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这厮,简直就是把溜须拍马的这一套全部都用在了他的身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不是因为范建这个家伙够忠心,也够机灵,并且也是十分的勤快,林轩也不至于忍受他至此。
毕竟,就以范建那个贱兮兮的样子,林轩就算不是烦他,最后也会因为烦他而将其撵走。
所幸,这范建十分的忠心,若是换做现代的话来讲,那就是一个十足的舔狗头子,简直就是将林轩当成了再生父母。
毕竟范建本来就是十分的佩服林轩,也是实打实的将林轩放在最高位置,而他之所以来怡红酒院之中来干活,为的也是能够报答林轩。
所以在范建的心目中,林轩便是他心中最崇敬的人,当然是满腔的夸赞之情,只要是逮着了机会就是猛夸。
久而久之,林轩也对此产生了免疫,对于范建那些一声高过一声的崇敬声音,他也算是不怎么感冒了。
而这次更是因为范建的大呼小叫而打断了他的思绪,罪魁祸首此时还跪在地上,嘴里直呼着“公子神力”。
林轩实在是有些听不下去了,上去就是一脚,将范建踹翻在地上,冷着脸沉声问到:“怎么?到底有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范建被踹得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弄得满身都是灰尘,灰头土脸的。
其实林轩踹得根本就不重,只是范建配合着往后滚了几下,以取悦林轩。
他就地滚了几下之后,又爬着跪了起来,随后又是长长的一叩首,这才满心欢喜的说到:“公子,小的今天准备去集市买些东西,但是去的时候碰上了几位官兵大哥,拉了数十辆车全都用红布盖起来,小的看到那上面写的有公子这怡红酒院的旗帜,这才上前一打听。”
“原来,是押送银两的人!小的上前一看,那数十辆拉车上,全都是白花花的银两,足足十多辆车啊公子!这可是数千两银子!”
范建可谓是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这银子就算是卖了十个他也绝对是凑不出来的。
想到这里,范建看向林轩的目光顿时更加的崇敬,公子竟然能在短短的数月之中,仅凭一个盐业就赚得如此多的钱财,这不是天神下凡又是什么?
看着高兴的手舞足蹈的范建,林轩上去又是一脚,随即笑骂道:“没见过世面的东西,你可知道你看到的那些银两不过是上月所得罢了,之前的那几个月,可以说是每月都有这么多的进账。”
“还真是不能让你给看到了,省的到时候高兴的昏死过去,没见过世面的狗东西。”
林轩的这句话,无疑就是像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一般,将范建炸了个外焦里嫩的。
范建不可置信,支支吾吾的说到:“公子...你可没跟小的开玩笑啊。”
这数千两才是一个月所得,那...那之前的那几个月赚得的钱加起来,不得有上万两了?
范建的嘴被震惊的张得老大,半晌才回过神来:“公子...真乃神人也...!”
若是如此天方夜谭的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范建或许还有所不信,但是这话现在却是从林轩嘴里说出来的,那范建就不得不信,而且还是十分的相信。
看着范建这幅如遭雷击的样子,林轩有些哭笑不得的:“过来吧,你今日来的恰是时候,本公子也恰好又要事要找你。”
范建顿时回过神来,立刻跑了过去:“公子有何事吩咐?”
此时的怡红酒院后院之中,摆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东西范建可是从来没见过,但是这东西对于一些人而言,可谓是格外的重要。
因为林轩此时正在造纸,那摆了满地的都是一些已经制作出来了的纸张。m.χIùmЬ.CǒM
其实原本林轩也有在自己造纸以供自己使用,但是却没有发展这方面的行业。
有了程咬金在背后撑腰,还有那个不知身份的“李二”作为他的合作人,林轩现在可谓是十分的胆大。
因为林轩知道,背靠着这两座大山,是没有人敢欺负到他的头上的。
也正因此,林轩便有了放开拳脚去做一些事情的想法。
而林轩第一个盯上的,就是这造纸术。
要知道,大唐之时的那些纸,多数都是用一些麻制成的麻纸。
麻纸制作起来也相对的简单,起码要比很久之前的竹简好了许多。
只是因为大唐的造纸技术尚且不够成熟,并且也因为那些麻纸都是由麻制作而成,那麻纸纸张泛黄,而且还十分的粗糙。
恰巧,堪称“满级人类”的林轩,又恰好在还在国研院的时候,研究了一下造纸术,知道这纸该如何去制作。
其实林轩原本就有这个想法,只是他原本不敢大肆研究,若是让其他的商人们知道了,发现了这么个赚钱的商机,又怎么会不一抢而空。
那到时候,就会有更多的一些别有企图的人来找麻烦。
而现在不同了,背后有了“李二”和程咬金,他自然也是无惧无畏的,甚至还有些心潮澎湃。
那造纸术原本是蔡伦所创,起源于东汉,是改造了先朝那种不便于使用的纸,使其能够更为广泛的被人们所接受。
到了大唐的时候,也出现了许多不同种类的纸张,不过到底还是工艺不先进,这个时代造纸极为麻烦,所需要的步骤也是极为繁多,多至数十。
而且步骤繁多,动用的人力物力也是极为庞大,若是中途出现了一点差错,就会前功尽弃,那纸张也会就这么废弃了。
而且大唐的纸张多数泛黄,若是想要雪白的纸张,那就得用更好的原材料使之变白,但是那种纸的价格也是十分的高,寻常百姓家根本就用不起。
考虑着当下的大唐,林轩便用上了一种省时又省力的造纸方法,并且在最后加上了漂白工艺,不仅减少了数十道程序,这些纸张还更加的平滑雪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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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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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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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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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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