阿东把充电器落在班里,就拿了把伞回去取,然后回宿舍的路上碰到了她。出于女孩子长得很可爱的原因,他就很好心帮她打伞送到了食堂。
仍旧是出于女孩子长得很可爱的原因,阿东要了她的联系方式,女孩子作为打伞的报酬,就把联系方式给了阿东。
寝室没有信号,那么他们联系应该是在第二天上午和第三天上午。然后就约了吃饭,然后就在一起?爱情真的是越来越快餐了。
那么关于阿东吃饭去食堂而放弃我这个问题也解决了。并不是因为我厨艺变差了,而是因为妹子更可爱。不对,同房这么久了我竟然连一个刚出现的妹子都比不过?事实确实比不过,我们五个加起来都比不过人家一个妹子。连个伞都要不过来。
再后来的事情就是阿东每天都帮妹子打伞,刚开始妹子不好意思,两个人就各自打各自的伞,小心翼翼的走,生怕泥弄脏了自己心爱的鞋子。
这种改变发生在我淋雨回宿舍的那天。大概我和阿东有那么一种相对人生,我被甩开了,他却拥妹入怀。上天是公平的,不偏袒年轻的人。那箱零食是妹子的,她同时收到了两箱,就送了一箱给阿东,然后被一群禽兽吃完了。用物表白的方式很多,最简单的是送花,再不然求婚用的戒指,可是用零食这种方式来示爱……难道你们还是一二年级的小学生吗?很过分,还是别人送的。
阿东就很欣然的接受了。
正式确立关系就是那天下午。等等,我突然明白了。阿东真的很心机了,他明知道我们不会去上课还在出门前问我们谁要去上课。怪不得隔壁宿舍的同学说我们一寝室都被记逃课。原来阿东和朵朵约会去了。
根据阿东说,朵朵寝室和我们属于差不多情况,有很多共享的物品,伞就是其中之一。很可怕啊,你别看一群漂漂亮亮的精致女孩,到了下雨天可能连一人一把伞都做不到。
就是我淋雨的那天,阿东像前两天一样在教学楼等朵朵去吃饭。朵朵也并没有让他久等,也就半个小时而已。生活有时候就像是复制的一样,这次粘贴过程中出了意外——朵朵的伞被粘贴丢了。呸,朵朵把伞留给了另外一个女孩。
然后双人伞下面真的是两个人了。可能是第一次给女孩子打伞吧,阿东成功的用落在伞上面的雨水浇湿了朵朵的半个肩膀,阿东很绅士的把外套脱下来给了朵朵,还特别温柔的对朵朵说:“穿好外套吧,听说秋天的雨很凉的,你注意点别病了。”朵朵就红了脸颊。
朵朵当然知道秋天的雨有多凉,毕竟被某个毛手毛脚的人弄湿了半个肩膀。我也知道那天的雨有多凉,因为我鼻涕流了一星期之久。
后来我们才意识到淋湿朵朵肩膀并不是因为第一次给女孩子打伞紧张导致的。而是阿东这个心机男预谋的一出送衣计划。
朵朵穿着阿东的外套吃完了午饭,阿东又陪着她去取了快递,再然后送她回寝室,然后阿东抱着朵朵送他的零食回来分给我们。
因为朵朵回来就没有伞,阿东就又起了下午送朵朵去上课的念头。
他放了包裹问我们有没有人要去上课,没人搭理他。他就又拿着伞回去女寝等朵朵。
就特别奇怪,男寝连信号都没,女寝的网速都可以下电影。
清突然没在讲话了,咳嗽了几声对着吧台里的北方说:“北方,给我倒杯水,说这么多我有点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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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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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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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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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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