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金泉呼吸着沁凉的空气,内心的愉悦已经达到巅峰。
他将一件古朴的陶盏对准天上的满月,月光便隐隐汇聚成一束,落在盏中。皎洁的月光化作了清冽的液体,飞刃般凛冽的酒气扩散而出。
金泉举起陶盏,一饮而尽。
金泉还很年轻,很年轻的金泉饮了酒,很年轻又饮了酒的金泉无所畏惧。
他是在曲秀出生的本土狼人,由于本土狼人生存环境不佳,为了延续血脉没有别的选择,多半都混有其他血统,金泉自己也不例外。这一点在后来出国留洋混饭吃的时候,让他饱尝了辛酸是什么滋味。
不过对于故乡,金泉仍然怀有一份魂牵梦绕。
倒不是因为乡土情结或者念旧什么的,而是因为在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金泉偶然间发现了一个虚界!
那种神奇只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才能懂,当金泉穿过那道狭窄的岩缝,本不应该还有空间的岩缝后面,是一片放眼望去看不到尽头的广袤天地!一个独立运转的小世界!m.xiumb.com
虚界的珍贵不言而喻,在遥远的过去,虚界曾经被古代灵修士团体冠以洞天、福地、神国等等夸张的称呼。
无论是可能存在的稀有物产,或者是本身独特的自然环境,甚至只是一块安全私密的领地,都有着太多太多价值。在灵能和异种的世界里,不管多瘪三的势力只要能坐稳一个虚界,都意味着即将走向逆袭之路。
发现一个全新的虚界,意义几乎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那一刻金泉内心的震撼,对于一个一穷二白的狼人小子来说,一个虚界摆在眼前,无异于乞丐揣着麻袋冲到了银行的储备金库里。
正如同任何语言也无法形容金泉那一刻的痛苦,他转身离去,用一块大石头堵住了那道岩缝,然后再也没有回头,一晃已经十五年。
坐稳一个虚界听起来很美好,但前提是坐得稳。
金泉心里很清楚,正如同乞丐冲进银行金库等来的只能是持枪守卫一样,就凭自己甚至再加上所有的本土狼人,试图占据一个虚界,也同样是一种自取其辱、沐猴而冠的可笑行为!
普通人的世界或许还有一点温情的伪装,灵能和异种的世界可从来都是赤裸裸的现实。当年还很青涩的金泉也只能把秘密咽进肚子里,不敢告诉任何人。
如果换个人,或许会用这个虚界换点实惠,把问题交给别人头疼。但金泉不甘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想整个吃下这个虚界。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即便在以贪婪著称的狼人之中,金泉的贪婪也堪称教科书式的——极端的性格,反而让这种人能做成一些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成年之后金泉带着同族的兄弟,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了一个位于多瑙河畔叫做贝尔格莱德的城市。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贝尔格莱德不算太出名。但在底下世界,人人都知道这里居住着超过十万狼人,是名副其实的狼人之城。
金泉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混饭吃,而是知道狼人的宝库里收藏着一件叫做“金帐”的古代炼金装备。“金帐”只有一个作用,就是能将原本固定不动的虚界入口暂时“收纳”起来,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放置”下去。
在那个狼人还只能逐水草而居的遥远年代,汗国的狈人萨满穷尽心血制作出这件重器,以确保搬家时能够带着所掌握的虚界一起上路。这对于汗国上层的狼人统治者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不过时至今日狼人已经不再需要游牧了,所以金帐也变得鸡肋起来,常年躺在地下的恒温金库里吃灰。
金泉的目标就是金帐,如果能够得到金帐,就可以把自己发现的虚界转移到别的地方,比如某个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或者鸟不拉屎的戈壁滩。
到时候再开发虚界,可行性和安全性无疑就高得多了。
不过要得到金帐,靠偷抢是万万不可能的。那是收藏序列里A级的重要藏品,保存在数百米深的地下金库里,有着数米厚的合金外墙以及建筑时一体成型的炼金预警系统,铜墙铁壁无懈可击。
所以金泉干脆带着同族们混起了体制,因为血统不纯一直备受歧视游离在外围,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有资格承担一些守卫任务。又等了好多年,终于等来一次金帐转运的时机。
也就是金帐现在不太受重视,保卫级别不高,这才让金泉一伙有机会铤而走险。
搂草打兔子,他还贪污了一件结界发生器。结界的侦查功能倒还在其次,关键是能掩饰金帐使用时的剧烈灵能波动,避免被外界发现。
得手之后金泉又发现这种高阶装备普通狼人根本玩不转,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顺手又把老乡狈人金录一并绑架了。
反正事情到这一步,已经是虱子多了不痒!
监守自盗行动进行得无比顺利,事后也尽力掩饰了,不过还是暴露得很快。
一路逃亡,同族兄弟死得只剩下十一个。金泉内心对此没有多少触动,只要能掌握虚界,一切都是值得的,他甚至已经在思考得手之后怎样将其他人灭口了。
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
使用金帐收取虚界入口也不是那么随便的,因为虚界入口本质上沟通着两块截然不同的空间,所以要将金帐的两个部分,分别在内外两侧架设。
但当金泉带人进入虚界之后,心脏差点当场漏跳一拍,因为他看到了一具僧侣的尸体。
摆在他面前的是一连串的好消息,和一个孤零零的坏消息。
好消息是从僧人尸体衣着的风格和朽坏程度来看,铁定是几百年前横死的毛鬼,担心这个意外来客泄露消息纯属杞人忧天。
而且僧人尸体旁边有一根锡杖,流露着一种潋滟的蓝青色光泽——炼制银,绝对是高纯度的炼制银,金泉的贪婪之魂在尖叫呐喊。
炼金术师将金、银、铅、汞四种金属彻底摧毁,经过复杂的处理和炼成,才能从残渣中提取出脱胎换骨的炼制金属。由于投入和产出根本不成比例,任何一种炼制金属都昂贵得可怕!
金泉有一把从不离身的长刀,掺杂了100克左右的炼制金属,已经非常不错了。那绝大多数还是最便宜的炼制铅,跟炼制金和炼制银这两种字面意义上是在烧钱的吞金貔貅,无论价格还是性能都根本不够看!
炼制银坚韧无比,拥有着无比优越的灵能亲和性,简单锻造成型就是天然的炼金武器。在国际黑市上不是值钱,而是巨他妈值钱!以克论价,光能看到的部分已经是一笔横财!
坏消息只有一个,僧人的尸体变成了尸傀。
尸傀是僵尸的一种,和所有僵尸一样,力大无穷、刀枪难伤是它的代名词。几百年的吞吐日月让它与日俱增到了三米开外,胳膊有如老树般粗壮,简直汇集了所有形容强壮的字眼。每一个狼人在面对它的时候,都油然而生一种自己如同风中小草般柔弱的错觉。
尸傀不具备生前的完整意识,但维护地盘的基础本能还是有的。看到有人进来,握紧家伙开干就是它的第一反应——可能也是唯一的反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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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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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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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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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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