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带着成功的笑容,看着远处别儿哥萨莱直冲天空的浓烟。
而在他前面,一座紧急修建的简易浮桥上,庞大的南撤军团正在源源不断通过。
这座浮桥是用一艘艘早就造好的小船和木板连接起来……
朱棣早就在做这个准备了,像他这种头脑的其实几乎可以确定,帖木儿最终还是会投入战场,大家都是一个等级的枭雄,怎么还没点心有灵犀啊,帖木儿无论如何终究不能忍受他控制钦察草原,但也迪该没有能力对抗他,那么作为幕后老大的帖木儿终究得下场。
但帖木儿下场,他想东归就很难了。
三四万骑兵不可能在二十万级别的敌军主场围追堵截下,穿过两千里的沙漠和草原。
但是……
可以趁机南下。
趁着帖木儿带领河中和呼罗珊的嫡系,进入钦察草原对付他的机会,来个出其不意或者说置之死地而后生。
渡过伏尔加河南下波斯。
无论帖木儿还是也迪该,都不会想到他能这样做的,因为伏尔加河就是一道天堑。
超过一丈的水深就是骆驼都无法涉水通过。
战马更别想了。
而这条河只有在下游的阿斯特拉罕,因为进入入海口变成无数分叉的扇形水网才可以让骑兵涉水通过,否则就只能在上游拐弯处,也就是斯大林格勒城区那里用小船渡河,但那没什么军事意义。
所以无论帖木儿还是也迪该,都从没想过在南岸警戒。
朱棣冬天里就在一处河汊造船准备,至于木料直接从别儿哥萨莱城内拆,然后制造一艘艘小船,再用木料把小船连接起来就行了,这段伏尔加河是纯粹的平原河流,水流缓慢也没什么太大冲击力,他反正一次性,只要能撑一两天就足够了。至于造船的工人就更简单了,他手下的确绝大多数都是游牧民,可他的护卫基本上都是南方人,燕山护卫都是从南方北迁的。
朱能祖籍怀远,丘福祖籍凤阳。
这些里面找些会造简单船只和浮桥的还不容易?
更何况他本人也懂。
最终靠着这条仅仅一天一夜就建成的两里长浮桥,他的四万大军还有三万愿意跟随的本地青壮,三万多女人和小孩,超过十万匹马和骆驼,全都撤出了别儿哥萨莱并渡过伏尔加河,然后留在最后的脱脱迷失直接把城市点燃……
阻挡北岸的也迪该追击。
想到浮桥这边只能走别儿哥萨莱。
“大王,末将还是担心高阳王那里……”
朱能欲言又止。
“他是上战场,不是游山玩水,若他带领两万精锐驼城骑兵,连撤退都做不好,那也是他该死!”
朱棣说道。
朱能也就不再多嘴了。
毕竟人家父子的事,自己作为臣属意思一下就行。
“大王,脱脱迷失渡河了!”
丘福说道。
朱棣看着狂奔而来的脱脱迷失。
“汗王!”
后者带着亢奋喊道。
“大汗,接下来就看你了。”
朱棣说道。
“汗王,咱们得快些,也迪该向帖木儿报告此事,至少得用三天,帖木儿从萨莱楚克立刻撤军,五天到哈只.塔尔哈,五天到帖列克河,咱们必须十天到达帖列克河,否则很难在进入山区前甩开他,从这里开始,所有人必须每天行军百里,中途不能有任何耽搁。”
脱脱迷失说道。
帖列克河是他的伤心地,他就是在帖列克河决战中被帖木儿打败。
实际上就是达吉斯坦境内的捷列克河。
“我听说高加索的山民很难对付。”
朱棣说道。
“不用管他们,咱们又不是占他们的地,再说他们打仗也没什么强的,不过有一座要塞在打耳班,咱们必须得走,过了打耳班就是希尔凡沙赫易卜拉欣的领地,他的都城在南边的巴库。不过他是个墙头草,希尔凡家族谁打过去就向谁投降,只要让他们继续统治希尔凡,他们不在乎向谁称臣,这个家族在那里已经几百年了,向突厥称臣,向我们称臣,向帖木儿称臣,甚至不要脸到向异教徒格鲁吉亚人称臣。
倒是很长命,据说已经在那里统治六百年了。”
脱脱迷失笑着说道。
“这种聪明人都长命啊!”
朱棣也忍不住感慨道。
“只要咱们过了打耳班,然后留下一队后卫坚守,那帖木儿就别想再追上咱们了,那里是过高加索山的唯一大路,就算帖木儿还能绕,也得钻崇山峻岭去格鲁吉亚,等他绕过去咱们早就到桃里寺,而且留守的人也能撤,那里靠海,只要准备好船只就能进哈扎尔海然后南下或者向东渡海。”
脱脱迷失说道。
当然,后一个是忽悠人的,别说没有船,就算能在帖木儿进攻中造出小船进了里海也是死路一条。
但后卫就是死士。
朱棣暂时也顾不上管这个问题,紧接着下令全速向南,直插帖列克河。
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了堪称亡命狂奔。
而此时也迪该已经顶着一头冷汗,派人以最快速度去禀报帖木儿,不过他也没有办法追击,他同样无法渡过伏尔加河,只能沿河全速南下,到阿斯特拉罕然后沿着里海南下,然而他并不知道,一支可以说乱入战场的骑兵,正在全速向着别儿哥萨莱狂奔……
刚刚开始解冻的荒原上。
“大汗,这不行啊,沿途没多少牧草,咱们的马匹都吃不饱,就算跑到别儿哥萨莱也很难打仗,咱们得找个水草丰美的地方。”
一名酋长追上坤帖木儿提醒他。
他们可不是明军通常都会携带大量饲料,哪怕就是朱棣全速南下也是因为在别儿哥萨莱带走所有能找到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给战马和骆驼吃,至少在进入高加索山区前是够了,至于过了高加索山区,那就不用考虑这个问题,有的是牧场和城市的粮食。但坤帖木儿这些穷鬼哪有补给,他们就跟最初的圣殿骑士一样,那些会宁骑兵很多铠甲和武器包括战马都是贷款买的,就等着抢到了回去还贷呢。
他们得让马吃草。
“去拔都萨莱,然后沿着伏尔加河北上,多走两三天,但沿途全是最肥美的牧场。”
那个月即别酋长说道。
这个家伙是昔班的后代,叫哈斯木。
“走,去拔都萨莱!”
坤帖木儿喊道。
庞大的骑兵军团立刻在哈斯木带领下由原本的向西偏北折向正西。
他们刚走出一个多时辰,前面突然出现一队狂奔的骑兵,数量只有几十骑却带着一百多匹马……
“上!”
终于看到点猎物的凡察,用垂涎的目光看着他们的高头马,不等坤帖木儿的命令就带着部下几百骑兵直冲向前,但让他们奇怪的是,这些骑兵并没有躲避他们,反而在狂奔中不断挥动一面旗帜,似乎是把他们当成友军了。凡察也没兴趣考虑太多,并不擅长骑射的他赶紧下马,在马的掩护下,悄然准备好弓箭,他手下的骑兵也一样下马,然后悄悄准备弓箭。
那些骑兵很快到了前方,为首的还在用他们听不懂的突厥话在喊着。
“动手!”
凡察大吼一声。
几乎同时他举起弓箭,以最快速度瞄准为首的射出。
他们的确不擅长骑射,但那是因为他们是森林猎人,相反他们的箭法都是顶级的。
箭法不好的都因为射不到足够猎物饿死了。
瞬间飞出的一支支利箭,在十几步距离几乎无一失手,几十名骑兵转眼间被扎成了刺猬,一个个惨叫着倒下,凡察带着激动狂奔向前,一把抓住了一匹阿拉伯马的缰绳,紧接着又冲过去扯过另外两匹。
地上还没死的骑兵首领用悲愤的目光看着他,他这才想起这家伙,过去一脚踩着胸口,然后猛地拽出一支支箭,开始扒那件质量不错的铠甲,但就在扒开的同时,里面一封信露出,他拿起信打开,里面是弯弯曲曲的字。就在这时候哈斯木跑了过来,他顺手递给哈斯木,后者看着信惊叫一声,紧接着转头向后面赶来的坤帖木儿……琇書蛧
“大汗,燕王和脱脱迷失渡伏尔加河南下波斯,这是也迪该向帖木儿报告的信使。”
他喊道。
坤帖木儿直接愣住了。
凡察牵着马,肩膀上搭着铠甲,手里拎着钱袋凑过来。
“波斯有钱吗?”
他说道。
“波斯有无数城市,而且都是经商的城市。”
哈斯木说道。
“大汗,那还等什么,赶紧追赶燕王,咱们得跟着大明天兵!”
凡察瞬间来了精神,毫不犹豫的说道。
坤帖木儿也立刻被他的爱国之情感染……
当然,主要是既然朱棣已经南下,那不用说别儿哥萨莱的钱财肯定已经被带走了,去了也没什么可分的,但波斯可是自古繁华,中亚到处都是波斯商队,赶紧追上朱棣,跟着大明天兵一起到波斯去抢才是正理,至于其他参与的基本上也没有反对的,说到底都是一帮穷鬼亡命徒,就是为了抢掠来的,前面已经没有什么可抢,南边却有无数繁华城市,那当然要赶紧去了。
至于危险……
敢来参加昭圣军的,谁会考虑这个问题,再说不就是一死,那些高僧早就说了,参加昭圣军战死的都会到西天做罗汉。
就算愿意投胎的,那也是要投胎到大明的王侯家。
战死不是死,是下辈子好日子的开始!
好吧,都走到这里了,无论信不信的现在也都要相信,这才开始闻到点肉味了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向前。
然后他们再次转向,由原本的正西转向西偏南,就这样直扑帖木儿的后勤基地哈只.塔尔哈。
四天后他们冲到了这座只有几千人留守的城市。
“杀,杀光这些妖魔,抢走他们的马和钱!”
凡察亢奋的吼叫着。
这里同样没有真正的城墙……
这里是金帐汗国的夏宫,只有宫殿才是真正城堡,至于外面的民居,商业市场之类都是没有保护的,现代阿斯特拉罕古城是俄国人修建,这里是游牧民族的牧区,游牧民当然不喜欢修城墙。而且这里同样在上次帖木儿和脱脱迷失的战争中被前者摧毁,所以现在留守这里的几千河中老弱,不得不面对这些疯狗一样的敌人。
两万五千骑兵蜂拥而入。
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东方森林里的猎人,他们在就像围猎般在这座城市残破的建筑间结阵向前,举着大型盾牌的在前,后面是弓箭手,十步以内箭无虚发,甚至专门射脸。
仓促迎战的河中士兵们可没这样的本事……
河中是商业城市,农牧商结合,但他们不是狩猎民族,他们的弓箭是打仗的而不是生命的一部分。
但这些会宁士兵的弓箭是啊!
凡察的身上挂满了钱袋子,甚至还套着一件明显妨碍行动的札甲,让原本就在铠甲包裹中有些臃肿的他更像一坨移动的垃圾,但身上这些乱七八糟却让他免疫敌人的攻击,而他手中的弓箭则不断射在一个个敌人甚至包括平民脸上。因为射的有些多,臂力不支的他干脆拔出刀,就像森林里的棕熊般撞向前面敌人,后者的刀立刻砍在他身上,但只是让他身上堆积的铠甲破损。然后他硬生生把这个敌人撞翻,手中刀毫不犹豫地扎进他的脖子,喷射的鲜血在拔刀瞬间糊了凡察一脸。
毫不在意的凡察,以最快速度从这家伙腰上扯下钱袋子。
但里面仅有的一枚金币让他怒火中烧,顺手一刀剁下脑袋,抬脚踢了出去。
“杀,杀,杀!”
他狂暴的吼叫着。
然后他撞开旁边的房屋,看着里面瑟瑟发抖的老人,很干脆的砍了过去,紧接着在惨叫声中寻找值钱的……
而在这座城市的一条条街巷,一座座建筑内,全都是狂欢一样的蛮族武士们。
虽然他们身份上已经是大明臣民,但改变不了他们的本质,他们依然是那些在冰雪的森林中,像野兽一样生活的人。
蛮族。
带着嗜血凶性的蛮族。
不过狂欢中的他们并不知道,也迪该率领的骑兵,也已经距离这座城市不远了。
而三百公里外的帖木儿因为信使被杀,依然不知道朱棣南下的消息,依然在和朱高煦鏖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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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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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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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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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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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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