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败俱伤的结果不是关键,重要的是,铁蛋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迷茫。
从第一次握枪的时候起,师父就一直灌输一往无前的枪道,不需要防守,在云龙枪法里,只有攻击这个词。
铁蛋对于这一点本是深以为然的,这已经成为他的信条,无论是面对什么样的强敌,即便是对上号称天下第一的富贵侯,他也坚持着自己的武道。
可是,这本来坚固不可撼动的枪道,在和南宫飞袖的比武之后却有了动摇。
南宫飞凤的剑法是攻守兼备,虽然在防守方面可以做到严丝合缝,但也不影响那诡异凌厉的攻击。
但是这种注重防守之下的攻击,却可以和铁蛋拼个两败俱伤。
所以铁蛋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有些变化,一成不变也不怎么符合天道,而且,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也许不一定是对的吧。
在面对壮汉的时候,当第一击无功而返,铁蛋心中不由一动,面对这样的对手,或许是验证一下自己变化的时候。
他那样想,那样做了,然后,结果看上去是失败的。
在这片刻间,铁蛋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在夜色下身子有些佝偻的老人。
老人的腰要很勉强才能挺直,但是即便手里没有武器,整个人也能散发出逼人的气势。如果云龙枪在手,那这老人给人的感觉就不是看上去的那样虚弱。
他自己仿佛也是一条枪。
教导自己唯一的徒弟,告诉他自己的感悟,希望有一天,江湖人能够再次看到云龙枪咆哮,让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叫做赤皓的人,他被称为枪王。
对于云龙枪只顾攻击这一点,不止一人表示过怀疑,这种打法分明只是一种不要命的方式而已,何必说得玄玄乎乎的。
而且,赤皓一生信奉此道,最后还不是落得个凄惨收场。
铁蛋并不是怀疑,赤皓在他的心中有如神明一般,他只是想,改进一下,加一些变化进去,也许能让云龙枪更具威力。
但他却忘了,如果那样做,就完全违背了云龙枪法的理念,那样的枪法,绝不会再有气吞天下的气势。
还好,铁蛋只是受伤,没有死。
既然活着,就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如果我错了一次,如果坚持真的那么重要,如果极端是一种利器,今天,就是证明它的机会。
铁蛋大吼一声,这一喊不要紧,他感觉伤口的血流出更多,撕裂的疼痛让他浑身一颤。
但他没有犹豫,没有退缩,他把全身的力量聚集到手中的枪上,心随意动,内力运行到极致,只为刺出这一枪。
无论胜败,无论生死,只要此刻刺出这一枪。
云龙枪的纹路似乎开始燃烧,或许是神兵有灵,让它想起当年赤皓出枪的气势。
这一枪速度很快,力量很足,更是蕴含了铁蛋坚定的气息。
云龙枪法,只有攻击,除此无他。
黑夜中,在暗淡的灯光下,仿佛有一道闪电掠过,直取持刀相望的壮汉。
面对铁蛋的一吼,面对他全力的一枪,壮汉手中的刀毫不犹豫的迎上,火花四溅,刀枪相撞。
铁蛋鲜血狂喷,身体不由的后仰,踉跄的而退了几步方才站稳,这一击,他似乎又落了下风。
壮汉的持刀的手臂已经放下,如果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虎口在渗血。
“这才有点样子。”虽然血在留下,流过杀猪刀冰冷的刀身,壮汉却很兴奋。
“这把武器,我已经用了八年,虽然只是斩猪切肉,但是只要是被我握在手里的武器,就是无往不利的宝刀。”壮汉的神情炽热起来。
“如果在这一刀下你能活着,我就给你一个日后挑战我的机会。”
这句话说得很嚣张,但壮汉有嚣张的资格。
连续三招,都是铁蛋率先攻击,现在,轮到壮汉了。
铁蛋的身体已经摇摇欲坠,他的眼睛有些发花,若不是用枪撑地,恐怕他随时会倒下去。
刚才的一击,震开了他的伤口,流血也就罢了,可怕的是,在壮汉的迎击之下,他全身都变得有些麻木。
究竟要什么样的内力,能够造成这种后果?
铁蛋没有心思去想,也没有时间去想,敌人马上就要进攻,他能做的,也只有迎上。
壮汉野蛮的大喊一声,挥刀冲了过来,刀身上还有着他的血,此刻,血还是热的,不过,现在他需要铁蛋的血来浸透自己的刀。
尽管已经到了灯尽油枯的地步,铁蛋还是还以一声暴喝,挺枪迎上。
就算是死,也决不后退,否则,就不是云龙枪的传人,大丈夫无所畏惧,有死而已。
但是别人可不想铁蛋去死,就在铁蛋迎击的同时,唐独秀的拳头也已经伸了出去,他叫铁蛋出来不是为了看热闹,看着朋友落难,可不是胖子的性格。Χiυmъ.cοΜ
花公子双掌一翻,几乎在唐独秀动手的同时,他也发起了攻击。
不同的是,唐独秀是正面帮着铁蛋迎敌,而花公子则是从侧面对壮汉发起了致命一击。
就算你能突破唐独秀的双掌,就算你能把铁蛋毙于刀下,但是我同时也会要了你的命。
这就是花公子的想法,他在赌,赌壮汉心里不会有同归于尽的打算,只要壮汉心中有所顾忌,那么铁蛋和唐独秀的压力就会减轻,说不定,自己的一击也会得手。
想法总是好的。
唐独秀的拳头带着绿色的毒气轰然而至,但壮汉的刀身一转,胖子的拳头就打在了那把普通的杀猪刀上。
然后胖子就以不普通的姿势飞了出去,不但如此,他的指骨已经断掉。
无视花公子的双掌,壮汉的刀直接迎上了铁蛋的枪,与此同时,花公子的双掌也被一只胳膊所拦住。
既然人称江湖第一快手,花公子当然不是浪得虚名,就在壮汉用手臂格挡的一刹那,他的右掌划出诡异的弧线,正中壮汉的侧肋,左手则化掌为爪,去捏向对手的脉门。
不管武艺多么出众的高手,脉门和琵琶骨总会是命门,花公子相信这一点。
他的右掌击中对手,却像是打在了一块铁板上,除了被反震得手臂发麻,好像没有别的收获。
而他的左手的确捏住了对方的脉门,只不过,瞬间就被弹开,就像手指按在了针尖上一样。
花公子真的要崩溃了。
唐独秀救援失败,自己的攻击无功而返,面对壮汉这一刀之威,他不相信铁蛋还能抵挡的住。
事到如今,只能希望那个人不会让人失望。
云龙枪和杀猪刀撞在了一起,不出花公子所料,铁蛋的手臂仿佛瞬间瘫软,虽然勉强控制住云龙枪没有失手,但是也已经空门大开。
这时候,这要一刀,秃子的命就保不住了。
这一刀来得很快,壮汉显然没有留铁蛋活命的打算,虽然口中有相惜的意思,但是敌人毕竟是敌人,还是死掉比较让人放心。
这一刀砍向无力抵挡也没办法回避的铁蛋,如果砍中,那铁蛋能做的除了死不瞑目意外,就只有在地府诅咒对方的祖宗八代了。
但是在温柔的眼中,看到的却是两道刀光。
虽然一样耀眼,但是其中的一道刀光,却有着远胜于对方的决心。
这一刀,出自燕五之手。
如果说壮汉的刀光是索命的幽月,那燕五的刀就如炸开的骄阳。
刺破一切黑暗,就如生命之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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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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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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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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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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