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鹤冲天>第一节 荒原
  雪一直在下,呼啸的北风怒吼,在大地的瑟缩中得意地咆哮,让这个银白的世界变得更加冰冷。

  这种天气,最好是围着火炉,弄两个小菜,温一壶酒。

  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天气出门,连觅食的动物都宁可选择饿着肚子,不肯在这寒冷的世界里停留哪怕一秒。

  不过世事无绝对,在这种天气下,偏偏有人在风雪中行进。

  他在走。

  只有走下去,在这个渺无人烟的荒原停下就意味着一件事:死。m.χIùmЬ.CǒM

  他不想死。在大多数情况下,恐怕没有人会想死,尤其是死在这种人影都见不到的地方。

  尽管身上披着保暖的动物毛皮,他还是冷的发抖,但他还是竭力挺起胸膛,展现出一种不屈的荣耀,尽管他也知道,这份荣耀远不如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更实际。

  “其实这个荒原并不是很大。”他给自己打气,坚定自己的信心,“只要准备充分,一定可以活着走出去。”

  说的没错,准备充分的话的确可以活着走出去,只不过,这个所谓的准备充分应该是指一辆可以遮风挡雪的马车,足够的食物,再加上几坛能呛出眼泪的烧刀子。

  显然,对于一个只能买得起馒头的人来说,这些很不实际。于是,他带着三十个馒头,还有一只脏兮兮的水袋上路了,当然,还有他的剑。

  这已经是他能做的一切准备了。

  江湖人有一掷千金的豪客,同样也有穷困潦倒的家伙,很显然他就是这种家伙。

  很多人以为江湖人就应该豪迈非常,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剑饮血刀砍头,其实这完全是假的。

  江湖人同样是人,一样要吃饭,要赚钱,如果不是家底殷实,那么赚钱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苦恼,或许有人说,那些侠盗、绿林英雄什么的怎么会缺银子呢?

  首先,侠盗们劫大户的钱财不一定是装在自己的口袋,莫要忘了,还有“济贫”这一回事呢,其次,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愿意背上一个“盗”的称号,所以如果家底不厚,就只有指望生财有道了。

  可惜大部分江湖人显然对拳脚武功更感兴趣,懂得赚钱的少之又少,于是一些破衣烂衫的武林高手也就应运而生。

  唐一有点怀疑自己进入荒原的决定是否正确了,三十个馒头吃光的结果更增加了他的怀疑,他有点后悔为什么自己只肯砍柴打猎赚钱,而不是拿把大刀到有钱人家里大吼一声。后者显然更容易更轻松并且收获更大。

  想到这里,他冻得发青的脸上流露出一丝遗憾,如果饿死在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相信到了地府,唐门的列祖列宗恐怕会庆幸自己死得早,要不然被这种倒霉的子孙的窝囊死法气死实在是太不值了。

  然而遗憾和怀疑都不能填饱他瘪瘪的肚子,只有迈着沉重的两腿走下去才有一线生机,他还不想成为这荒原上冰冷的一具冻尸。

  唐一在江湖上并没有名气,应该说,绝大多数的江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尽管唐门的显赫名号足以让他对别人炫耀,但他一直是默默无名,话说回来,如果说以暗器和毒名满天下的唐门出了这么一个痴于剑的子弟,并且对暗器之类的东西持一种不屑一顾得态度,相信唐门的长辈们并不会因此感到庆幸。

  唐一二十八岁,但他已经有十四个年头没有回到那个他出生长大的家,他的家族似乎也把他遗忘,没有人知道当年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时如何活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或许,也没有人在乎、关心这些。

  不管怎么样,唐一活了下来,带着他的剑。

  很多少年都憧憬着有朝一日能扬名立万,成为传说中那些前辈一样的剑客,理想总是好的,然而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通常都布满鲜血和尸体。

  唐一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成为那些尸体之一,虽然流血是避免不了的,不过付出总会有回报,你不能期待不需要努力就能获得的成绩,不是么?

  本来他过着几乎是半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前几天他来到镇上售卖猎到的野味,他才知道江湖上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有关于杀人的事。

  江湖上每天都会有人杀人,有人被杀,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了,问题是这次事件的主角其中有一个是姓唐的。所以唐一坐不住了,他没有办法继续安心的在山里修炼自己的剑术。

  于是他要找到那个人,那个杀了人的、姓唐的人。

  一路上他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也遇到了很多同样在找那个家伙的江湖中人,尽管装束门派不同,但唐一还是很容易的找到了他们的共同点:他们都有杀气,浓重的杀气。

  被寻找的人留下了太多的线索,甚至让人怀疑他布下了陷阱,故意引人去追他。于是唐一和一众人等就追到了荒原。

  不妙的是,这时候唐一的钱袋已经快要告罄了,但他却必须抓紧时间,他想在最快的时间里追上那个漫不经心逃亡的人。

  唐一忽然想起自己几次濒临死亡时的感觉,或许这次,他依然能从死神温柔的拥抱中逃脱,虽然他并不怕死,可是即使对于他这种随意的人来说,这种死法也是在是太丢人了,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雪花打在他的脸上,很快的,就在皮肤上融化,呼出的热气变成胡须上的冰碴,寒冷侵入到他的骨髓,还有饥饿。……对于一个两天没有进食、只能靠雪来充饥的人来说,饥饿感就像呼吸无法停止一样挥之不去,这该死的感觉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疲惫的身体,虽然他已经习惯,但还是讨厌这种感觉……谁会愿意体会快要饿死的?

  两天前,他就已经发现目标留下的痕迹,作为优秀的追踪者,他不但牢牢抓住这条线索,甚至还找到了目标留下的一只残留有肉丝的鸡腿,这是在是一种幸运。

  可惜不幸的是,虽然他已经紧追了两天,发现的也只是痕迹而已,很显然,找到线索和找到目标绝对是两个概念,所以他只有继续追,直到追到那个人为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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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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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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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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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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