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冠博带,大袖飘飘的青年男子收回目光,轻笑道:
“老和尚好大的气性!许久不见,还是没有改掉臭毛病!
你把纪小子看得跟个宝贝一样,却也不想想,
人家自有远大前程,怎么会愿意随你做削发剃度的小沙弥。”
几百丈高的九重楼外是毫无凭依的虚空。
云气弥漫,翻涌如海。
罡风冷冽,切金碎铁。
放眼看去,没有任何与之并肩的宫阙殿台。
恰如孤峰耸立,直刺天穹。
若立足于此,举目眺望。
大可以俯瞰皇城,乃至于半座天京。
只是这等壮观景象,极少人才能得见。
“那秃驴什么来头?好生凶恶!
竟敢威胁老爷,大言不惭说要打垮社稷楼!
小的这就踏云下去,一爪子按死他!”
一道沉重的声音像打鼓一样,震得大殿嗡嗡作响。
定晴看去,竟是一头两丈多高的青玉狮子。
它摇头晃脑之间,披散毛发粗厚如毡,两眼明亮好似灯笼。
呼气,呵息。
形成团团云雾,掀起阵阵黑风。
会说话青玉狮?
成精的妖怪!
若有外人在场。
定要被吓得两腿战战,屁滚尿流。
按照话本志怪里头的说法。
炼化横骨!
口吐人言!
这至少得有五百年往上高深道行!
众所周知。
若无天大的造化。
山石草木、飞禽走兽。
凡有一丝机缘灵性,五十年可成山精,百年可成野怪,千年可成大妖。
至于修成万年的道行?
占据一方,称祖开宗,亦没有什么问题。
这头青玉狮子会说人话,却无人形。
那便不是千年的大妖,只是百年的野怪。
“莫要小瞧了老和尚,他慈眉善目脾气好的时候,的确不是我的对手。
可一旦发火,杀心自起,显出那尊法身,等闲几个人拦不住。”
披着法衣的青年男子莞尔一笑,好似一尊无瑕的玉人。
气质神秘,缥缈,如真似幻。
若仔细端详,他那身对襟大袖长袍。
其色为紫金,极为尊贵,乃圣人御赐。
前后各自绣着日月星辰、龙凤仙鹤、八卦宝塔。
泛出莹润宝光,显示不凡之处。
“那么厉害?那秃……呸!小的刚才口不择言冒犯高僧,请勿见怪!”
青玉狮子缩了缩脖子,它瞧着威武无比,胆子却小得可怜。
看自家老爷把杀生僧吹得那么厉害,庞大的身躯猛然抖动,竟是簌簌落了一地细毛。
“相隔这么远,老和尚又听不见,你至于怕成这样。
传出去,平白丢了我的颜面。”
俊美青年摇头道。
“小的还以为那秃驴跟老爷一般神通广大,有天眼悬空,映照大千的手段!
哼哼,原来是外强中干!下次他若再敢口出狂言,小的一口吞了他!”
青玉狮子闻言,立刻变得精神抖擞,开始胡吹大气。
“那老和尚嫉恶如仇,生平最爱斩妖除魔。
即使不知道你在背后说他坏话,真个见面,
恐怕会一掌拍死你这个小野怪,就地超度!”
青年男子背负双手,话锋一转道。
“啊?好凶恶的秃……高僧!
外面真是太危险了,小的以后就待在钦天监,侍奉老爷左右,哪里也不去。”
青玉狮子哭丧着脸,心里打定主意。
从今往后都跟在老爷身边,半步都不离开。
“你这憨货,贪生怕死,贪嘴好吃,哪里像个百年道行的精怪。”
青年男子取笑道。
“老爷可不知道,小的在山里的时候,日子过得可苦嘞。
好不容易撞了大运,有幸跟着老爷,自然要享享清福,方不负后半生!”
青玉狮子眼中含泪,忆苦思甜了好一会儿,忽然压低声音问道:
“老爷你与那高僧没仇吧?”
青年笑了一下,似是洞彻这头憨货的小心思。
“怎么?这就担心老和尚找上门了?
放心,天塌下来,还有你家老爷顶着呢。
纵然你家老爷本事不济,撑不住,也还有圣人。”
那些对监正大人敬畏无比的凡夫俗子,绝然不会想到。
他们心目中的老神仙,其实是个俊美如玉,风采卓越的青年。
谁能料到,不入山河榜,却公认世间绝顶,天下坐三望二的孟玄机,生得这般好皮囊。
“老爷,你便满足一下小的好奇心,那和尚究竟是什么样的境界?”
青玉狮子仍旧惦记着杀生僧降妖除魔的那桩事,旁敲侧击问道。
“憨货可听说过悬空寺的‘怒金刚’印空?”
孟玄机踱步行于白玉楼中,轻声问道。
“唔,将金刚不坏身练到大圆满,号称三界之内无可摧破的大光头?
好久之前,他好像来过以天京,气势恐怖得紧,好吓人!
感觉一拳就能把小的打成肉饼饼!”
青玉狮子缩了缩脖子,努力思索。
然后又掉了一地细毛,如洋洋洒洒的小雪。
“印空修成色身、法身,两重如一,向来被视作大宗师之下体魄最盛,日后极有可能接掌悬空寺主持之位。
他最有名的战绩,便是一人拦在万鬼窟外,任由三名旁门宗师捶打,不能伤其分毫。
不过很少人会知道,大约十五年前,这位怒金刚与一个不知名姓的行脚僧,进行过两次比斗。
第一回比气力,不胜不败。
第二回斗体魄,弄塌了莲花顶。
究竟谁胜谁负,不得而知。
但自此之后,印空闭关十载,苦修武道。”
孟玄机抬头看天,似是感慨道:
“老和尚他这一脉从来单传,要么一辈子参不透,如疯似魔,
要么拿起、放下、斩断,成大罗汉、大菩萨。
这几年,悬空寺和皇觉寺为了争一个天下佛首,每三年来一次论法。
印空是山河榜第六,出关之后,声势如日中天。
也不知道最后是南盖过北,还是北大过南。”
青玉狮子听得懵懂,老爷啥都好。
就是说话太绕,容易迷糊。
过了半晌,它才明白过来其中意思。
那老和尚很生猛,惹不起。
“老爷,你都收了那么多徒弟,干嘛还要抢人家的。
咱们要大气,讲道理,把姓纪的小子还回去得了。”
青玉狮子乌黑的眼珠子滴溜溜打着转,悄声说道。
“你这没良心的憨货,老和尚手段固然高,你家老爷的本事难道不够硬?”
孟玄机不轻不重骂了一句,佯怒道:
“况且,你哪里懂得纪小子的异处。
他受域外血神的气机侵染,竟能安然无恙,心神却没有腐坏,这是一奇。琇書蛧
命数变化莫测,揣测不定,这是二奇。
最后,含章太子前几日与之见了一面,
称他百无禁忌,天生反骨。
不成大枭,便是大逆。”
青玉狮子晓得自家老爷性情温和,并不惧怕。
反而是让孟玄机的这番话给惊住,着急道:
“那老爷还收他为徒?天生反骨……那就是要造反!
诛九族的大罪!全家都要掉脑袋!
做了他的师傅,岂不是也逃不了?
小的……活了百年,还没尝过雌性妖怪的滋味!可不能死啊!”
孟玄机哭笑不得,自家养得这头憨货,真是白瞎了上古异种九头狮子的血脉。
他收敛杂念,正色道:
“生有反骨者,并不是造反头子。
太子曾经与我说过,这世间大概有四种人。
一种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礼教约束、道德枷锁,统统管不住他。
目无王法,只看谁的拳头大。
逢到太平时节,若非做强梁,便是成大寇,难有善终之果。
要是遇见乱世,割据一方,称王称霸,亦有可能。
这种叫做杀规矩。”
青玉狮子两只爪子交叠垫着脑袋,安静地听着,罕见地没有打岔。
“还有一种是生来不凡,有大志向、有大抱负,扛得起苍生黎民之众望。
搅得动世道变化,厘得清是非黑白。
他们是圣贤,是明君,是豪杰,愿为、也能为天下人定规矩。”
孟玄机深深叹了一声,转而又道:
“至于守规矩,这种人世间最多,随处可见。
他们也许平庸,但很难得,也很重要。”
青玉狮子似是不解,不应该是凤毛麟角的天骄妖孽,才配得上“重要”二字么?
“当时,我亦如你一般。
含章太子站在太和殿,他说万古为史,无数的弄潮儿,
上应天时,秉承气运,下合运势,乘风而起。
那些要立下万世不易之基业的帝王将相,
要成就长生久视之幻梦的大宗师,
他们從何而来?
他们自芸芸众生超脱而出。
若是人人殺规矩,世道崩坏,万物不存。
若是人人定规矩,各行其是,互相征伐。
正因有人愿守规矩,願遵照天地至理,道德教化。
玄洲亿兆生灵才能繁衍生息,一纪又一纪传承薪火,而非沦为一片荒土。
守规矩是世间的根基。”
孟玄机眸光开合,神意内敛,大袖飘然若仙。
从那一天起,他便知道含章太子的储君之位不可撼动。
任凭燕王、怀王、宁王再使什么手段。
也比不过。
因为。
那几位王爷想得只是做皇帝。
但含章太子却要当圣人。
开万世太平的真正圣人。
“老爷,你还没说第四种是什么!”
青玉狮子挠头问道。
“自然是纪小子那样的人,百无禁忌,天生反骨。
他不完全守规矩,所以不会逆来顺受,
北镇抚司的百户要害他,他便枭首杀之。
楊休要欺压他,他同样没有忍气吞声。
但他又不完全杀规矩,抄家万年县的时候,给了余家庄的孤女寡母一条活路。
并未做强占田地,霸占祖产的好打算。
最妙的是,他也不愿意给人定太多规矩,有改天换地之心,活像个提刀跨马的孤胆过客。
这种人,性情桀骜,不敬皇权,不畏王法。
所以,含章太子头回见之,就说纪小子是天生反骨。
但他行事作风,自有一套规矩法度,良知对错。
若觉得世道坏了,乱了,错了,迟早把天给捅个窟窿。
因此,叫做百无禁忌。”
孟玄机执掌钦天监,他若想了解某个人。
即便不调黑龙台的卷宗,也能事无巨细查得清楚。
对于纪渊,白含章和孟玄机都自认为看得透彻。
“我收纪小子做记名弟子,一是尽些照顾,免得杨洪、还有他那帮家将,害了人才。
他是封侯的气数,甚至有望封王,真被逼到绝处,却又大难不死。
指不定过个十几年,扯出天翻地覆的乱子,平白折损国运。
二是好奇他那双灵眼,我都没法直接看透灭圣盟的肉身鼎炉,这小子却能做到,实在稀奇。”
孟玄机眉宇间浮现疑惑,关于这一点,他的确没有想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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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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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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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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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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