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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田园娇娘:带着系统办学校>第一百七十一章 铁塔二层
  货送完了,压在她心头的这一件事也算结束了,短期内她都不会再和他们有任何联系,自然也不存在任何交易。m.xiumb.com

  说实话,与人合作的感觉并没有自己当家做主的感觉好,主动权没有握在自己的手中,没有掌控感,就差了点儿意思,不过能挣钱,她也就顾不得谁主动谁不主动了,老老实实坐在家里等消息,至于那一大堆的货能不能卖的出去就是对方的事情了。

  去了一趟赫云城之后,她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就像去过北上广,再回到十八线的小县城,心中肯定有落差感,大城市里的繁华,这一次也是彻底迷住了她的眼,心中不由得生出几分向往。

  下一步,再开分店,她肯定是要开到赫云城里去了,不管能不能站住脚,先去了再说,当初进驻小镇不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不还是一步一步的到了如今。

  求知堂的口碑不错,再加上价格也低,可以说是给了很多读书人一次机会,更是改变了乡下人上不起学的现状。

  明年的时候求知堂里就有一批学生可以去参加童生试了,童生试是地方的考试,通过之后,即可录取为生员,也就是秀才,成为秀才才能参加乡试,一步一步,到会试再到殿试。

  学子们在这中间的某一步很有可能会停滞不前,一直考到最后的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通常的情况下,能成为一个秀才已经是普通人的终极目标了。

  起码做了秀才已经能混一口饭吃,行情好的,能去私塾里做个教书先生,行情不好的,也不过就是做个账房先生,但不管是哪一种,成为秀才后,人的社会地位已经提高了不少,放在各乡中也会被人尊称一声先生。

  进了城,哪怕日子过得清贫些,城里人也不会看低你,相较之下,比起那些不读书被人嘲讽,叫成是只会干粗活的泥腿子的要好许多。

  若是有幸能通过乡试,便能被叫做举人,被人叫上一声举人老爷,再回到乡中,便叫衣锦还乡。成为举人之后,随便去个学堂里做个教书先生还是绰绰有余的,运气不错的,还能捞个小官当当,钱也有,权也有,久而久之,就真的能是个老爷了,这也是普通人能改变命运的一个绝佳的机会,子孙后代也能跟着享福。

  温织月她老爹就是个读书人,祖上家底也只是殷实,并不算上是大户人家,靠着致自己一路往上考,通过会试,又陪跑过殿试,才分下来做个县令,一下子摇身一变,成了比地主还要风光的人家。

  知识改变命运,这话在古代也当适用。

  童生试的门槛最低,故而每年参加童生试的人也最多,各个学堂之间暗地里的比拼也在此时拉开。

  谁家学堂一次考出来的秀才最多,谁家之后一两年的生源就最好,童生试每三年举行两次,也代表着各家学堂实力的象征,宣传再到位,价格再低,学生的成绩不好,一切都是白话。

  明年算是求知堂里的第一战,第一次有学生参加童生试,考试结果如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北坪镇学堂的大洗牌也将在这一次拉开序幕,一些太差的,就可能面临着当年关停的风险。

  最件事是也是她比较关注的,不过她所聘请的老师都是秀才中的佼佼者,求知堂的东家之一应簌离,又是一位即将参加殿试的人,这种师资足以傲视那些一般的学堂,只是说跟逐梦书院那种老牌书院比起来,资质年轻些,逊色一点罢了。

  应簌离成绩的好坏和求知堂的生源也有莫大关系。

  据平遥祝所描述的,前阵子应簌离通过会试,成为会元的消息一经传来,求知堂里的门槛都要被踩烂了,除了那些闻名而来的书生外,还有的就是学生的家长,招生期早就过了,还争着来报名。

  其中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别的不说,她敢打包票,若是应簌离能在殿试上大放异彩,求知堂绝对要稳坐北坪镇的鳌头。

  甚至,如果她能手脚麻利一点,赶再放榜的消息出来之前,在赫云城里也开上一家求知堂,也能借着势很快在城里站稳脚跟。

  如果应簌离再争气些,成了状元,那可便是连中三元,是举国震惊的大事,状元亲自开的学堂,怎能不受人追捧,怕是全国的人,都争破头了,想要进。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她做的一个美梦而已,如果应簌离不行呢,那她还是要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慢慢儿的起来,只是说没那么罢了。

  想到了这一步,她觉得,得赶紧搞些钱花花了,搞钱才是大事儿,没钱啊什么铺子都开不起来。

  正好这一段的空窗期,给她留够了充足的时间,在这数月中在赫云城开一间新的求知堂,即是她短期内的主要目标,目标定了就要准备搞钱了。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她和月离商量起了搞钱的大计,十万两银子已经全部砸到了系统里,她也摇身一变,成了系统里的“大户”,那么之前岳梨同她描述的那个权限应该也要对她开放。

  利用那个免费的部分来搞钱,正是一人一猫思虑出来的计划。

  是夜,万籁俱寂,孟橘络悄咪咪的把自己房间的门插好,躺在床榻上,闭上眼睛,心念一动,便出现在了系统里。

  系统还是那个阔气的系统,浩瀚无垠,漫天星河浮沉,一眼望不到头,铁塔恢宏,古朴大气。

  月璃走着猫步,远远在前面,孟橘络则跟在它的身后,还跟第一次进来时一样,东张西望,对这个地方,她真的可以永远保持着好奇。

  “这个地方就像是古籍中记载的千年宝藏,可惜砸在我这么平凡的人的手里,憋屈了好几年也见不得光,甚至,我这个所谓的新主人到现在了都还养不起它。”

  “你也不必感慨,一般人都养不起它,哪一日你发觉你能养起了,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不是个一般人了,实力足以傲视天下。”

  “承你吉言。”孟橘络咧着嘴笑了笑。

  踏过木梯,鞋底与木头摩擦发出咯吱的声音,听起来脚下踩着的像年久老化的朽木,可实际上这木梯坚韧非凡,千百年过去了,没有丁点变化。

  铁塔的第二层终于向孟橘络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正一点一点的映入她的眼帘。

  “天那,这也太夸张了吧,一眼望不到头的都是书啊。”

  来之前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想着这里肯定是一个大型的图书馆,里面藏着无数图书,可真的进来时,她还是被震撼到了。

  这里的书其实并不多,每一格就放了一本书,但这里的书柜太高太长,人进去了,衬的人渺小无比,所以才会一眼望不到头。

  而更神奇的是,这里的每一本书都背光罩所笼罩,那光照把书完全地笼在里面,靠近了看,只是白茫茫的一片,除了外面贴的的标签,连书的封面也看不清,杜绝了任何想窥视的目光。

  每一个书架也有分类,大致类型的书都在一个架子上,方便了拿取,可这里的书实在太多了,饶是如此,孟橘络头一回进来,还是一点也摸不着头绪和规律。

  她看着这些书,简直看花了眼,不停地感慨着,“这些书都是前人的心血,如果拿出去卖的话,我感觉全天下的财富都买不来。”

  她头一回说出这样的话来。

  “全拿去卖根本不可能,秘密你懂吗,就是不能公之于众的东西,可能里面只有很少的部分你拿去卖没问题,其他的,拿出去了,除了会引起一场又一场的腥风血雨之外,反而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惹祸上身吗,我明白,有道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放心,我还没那么蠢。”

  “你知道就好,别被这些东西冲昏了头,走吧,我带你到免费的地方去,在那里你可以看些书,不像在这儿,书就摆在你面前,你却什么都看不到。”

  月璃带着她横七竖八的在书架里穿行,这里像一个迷宫一样,很快就把她绕晕了。

  走了半炷香时间,直到来到了一个较为矮小的书架面前,才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的书确实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没有用光罩盖着,就随意地放在书架上,任人翻阅,那些书的材质看上去也有些破旧,猛的一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这,为什么说是权限呢,我现在翻它不是很随意吗?”

  孟橘络一边说着,一边翻起来上面的书。

  不用月璃带她,她自己就可以过来看到的呀,之前的时候第二层就已经打开了,按理说这些不设防的书已经可以看到了,为什么还要被说成是那十万两的权限呢。

  “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个书架比较特别,如果系统真的不想让你看,你永远都找不到它的,就算是我亲自来也没用。”

  “这么神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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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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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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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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