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哨队举起了火把。马蹄声踏着地面,轻快地小跑,林中的夜一下变得热闹起来,野兽逃散,鸟群惊起。
忽然在那边山道上传来一声:“救命……”似乎才喊了一半,就被人捂住了嘴。
昨晚的假人质是个男子,这个呼救的是个女人。
中气不太足,慌里慌张地大声喘气,这是做不得伪的。
真正的南沼世子就在那边!
正是按照原来的计划一般,可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找到人质。
那时节能看到周围情形,也更好施为。
对方逃散的步兵也蠢得可以,竟然也点起火把。前哨队看到了明确的方向,纷纷心中一松,驱马向亮光的方向跟了过去。
这山道看似近,其实远。在不熟悉的情况下,明明很近的距离,却有好几个曲折回转,实在是让人懊恼。
所幸经过休息,前哨队已经打起了精神,此时像是在山林中狩猎一般,追踪着人质的踪迹。
南沼世子似乎能觉察出救她的人越来越近,时不时挣扎着喊一声。顺着山道往她的方向跑,隐隐还能听到女子的哭泣和男子的叱骂。
已经很近了!
一鼓作气追过去!
天,微微亮。
景江上的水汽泛起的晨雾,又开始在空中延展开来。
转过山道这一个弯,雁骓呼吸一滞。
二百步外,一个穿着南沼衣裙的女子,在和几个蜀州步兵拉拉扯扯。
若是在近前,可以看到那女子发丝早已散乱,带着一条条新旧伤痕的双臂抱着山崖上斜生出来的小松树,任凭身后几个盔甲歪斜的步兵如何拉扯和喝骂,都绝不敢松手。
步兵们作势要打,那女子缩起肩膀,把脸往树上埋,只拿背去承受伤害。
雁骓只看了个大概,却也看得出,这些步兵很着急,很无奈。
恨不得杀了她,却又不敢真的怎么样。
没有错了,这是真的人质,南沼世子简珍。
只可惜她虚弱的顽抗并没有争取到什么机会。
蜀州军属于祥麟治下,兵士都是男子。即使身材不太孔武,即使也是疲惫之中,在体力上,终是比个读书赏花长大的女书生强多了。
几个人上来强行掰开简珍的手臂,连拖带拽地扯了几步,简珍也顾不得形象如何,两腿一屈,直往下坠,全力拖延着,就是不肯站起来跟着走。
忽然其中一人弯下腰去,像扛着一袋粮食一样把她架在肩上。
简珍惊恐万状地大声叫喊,忽然抬起头来,听到从南边传来的马蹄声。
雁骓虽在百步开外,但以她的目力,已能看得见简珍的面貌。
顾不得弓箭储备,顾不得藤甲硬滑,也心知可能在射程之外,搭弓在手,向步兵射了过去。
羽箭几乎是擦着步兵的脚后跟掉在了地上。
简珍可能实在不懂得弓箭,只知道期盼来人射中那步兵。眼看没中,喉咙中发出了一声近乎绝望的叫喊。只可惜被扛着的她,丹田受到挤压,胸口也抵在男人肩膀,喊不出什么浑厚的声音,被人掐了嗓子似的。
她勉力支起上身,向雁骓她们的方向伸出手,又喊了一声:“救命……”
步兵们知道贺翎骑兵已到,抬步就跑。
雁骓眼看前方有路,却又见那些步兵们转了个弯就消失在视野,恨得咬着牙关喊了一声,像是没咬到猎物的猛虎呜咽一般。
简珍的奋力求助,听在前哨队的耳朵里,简直是架指南车。除了雁骓和队伍前边的一些骑兵觉得遗憾,其余人如闻天籁。
可是等前哨队一起转过这个弯,却都停了下来。
前方,蜀州正规军早已等在那了。
带队的是一少年将领,姓高,双名明志。一向自恃是祥麟铁阳郡王的庶子,与祥麟普通将领身份有别。眼高于顶,常拿兵书记载的名将自诩,平生所愿便是青史留名,代代传颂。
铁阳郡王一门也多出勇悍的武将,更兼他小小年纪时天赋已显,十二三岁跟随高昶征西,就打了第一场胜仗。现今十九岁的年纪,战绩不输壮年的将军们。
反观雁骓,和他一样的年纪,还是无名无姓,功劳簿子上一片尴尬的留白。
高明志原本觉得,支援蜀州这差事只是随手为之。蜀州和铁阳临近,父王为了表示相帮之意让他来的,他就随手走一趟罢了。
有他在蜀州,怕什么贺翎军?
贺翎,不过是群女人带兵,能翻出什么花儿来?
结果他来了才发现,蜀州的形势,确实挺有意思。
蜀州侯治军不严,这是个大忌。何况这蜀州侯,在他初生牛犊一般的眼里看来,勇也没多勇,谋也真无谋。
无非是蜀州山地崎岖,难于登天,易守难攻,给了他个便宜罢了。
贺翎军倒是有胆,在景江边上扎起营来。这是要为南沼报仇,拿下这个蜀州郡的准备动作了。
偏偏这蜀州,可不是个易与之地。
前任蜀州侯是程佐他老爹,带着一大帮子山匪,在蜀州占山为王,各地流窜。祥麟本也可以打下蜀州,但奈何地理不通,只得好吃好喝供着程家,对这边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索性把程家从自立的草头王封了个朝廷勋爵。
本国都搞不下的一块硬骨头,贺翎想要?琇書蛧
是不是昏了头了?
若不是那景江难渡,祥麟没有善水战的兵,祥麟收了蜀州侯,再取道蜀州一路南下,三天可得南沼。
我们没搞你们,你们却先来跳弹?
由此可见,贺翎的女人多半失心疯。
都跟铁阳王府内院里那个“疯女人”一个样。
高明志脸上挂着个讽刺的笑,不知道是笑敌人,还是笑着自己。
应该是敌人更可笑吧。
这支队伍,还不到两百人,顶多是一支侦查小队,却敢往西北跑了一天,来救南沼世子。
南沼世子这几天都在他手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可是既然她们这么重视,正好当一块钓饵,把这支娘子军牵过来,给他玩玩。
他昨天听了一天战报,比看戏有意思多了。
这可是他自己写的唱本子。
贺翎这些小娘们唱得也真配合,指东往东,指西往西。嘿哟,可比蜀州这群草台班子听话多了。
尤其营帐里那处分兵的计策,是他最得意之处。无论贺翎小队先追上哪一个队伍,都会发现是假人质,然后慌慌张张再去追另一队。
高明志自然觉得他安排绝妙。
这步兵队伍一看就唾手可得,有谁能忍住不追?发现是假人质,必然气急败坏返头去追骑兵。骑兵小队将她们引到重兵埋伏之地,蜀州军带上铁阳军四面包抄,谅她们插翅难飞。
但他没想到贺翎小队竟然先去追骑兵。
速度也太快了,还未到埋伏点,就将骑兵队灭杀,发现人质有假,转头改了方向。
害得他匆匆改了布置,也没能把铁阳重装兵挪过来。
这让高明志提起了更大的兴趣。
临场发挥,可比照本宣科让人着迷。
谁会喜欢死气沉沉的猎物呢?
一开始的倔强,追逐起来的狡诈,被制之后的挣扎……
可她尽管努力地做,不过是让他发笑,玩得更尽兴罢了。
不错,不错。
这可是个玩艺儿。
高明志眼看贺翎队伍停了下来,自己倒是驱马走上几步。
简珍双手被缚在身后,和他共乘一骑,被他拿胳膊环着。远远看过去,倒似亲亲热热的爱侣一般。实际上却是男子的手掌贴着女子肌肤,态度漫不经心,力道又残忍。
简珍每每想蜷起身子,都被他强硬掰直脊背,困于方寸,动弹不得。
简珍是南沼人,比邻祥麟领地,部族又多,风俗乱七八糟的不太统一,也有些祥麟的民风传过来。今天被这样对待,让她觉得在贺翎女兵面前被践踏到底。刚才还喊着救命,现在却颤着身子,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按照祥麟逻辑,这是对简珍个人的侮辱。但高明志在此时这么做,实际上是对前哨队、对平南军、对南沼、对贺翎的侮辱。
很高调,很嚣张,很放肆。
但很可惜,前哨队无法理解他的做法和意义。
对于正统的贺翎周人女子来说,高明志此举,和把刀直接架在简珍脖子上划了几下,都是强迫和伤害,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实际的区别嘛,也还是有的。直接拿刀划,会流血,这样被手掐了掐,伤害还小点,忍一忍也就好了吧。
前哨队中一片静悄悄,并无人表示愤怒。
高明志忽然有点尴尬。
这情形,跟他想得不太一样。
忽然他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随手把简珍往马下一丢,扔给了身边一个兵士:“你看管她吧。”
重头戏也不在这一折。高明志试着忽略一下刚才的尴尬,手拿长刀,向前一指:“我,铁阳王之子……高明志!来将报名!”
雁骓本来处于被埋伏和落入圈套的愤恨,听他这话差点笑了。
姓高的现在和贺翎打仗还敢走流程呢?
列阵,对峙,通名,击鼓,读檄文骂阵……为这套迂腐的程式,他们已经付出了一个祥麟皇的生命。
这种惨痛代价,还不能让他们警醒?
过了九十多年,还不改?
更何况这边也是一个雁家主。
按照这种纸面上的实力,是高明志的身份不够看才对。
虽然在心中藐视,但雁骓明白,自己看到了掌握这个局的人。
山道之上左边是悬崖,右边是峭壁,只有前后两个方向。后方约五百兵士已经踏着沉重步伐走了过来,前方大概有一千。
这个局,成功套住了她。
确实,丢脸的是她自己。头脑发热,急功近利,掉了这黄毛小子的陷阱,堕了雁家的威名。
但能牵着她走了一天多,让她走到了终点,这人也不算个草包。
还是值得一战的。
高明志还在兴致勃勃地玩战场过家家,静等对面女将报名,好让他凯旋之后也有个记录,只见女将抬起胳膊,铁甲哗一声响,手里单刀往前方一举。
“杀!”
中气十足的嗓音回荡在山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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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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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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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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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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