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郴州的这些群山中,总有未开化的山民,衙门的户籍工作肯定做得不到位。我们就先谎称来投奔亲戚。等到衙门的人来要求迁民,我们就自告奋勇地前往安邑。这样,就能光明正大地有了户籍。而且他们肯定想不到我们会用这种法子,还去的是了无人烟、人惧人畏的安邑。”
等到孟弗缓过气后,他一边说着自己的打算,一边带着她往山上走。
其实他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头绪。还是昨天去酒馆买酒的时候,听到喝大了的人抱怨,又想到郴州背靠群山,才想到的这个法子。
就算是失败了,在群山之中暴露了踪迹,一时之间也不会被查出来。
听到戚存的打算,孟弗仔细想了想书中所说关于安邑的事。
这大男主魏栾攻下宴朝的路线是从淮州一路到京城的。打下京城就登基称帝了,紧接着就天下诚服了。就开始写他对政治制度的各种改革。好像全书都没怎么提到安邑,想来魏栾应该没怎么管过这个不毛之地。
其实这已经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能想到的不错的法子了。
在这个到处需要户籍和路引的地方,他们要想融入正常人之中就千万不能成为黑户。不趁着现在还没被通缉弄到户籍,等到海捕文书贴遍州县,再想弄可就难了。
要是换她这个破脑袋来想,说不定还想不到这么好的法子。不管孟弗以后用不用得上这个法子,这都不耽误她现在套话。
“你这么打算的是挺好的。可是,咱们哪有亲戚去投奔。而且,咱们这衣服也不像有山里面的亲戚啊?”
她一方面觉得他是想的考虑实际挺好的,一方面又觉得这太理想化了很难实现。
别的不说,就刚才所说的衣服就很难解决。而戚存听到她的疑问只笑而不语,无论她怎么追问都只让她等着看就好了。
带着孟弗爬了半天山,要不是他这一路上走走歇歇,她早就泄气爬不动了。等到终于在山里面找到一个有人烟的小村子,他才停下攀爬的脚步。
在山坡上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村子,戚存让她先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呆着。又把带着的东西都交给她,什么话也没交代就急匆匆地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抱着两人的东西,孟弗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要去干什么。就瞧见他的身影急匆匆地消失在郁郁葱葱、遍布荆棘的丛林里了。
看着那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林子里,孟弗撇了撇嘴,打量了一下周围枝繁叶茂的树木,绕了几圈才勉强找到一个可以藏人的矮木丛窝着。
既然他不愿意说,孟弗如今也只能按着他的嘱咐办事。www.xiumb.com
一个人抱着这么多金银细软在荒郊野外,如同稚子抱金于闹市。所以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她就瞪大着眼睛盯着那里。戚存不在,她一个人要是遇到强盗就全完了。
在没有风吹草动的时候,孟弗就蹲坐在地上回想着她从恢复记忆后所经历的事。
整理好记忆,回想起在戚存面前流的这几次泪,孟弗只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好的武器,这句话诚不欺人。这几次泪都创造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没想到戚存这个钢铁直男还挺吃这一套的。
蹲坐在草丛里,看着不远处的村庄里的炊烟。虽然不知道他在弄什么名堂,但肯定是要想法子混到那个村子里面去。
如果真能成功混到村子里面,孟弗打算将带出来的金银细软给他分一半权当辛苦费了。
他找的这个群山不仅便于隐藏他们的踪迹,就是孟弗一个人偷溜了的踪迹也能被这漫山遍野的花花草草给遮盖住了。
即使还没想好要去什么地方,但这并不耽搁她想跑的心,要不趁着戚存现在精力不济,她还真没把握从他无时无刻都关注的目光中逃开。
“孟弗,孟弗。”不知孟弗心理活动的戚存好不容易在山上找到一头大野猪,用带着的匕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它解决。
没解决过这个东西的他不知道伤到了这个大野猪的什么地方,就算是死了,这一路上的血就没停过。
被迫一路闻着这刺鼻的血腥味,戚存扛着野猪回到之前让她藏着的地方却看不见人。心中猛地一突,将野猪一把扔到地上,他也顾不得将脸上粘的猪血擦干净,急得到处打转,低声叫她的名字。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孟弗这才收拾好乱飞的思绪,她刚才已经畅想到她凭着包裹里的金银细软,开创商业帝国,包养小鲜肉,走上人生巅峰了。
戚存的喊声将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拉出来,从刚才呆着的矮木丛里面钻出来。
一出来,她就看见戚存带着一身血,脚边还躺着一个鲜血淋漓、看不清面目的丑东西在那里。
“你、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伤口在哪里?”虽然没有对戚存付诸多少真心,但这一路走来孟弗还是将他当作一个好伙伴的。所以一看他一身血,不由得语气中就带了几分急切。
听到孟弗关心自己,戚存心头涌上一丝难言的悸动。难以用语言来描绘自己心中的感觉,他想抱抱这个在他面前关心自己,而焦急万分的小女子。只是不久之前才刚唐突了她,如今的他可不敢轻举妄动。
这会儿的孟弗刚从灌木丛里面钻出来,头上还带着几片不知名的树叶。他想也没想就伸手把她头上的树叶摘下来,这没想的后果就是他忘了自己手上满是猪血。
等到把她的头上的落叶摘光的时候,她的头上被戚存抹得到处都是血了。
不敢看她头上被自己弄上去的血,戚存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说:“我是谁啊,我可是“银月蛟”戚含的儿子——戚存。区区的一头小野猪怎么能伤得了我呢。就是再来十头,我照样也能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
他身上的血量太过可怖,就算是他这么说,孟弗还是坚持要检查一下。
看着她急得直绕着自己打转,戚存只好在她的面前转了一圈,示意自己好端端的根本没有受伤。
等到孟弗终于相信自己根本没有受伤后,他这才让她把带着金银细软连同他头上带的银冠,都先找个地方藏起来。
省的等会儿进村被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到哪里都不可无。
一想到昨晚接过孟弗的包袱的情形,戚存就想发笑。这个包袱至少有十多斤,里面丁零当啷的一听就是女子的首饰。
她估计没有仔细观察过她日常带的首饰,全都是内务府敕造的,每个上面都有内务府的印。要是把它拿出去典当,不到半天,他们两个人就暴露行踪了。
“你打野猪干什么?”他身上到处都是血,一动就粘得到处都是。于是只好让孟弗一个人在她之前藏身的地方挖了个坑,将她带出来的金银细软和戚存的银冠一起埋起来。
要是真能等到要去安邑的那一天再一起挖出来。
“山人自有妙计。”瞧着孟弗把东西藏好,他神神秘秘地说。两人在外面检查过她埋的东西,确保看起来没什么纰漏了,他才把她喊到来到野猪旁边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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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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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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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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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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