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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万界时空大主宰>第122章 我在蛮荒世界种田忙!(一)
  ‘呼风唤雨,吞云吐雾,控制水流。这都是龙族天赋神通,以后我也有。挺好的。

  就是,这次任务太紧张了,我有点累,需要歇歇。’白晓凡语气有点高兴。另外,则是疲惫。

  不是身体疲惫,而是精神。

  天知道,他一个小角色,游走在仙圣神佛眼皮子底下,是多么心累,提心吊胆,身心俱疲。面对强者,即便对方没有发现,朝你出手。心理上的压力,也非常大。白晓凡觉的,还好自己有一颗‘大心脏’。不然,真的会露出马脚。

  那种情况下,稍有破绽,就可能丢了命。

  还不是,任务失败那么简单。

  若是,被玉帝、太上老君、如来、、这些大能,发现自己这种变数,说不定,连自己的灵魂,还有系统,也要跟着覆灭。他可不认为,系统无所不能。

  正因如此,才如履薄冰。

  小心谨慎。

  还好,~~~。

  西游之中,大能没在乎他这个小人物,不仅混过来,完成任务,还得了好处。

  想到这次的收获,白晓凡有点高兴。

  ‘宿主,你休息一下是没问题。但是,别太久,之前,叛逆者已经对咱们出手。再不强大起来,和这些叛逆,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到时候,不要说恢复‘时空管理局’的荣光。就是苟命图存,也很难。’主系统担忧道。

  ‘你知道对方,如何锁定你的吗?若是,每次都被锁定,那可就糟啦。’白晓凡皱眉。

  喜悦的心情,为之一凉。

  主系统:‘你和我身上,并没有被留下印记,无法追踪。所以,我判断,该是意外!我们传送的时候,泄露气息,正好有个带金手指的叛徒,在附近。’

  ‘那还好一点,只要不是被锁定,就有斡旋的余地。’白晓凡点点头。

  呼——。

  松了口气。

  打坐。

  修炼一会《魂诀》。

  几天后,灵魂的虚弱,一扫而空。

  “相公!”聂小倩小声道。

  她双脚离地,缓缓而来,用飘的。

  “你怎样?还习惯吗?”白晓凡。

  “蛮好的。”聂小倩点头。

  说完,还道:“我已经突破。

  相当于人类的大宗师圆满——。”

  “那就好,多强大一点,对自己有好处。”白晓凡笑道。

  ‘~~~’聂小倩。

  彼此之间,说了些话。

  东方白在闭关修炼。

  白晓凡不好打扰。

  就陪聂小倩吧。

  这只女鬼~~~。

  风情万种。

  妩媚多姿。

  高冷热情。

  几乎是矛盾的综合体,但,那种魅力,是很大的,世间男子,又有几个,能抵挡。

  美人,谁不喜欢?

  白晓凡不例外。

  而今,~~~。

  聂小倩又是自己的小妾,他自然是随心收用。

  时间匆匆。

  眨眼在空间。

  度过半个月。

  话说。

  白晓凡现在,灵魂体,也属于一只鬼,而聂小倩也是,相处起来竟毫无违和感,真是奇怪。

  算啦。

  不想了。

  做正事吧,否则主系统又催啦。

  “你回去修炼吧,我要做任务。”白晓凡发话。

  “是!”聂小倩低低的回应。

  ‘嗡——’。

  鬼影闪烁,消失啦。

  而后,白晓凡沉声道:‘个人面版!’

  ‘好的!’主系统。

  瞬间,白晓凡面前,调出了个人面板。犹如一道投影光屏,显示简单的属性。

  姓名:白晓凡。

  积分:57000。

  功法:《魂诀》。

  天赋:控水,兴云布雨,吞云吐雾。(泾河龙王馈赠,真龙图腾加持。)

  魂力:100015。

  金手指:空间。

  商城:已开启。

  扈从:黑统领,武君!

  白晓凡看后,顿时惊喜道:‘黑统领突破武君了?’

  ‘既然个人面版,显示出来,那就应该是的,只是,我们对付叛徒,消耗很多能量,暂时没办法,将他接回来。’主系统道。

  ‘为什么以前没有扈从?’白晓凡问。

  ‘只有武君,才被系统承认。是你的扈从。除了黑统领,要不了多久,你便有第二个扈从,东方白吞了灵丹,应该也会突破。’主系统说道。

  ‘我吞一颗灵丹,是不是也能突破。’白晓凡挑眉。

  主系统:‘资质不算太差,是阔以的!但,你不应该这么早突破,虽然我比你还急,希望你强大起来。然而,我还是建议,你慢慢积累灵魂。’

  ‘怎么说?’白晓凡问。

  主系统:‘魂力越强,潜力越大。现在多用点时间,以后成就才更大。’

  ‘对了,这回我的魂力,怎么才增加十五个点?我明明感觉,自己的灵魂,强大了好多倍。’白晓凡问。

  ‘超过十万魂力值后,每一个点增加,含金量都非常高,若不是泾河龙王这个任务,误打误撞,这十五个点增加,至少需要十来个普通任务。

  正常来说,魂力十万,便是武宗圆满!超出的越多,代表潜力和根骨。

  诸天位面,有一些天之骄子,在武宗境界的时候,魂力甚至达到100070,100080。甚至更多一点,他们早就可以突破武君,只是压住境界,想多积累点底蕴和领悟。不过,能够这样,培养天才,皆是大势力。不仅需要,本身天赋好,肯努力,还要背后的势力耗费资源填补,才能修强魂力!100070、80。可算天骄,面对普通的武君,他们能从容退走。而超出100080的,乃天之骄子。

  要被各大势力,当继承人培养的。

  这种俊杰,在武宗的时候,就能战胜武君,一旦突破,更是不得了,会厚积薄发,直接冲到武君初期巅峰,甚至中期。小势力,是养不起这种天之骄子的。

  没有足够的方法,提升魂力。’主系统解释道。

  ‘修炼《魂诀》不就好啦?’白晓凡疑惑。

  ‘到了100000以后,《魂诀》提升,是有,但慢的像乌龟爬,若没有资源,全凭《魂诀》。修炼几百,几千年,也没可能积攒到100070以上的魂力。而武宗,有千年寿命吗?’主系统反问。

  ‘好吧,是我想差啦。’白晓凡。

  忽而,皱眉道:但是,这么说来,有时空管理局系统的任务者,岂不是可以吸收委托者灵魂,通过《魂诀》,把实力,底蕴,根骨,打造出来。

  就像我这样,可以一次次穿梭位面,通过任务,获取额外的魂力增强。’

  ‘是这个道理!所以,时空管理局,外挂系统培养,走出来的强者,活到最后,基本上都是很厉害的人物。

  但是,其他任务者的系统,净化灵魂之力,虽然也达到,可以直接吸收炼化的程度,但,难免还有少许杂质。这就会导致,他们的魂力极限,在武君的时候,只能是100070、80。左右。想再增强,只好突破武君。只有功能更加完善的高级系统,净化的魂力,才能定向培养自己的任务者,成为绝世天骄,使之魂力,超出100080。

  而且,这样的系统。

  还不是很多,只有几十个。’

  ‘这还不多?’白晓凡无语。

  主系统:‘和时空管理局,发放出去,成千上万的系统,金手指相比,那些系统,的确是少部分。它们都是我的得意之作,为了创造他们,我花费的心思,比较多。可惜,它们培养起来的任务者,狼子野心,反咬一口。’

  ‘那你呢?最高能让我的魂力,达到多少?’白晓凡抽丝剥茧,抓住问题的关键。

  ‘100100。这是武宗的极限,完美武宗!只有我,才能这样完美的净化灵魂之力。’主系统不无得意。

  白晓凡这才满意,他也不想,输给别人。

  想了想,道:‘正好,我的《易筋经》,还没完善。接下来的任务,边积攒魂力,增强底蕴,边完善武功。’

  ‘没错,这么想就对啦。’主系统。

  ‘做任务去吧。’白晓凡说道。

  ‘好!’主系统应声。

  顷刻,时空隧道开启,白晓凡的灵魂,消失在空间,缓缓填入一道容器。

  耳边叽叽咕咕,白晓凡听不懂的话语。

  不是英语。

  也不是普通话。

  更不像,任何一种语言。

  “什么鬼?”白晓凡,费力的睁开眼。

  就见山高林密,自己被用类似担架的东西,抬着走,一路颠簸。而身边的人,穿兽皮,拿着削尖的木棍,还有打磨锋利的石头,簇拥着他。

  皮肤粗糙。

  也不穿鞋。

  膀大腰圆。

  特别魁梧。

  身体健硕。

  “原始人?”白晓凡脑海里,冒出这样的念头,连忙费力的抬起脑袋,见自己和这些人,穿的一样的兽皮。

  反而松了口气。

  至少,和这些原始人。

  是一伙的。

  暂时,~~。

  没有危险。

  但,~~~。

  被抬着,还是感觉胳膊、腿儿,有点疼。努力伸着脖子,一见之下,果然受伤啦。

  有一条腿。

  胳膊。

  有猛兽撕咬的痕迹。

  也没人给包扎。

  好在,没有继续流血。

  似乎是身体的原因,恢复力很快,这样的伤势,虽然很严重,但,血不会一直流淌。渐渐能恢复,恢复的,还挺快。

  只是,会不会瘸呀。

  暂时白晓凡无能为力。

  只能躺下,道:‘接收剧情!’

  ‘剧情传送中——’主系统。

  刹时,一股驳杂信息,传递而来。这个位面,是原始部落,原主是土著。是最早期森林中,人类的一员,由于骁勇善战,是部落‘首领’。

  而且,还很年轻。

  原始人,其实非常淳朴。

  崇拜强者,对未知的东西,会恐惧。

  尽管,原主的部落,有七八百人,算是大部落,但,生活的也不怎么好。

  茹毛饮血!

  大自然中野兽猛禽也多,人类有挺多天敌,是好多强大生物的食谱之一。

  原主小时候,就曾经亲眼所见,自己的父亲,被天上的大鸟,抓穿胸膛,啄开头盖骨,吸食脑浆。后来,渐渐长大,打猎时也见过别的族人,被猛兽杀死吞吃,实在是惨烈。原主从小到大,置身其中,感受到世界,对他们满满的恶意。但是,无可奈何,还要活着呀。原主英勇战斗,努力磨牙,成为了首领。带着族人捕猎。

  但,生活水平,依旧没什么大变化。

  实在是,环境太恶劣。

  且,吃的生肉。

  细菌什么的。

  也非常多。

  动不动,就有族人生病,只要生病,那基本上便是等死的啦———。

  原主作为土著,其实,也无能为力。

  若不出意外,原主就会当族长,战斗,捕猎,而后,在岁月之中,慢慢老去,或者被猛兽吞食。

  这是部落人的命运。

  然而,~~~。

  事情转机,出现在一个穿越者身上,那个女孩,叫苏乐乐,是个乐天派,家中也有点钱,不愁吃喝,心也大,在一次和朋友参加野外生存训练营的时候,不知道咋的,就来到了蛮荒世界。她没有来的及见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就遇见原主等人。苏乐乐见原主等人的样子,心中多少是嫌弃的,非常反感。有些受不了,这些人身上的味道。但,迷了路,眼看要天黑,自己一个人,很害怕呀。

  只好努力用手势沟通,勉强说上话,跟原主等人,回到部落。

  “你们不会用火烤肉吗?”她没带啥吃的。但,看着好客的原始人,递上来带着血丝的生肉块。她实在没勇气,咽下去。

  ‘~~~’原主等人。

  原谅他们,原始人。

  如何能明白这话。

  苏乐乐很郁闷。

  让她吃生肉。

  真的很难。

  可,~~~。

  肚子越来越饿。

  她只好自己想办法,比比划划,让原主派人,帮忙找点干草什么的,好钻木取火。

  没错,作为一个没心没肺的野外探索达人,苏乐乐对这方面,很感兴趣。

  学过钻木取火。

  但,也废了好大劲。

  “要是我行李箱的打火机带来,就好了。”苏乐乐抱怨着。

  忙活的满头大汗。

  终于升起火苗。

  呼———。

  苏乐乐开心的笑啦。

  抓过一块肉。

  洗了洗。

  用自己随身背包,带的匕首,切成一个一个的小块,再用树枝穿起来。

  开始烤肉啦。

  她觉的没什么呀。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然而,~~~。

  原主这些原始人,却不那么想,他们见过火,但那是天火,雷雨天,闪电霹在树木上,便会起火。他们有些人,害怕火。就是原主,记忆中,也认为火,是上天才能拥有的。而眼前这个女子,居然能生生变出火来。

  害怕之后,他们开始敬畏。

  不少族人,跪拜在地上。

  朝火堆膜拜!。

  在他们印象中,只有天神,才能制造火。

  而苏乐乐,能生火,便是神的使者。

  ‘叽叽咕咕——’大家巴拉巴拉。

  ‘~~~~’苏乐乐一句听不懂。

  表示自己很懵逼,但,原主等人,已经将之,奉为神女,神的女儿。

  几天沟通后。

  大致明白了原始人的想法后。

  苏乐乐更是蒙蔽。

  不过,说起来,她也没什么坏心思,只是认为,这些人真的太愚昧啦。

  火而已。

  大惊小怪的。

  但,被奉为神女。

  起码不用怕危险啦。

  所以,倒也耐心和部落的人相处。

  部落中人。

  包括原主,都对她很恭敬。

  这让苏乐乐,不好意思的同时,还有点小得意,随即,就想道:“你们既然,把我当神灵的女儿,派来指引你们的。那我,怎么能让淳朴的原始人失望呀。”

  关键是,部落不让女人外出。

  究其原因,是因为女人没战斗力。

  怕有危险。

  可苏乐乐真的很无聊。

  而且,原始人生活习惯,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也很少洗脸刷牙,张嘴就是口臭。她真的很嫌弃。

  所以,出不去的她,只有努力改变这些原始人。

  ‘神女’降世。

  确实给部落带来巨大变化。

  苏乐乐,教会了原始人,钻木取火,用火,烤食物。用火取暖。她还用神女的身份,告诉原始人,随地大小便、吐痰什么的,是不文明的,还让原始人,想办法刷牙。最古老的方式,便是用盐刷牙。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盐这个东西,后来一次,偷偷跑出部落还真让苏乐乐找到啦。还让原始人,每天洗澡,保持身体的清爽、干净。

  又指挥原始人,盖房子。

  修栅栏,围成篱笆院。

  后期,做出的贡献愈多。有原主派人保护的情况下,在部落边缘地带,找到了食物的种子,甚至有辣椒,土豆什么的。

  苏乐乐叫原始人种田。

  说荤素搭配。

  健康饮食。

  才不容易生病,寿命也会提高。

  原主等人,逐一照办啦。

  不久以后,苏乐乐又有鬼点子,让原主抓来,野。鸡。牛羊、、等牲畜,自己养活着。

  她想的很好。

  这样,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啦,原始人也过的像人样。见有人出去打猎受伤。

  她就说:‘外面太危险,既然我们,部落已经自给自足。有火取暖,还有粮食,自己豢养了牲畜,吃喝不愁,为什么还要冒险外出捕猎?我真心不想,看到你们中任何一个人,失去生命。’

  ‘~~~’原主等人。

  部落中人,虽然下意识,觉的这样不好。

  然而,具体哪儿不对,也说不出来。

  再说,是神女说的。

  这段时间,他们已经彻底敬畏神女啦。

  就是原主也只是心里别扭了一下。

  而后,就同意啦。

  按苏乐乐说的那样,在自家部落,带着族人,刀耕火种,渐渐时间久一点,大家也就习惯啦。

  小孩子呢,也不用拿石块,从小把牙齿磨的尖锐锋利,为以后打猎做准备啦。

  吃喝不愁。

  生病。

  死亡率下降。

  男男女女,每个人脸上,都有幸福的笑。

  这种日子,是以前不敢想像的。

  原主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苏乐乐见到如此,也很开心,她觉的,自己穿越到蛮荒世界,促进文明发展。

  莫名感动。

  好伟大!

  但,~~~。

  她却不明白,外部环境,有多么残酷。

  丛林之中,危机四伏。

  她就觉的自己对。

  改变了很多事。

  带来进步——。

  时间一久。

  又无聊。

  苏乐乐非常想现代,想回到家,想自己父母,不知道亲人朋友们怎样啦。

  而且,~~。

  日复一日。

  太枯燥!

  她开始想尽各种方法,企图穿越回去,胡乱的,摸索中,还真让她给找到了,蛮荒世界,和现代位面,的空间薄弱点。是的,早该想起来的,当初自己穿越过来,出现之处,就是这个地方。所以此地,便能穿越回去。

  她也不管这两界连接点,是怎么形成的。

  总之,很兴奋。

  可以回家啦。

  倒也想起来,回部落,跟原主等人告别。说自己来到蛮荒世界的使命,已经完成啦。使命是啥,比如,带来了火,带来了房子,有了种子、、、诸如此类。在她看来,这都是有意义的事情,而自己,找到回家的路,这个蛮荒世界,终究是她人生中的过客,不可能不回家,让父母亲朋担心吧。

  所以,就和原始人告别。

  原主等人万分不舍,但,他们是不会强留神女的,只能护送她,‘嗡——’亲眼目睹,苏乐乐,消失在空间节点处,原主等人更是跪地膜拜,愚昧的认为,神女回到了神的身边。也有原始人好奇的走过去,触碰空间节点,但,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好像,这个空间节点,专门为苏乐乐准备的一样。

  原始人忍着不舍,回到部落。

  继续刀耕火种。

  饲养牛羊牲畜。

  两年过去。

  平平淡淡。

  与世无争。

  然而,~~。

  暗藏的危机,已是悄悄来临。苏乐乐的确也算是一片好心,但她自以为是的给部落众人,垒起了一座,貌似温暖的家!

  其构筑的‘小窝’。

  在大自然面前。

  无比脆弱。

  哗哗哗——。

  气候变幻无常。

  高山密林之间,苏乐乐走后第三年,连绵的大雨,瓢泼一般,下了十几天。山间种的植物,全都涝了,良田被冲毁,泡在水中,颗粒无收。

  围挡牛羊的栅栏,篱笆墙,也倒了,牛羊奔逃,追都追不回来。

  还有房子,被冲毁。

  什么都没啦。

  之前的美好。

  皆梦幻泡影。

  有被房子砸落受伤的族人,哀嚎中,痛苦的死去。小孩儿大声的哭闹。

  没有吃的。

  饿肚子。

  雨水还没停,重新躲到山洞里,但,没有吃的呀。原主只好带人,出去打猎。

  可是,面对凶残的猛兽,他们已经没有几年前,那么英勇啦,新成长的年轻人,更是吓得拿不起武器,没有战斗过,没见过血,有恐惧很正常。

  捕到的猎物,总是很少。

  族人,一个又一个饿死。

  要不,就是被野兽,撕成碎片。

  特别惨!

  而冬天的到来,更给了他们致命一击,从前,他们都是春夏秋三个季节,努力打猎。在冬天来之前,存下不少腊肉什么的,当作过冬干粮。因为冬天,捕猎的成功率,更是微乎其微。而这个冬天,气候反常,猎物格外的少,原主等人没有足够的食物,便一个个饿死。饿的啃树皮,吃木头。

  实在是难呀。

  山洞里。

  有火!

  但,~~。

  原主和族人,感觉不到一点温暖,因为饥饿,生命在流逝,体温,逐渐下降。

  将死之人,会感觉很冷。

  坠入无边的黑暗深渊。

  ‘神呐,救救我们。’曾有族人,跪地膜拜,希望神女出现,指引希望,拯救他们。

  但是,没有。

  另一边。

  苏乐乐回到现代后,找到家人,只说自己迷路了,在荒野深处,遇到了好心人帮助,最近才找回家来。家人追问,她也含含糊糊,不说去了哪。

  她想,这也是自己的一段神奇经历。

  当作秘密。

  后来,找了男朋友,相亲相爱,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工作之余,她还把自己那段,神奇的经历,写在小说中,就叫《我在蛮荒世界种田忙》。由于是亲身经历,加上她的文化,也还不错,写出来,读起来细腻流畅。给读者的感受,就仿佛真的去到那个蛮荒愚昧的时代,和原始人,朝夕相处一样!当然,在苏乐乐后边,稍加夸张的修饰中。主人公,改变了时代,加快文明的步伐,受到原始人的拥戴,被奉为神女,最后,收获了更多部落原始人的信仰,以及供奉。通过这些信仰之力,她凭自己的智慧,琢磨出来了,修炼方法。由种田流,转化为玄幻项。非常的自然。。。。。堪称脑洞巨大,创意新颖,文笔好。她的书火了,出版社主动联系过来,出版以后,很受欢迎。ωωω.χΙυΜЬ.Cǒm

  苏乐乐名利双收,简直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啧啧!

  可她从来不知道,因为她,原主等人,下场有多惨。

  原主死后,形成执念。

  被系统捕捉,知道了剧情,苏乐乐并不是神女后,他很无语。他知道苏乐乐是好意,而且,火呀,房子啦,农作物什么的,确实给族人,部落,带来了很大好处。就是他自己,也很喜欢吃烤熟的肉,撒点盐巴,味道香嫩,肥美。能在房子里躺着,就不用为生存发愁,他也不想去和野兽搏斗。可是,与苏乐乐一样,他和族人们,万万没想到,不久之后,结果居然是这样的。到底哪出的问题。

  族人死,该怪谁?

  原主迷茫啦。

  既悲痛~~~。

  又憋屈~~~。

  还苦闷~~~。

  因为,他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仇恨的人。

  因为,从剧情中,他也知道了,苏乐乐没错,苏乐乐从来就没想过,要害他们,甚至还为他们好。希望像那本书中一样,原始人未来,越来越富足,甚至,兼并了远处的部落,成为唯一的强大部落,且,不用怕任何外在的危险。苏乐乐,能写出那样的书,说明她内心,真的认为,接下来的发展,会是那样的。只不过,她在书中,略微夸张,将主人公的智慧、美丽,善良,更突出了一点而已。所以,原主没办法恨苏乐乐。

  人家初衷,是好的。

  是希望你们越来越强大,越过越好。

  那该恨谁呢?

  族人也没错。

  神女的话。

  能不听?

  再说,~~~。

  他不也很喜欢,苏乐乐带来的一切改变嘛。

  到最后,原主和族人,死的很悲惨。

  却发现,他没有可以仇恨的人。

  不知道该找谁报仇。

  总之,那种滋味。

  别提多煎熬啦。

  而且,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部落接下来的发展走向,就和苏乐乐书中,描绘的不一样呢。

  简直是,两个极端。

  ‘~~~’白晓凡。

  沉默一下,问:‘所以,他什么愿望?’

  ‘他没有特定的愿望,让我们看着办,只要悲剧不发生,不再重蹈覆辙,就好啦。其实,原始人心思单纯,想不到那么多,被系统捕捉思维后,明白了前因后果。他就是想看看,任务者,会怎么选择,怎么做,做了之后,会发生什么。是依然悲惨,还是维持原来的样子,或者,是像苏乐乐书中,畅想的那样美好。他就是想,解开心中,这个疑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主系统无奈道。

  ‘~~~’白晓凡。

  这样说来,原始人。

  想法的确单纯。

  但,白晓凡没有任何瞧不起原主,也不怪原始人愚昧!苏乐乐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和思想,去考虑问题。

  自然觉的,原始人很多想法和思维,特别幼稚。见到火,就吓得膜拜,奉她为神女,简直离谱。

  但,那是她拥有后世文明的智慧,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长大,才会那么认为。火可以烤肉,烤肉好吃,这在苏乐乐脑袋中,是理所当然的。而对于原主等人,这是多么神奇,多么不可思议。白晓凡觉的,若是苏乐乐,从小生活在蛮荒世界,说不定,比这些原始人,还要愚昧。就他自己,也不觉的,自己能比原主好到哪去。想一想,若他从小就生活在部落里,是原主这样的经历,他会知道火嘛?会知道盖房子嘛?会有意识的,讲卫生,天天刷牙洗脸吗。不会。

  只能是跟原主一样。

  战斗。

  狩猎。

  生存。

  老死。

  如大多数原始人一样。

  ‘宿主,你打算如何?’主系统问道。

  ‘我还没想好,不过,这个世界灵气还挺浓郁的,回去先练功,把伤养好再说,可不能变成瘸子。

  剧情里,这次受伤后,原主还真是落下病根儿,虽然,正常行动没啥,顶多有一点点跛,不走快了,看不出来。但,大大影响了身手矫健程度,刮风下雨,腿还抽筋的疼。这种后遗症,我可不想要。而且,苏乐乐穿越过来,还有几天,不着急。先养伤再说。’白晓凡道。

  ‘你说的对。’主系统没什么意见。

  ‘~~~’白晓凡不说话。

  腿还一扎一扎的疼痛。

  蚀骨一般,难以忍受。

  而且,自己身上这味道。

  更让白晓凡,怀疑人生。

  别说苏乐乐,他也嫌弃。

  实在是,太难闻啦。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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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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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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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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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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