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中央广场上,所有的弟子都在向这里聚集。这里没有高台,就只是简单的平地,同一高度,预示着慕主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过多久,广场上就站满了人,陌渊所有的力量都在这里了,一百零一个弟子加上一个慕主和两个翊领。不管怎么说,自己不是孤军奋战。
所有人到齐后,释之岚开口道:“大家听好了,两天半后熙诺王将前往洛言山祭陵,考虑到夜谲会攻击,我们南庾寻慕要派人前去保护。商栩翊领留在陌渊,处理内部事务。嘲墨和我一同前去,宁夏、夕决、初焕你们三个,另外再挑选四十个人一起执行任务,明天出发。祭陵要七天时间。时间紧迫,大家好好准备。之所以把你们叫来这里是想提醒你们,这次任务很重要。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什么?兴师动众地把人叫来就说了这么几句,而且还是我早就知道的内容,有一种被耍了的感觉”。落然撇着嘴说道。
“没想到慕主亲自去,还派出了近一半的人,看起来事情真的很严重呢。不过把商栩翊领独自留下来,是不是意味着他要交出翊领的位置……”只听见一个虎背熊腰外表粗糙的人说道。
“你说什么?”,落然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释之岚都发话了,商栩就是翊领,永远都是。他还跟我说,你永远都不可能坐上那个位置,永远不能。”落然刚说完立刻拔腿就跑,方向是释之岚那里,她还没蠢到站着挨打的地步。商栩曾说过当不当翊领无所谓,不过是安慰的话吧,他也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
落然来到释的面前,不知道想好的理由能不能说服他派自己去洛言山,有些忐忑啊。咽了口唾沫,她还是开口了:“我也想去执行任务,虽然实力不行,但我还是有很多理由的,比如上次就从时冽的手中脱险,拥有一颗侠义之心,对南庾寻慕绝对忠诚,并且……”琇書蛧
“好了,落然,你去的真正理由是那些吗?”释打断她,“虽然不能说出你真实想法,但我感觉你不是那样想的,对吧。不过习简曾经嘱托我,让我尽量满足你合理的要求,并给予机会多锻炼。所以我答应你。”
“喂,释之岚,不要总是把习简的话当作准则。我们两个除了是老乡外没有任何关系。记住,你答应或不答应完全取决于实际情况,与习简无关。”落然生气地说,凭什么自己的行动要受习简之话的影响。
“我……知道了。总之,想去的话就去吧”。
因为夕决要继续教落然练功,所以最后广场上只剩了他们两个人。
落然靠在一根石柱上,看着夕决。自从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后,脑中就不时地响起,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诱惑了。许久,她开口说道:“你是我的师父,有一些问题想问你呢,它们可是在我心里徘徊很久了。现在假设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敌人手中掌握着你的同伴的性命,要求用四大名剑换取他的生命,如何做到两者兼得?有一天,你需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换得你最好朋友的存活,但是如果你活下去的话对南庾寻慕有更大的好处,见死不救为了整体还是奋不顾身地去救?还有,现在夜谲的手里有两个人,一个是与你出生入死的同伴,另一个人是你的母亲,只能救一个,你选择哪个?请你认真的告诉我”。
其实这三个问题并不是她心血来潮提出来的,前两个是看了太多小说电视剧自己预想到的以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而至于第三个,朋友代表友情,母亲代表亲情,选择友情还是亲情?来到陌渊快要一个月了,与释之岚、嘲墨、商栩、苌圻还有初焕、夕决他们已经有了感情。如果自己没有将月解封,四剑没有合璧,这些人会不会……死?可能性很大吧,这就是友情。而21世纪的父母正等着自己回去呢,这是亲情。虽然一开始就下定决心回家,然而还是不忍心这些好友走向死亡。
随着时间的流逝,与这个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也越来越难以选择,这是必然的规律。她期待着夕决给自己一个准确的答案。
然而夕决这样回答道:“何必考虑这些?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那紧迫的时刻来临时,你的心自然会告诉你该怎么做,强迫却有实效。”
对落然来说,这样的回答完全是没有意义的话,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却不能运用到实际中去。这个夕决!
两天半后。此时在前往洛言山的路上呈现着这样一幅壮观的画面:一支仪仗队威武地走在前面,代表皇家的黄色反映在每一个饰品上,然因其纯与亮并不显得颜色单调。紧随其后的则是一辆敞篷马车,浅蓝色花纹镂空垂帘让里面的人有隐约之美。南宫展身着一身白衣,慵懒地斜靠在软垫上,尽管闭着眼睛,稍向上翘起的眼角也让他性感十足。马车周围聚集了大量的士兵和陌渊弟子,不过却距马车有三米之远,王一向不喜欢有人太靠近自己。而这之中,一个骑在马上的俊美男子颇引人注目,正是释之岚,他离王最近,以便及时保护。
至于落然嘲墨夕决等人则跟在马车后。这支队伍的最末端则是近百名南庾寻慕的弟子。不必隐藏行踪,凭夜谲的实力,类似暗度陈仓的手段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还不如直接这样前进,做好充足的准备。
落然不会骑马,只好与嘲墨同骑一匹,坐在他的后面。“好无聊啊,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南宫展的身边只有释之岚一个人,可靠吗?”落然率先打破沉默,说道。只有马蹄和马车的声音真的令人很不舒服。
回答她的却是宁夏:“别把慕主的实力想成和你的一个水平,虽然不想这么说,但不得不承认南宫展的武功与慕主不相伯仲。”
“熙诺王是一个天才”,嘲墨接口道,“他在十六岁那年才进入陌渊跟随江城子师父学习,十九岁就离开。只是三年的时间,他就从一个实力一般的人变成了能跟师兄齐平的人。要知道,达到那种程度,普通人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他的那把迦蓝剑排名甚至在四大名剑之上,只不过因为是王的佩剑,蕴含的是王道之气,而其他四剑则是侠道之气,路数不同。他现在不过只有二十岁而已,说起来还是我的偶像之一”。
真的好厉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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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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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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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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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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