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清风因为化身“崔温”,还是完颜永蹈的谋主,暂时无法脱身,打前站的事,只能交给其他人。
这一换人,差点就出事了。
谢玉轩和林一豪才动身没多久,就被一伙穿着侍卫服,拿着狼牙棒,骑着马的武士给追着拦了下来。
为首之人,身材瘦高,左眉毛角上有颗黑痣,他把手里的狼牙棒朝为首的牛车一挥,狼牙碰到车角,碰得木屑四射,他猛然大喝道:“你们这帮南蛮子给我停下来!”
林一豪从车上钻下来,问:“你是何人?”
“我乃卫王府侍卫千家奴!”
林一豪脸上露出笑容,作了个揖,笑道:“原来是卫王府的人。”
他刚和完颜永蹈分开,卫王对他很是客气,两人达成了意向合作。
千家奴手里的狼牙棒一指林一豪,厉声喝问:“你就是林夕?”
林一豪在金国,自然不会用真名。毕竟,“林一豪”的名字,还是有点知名度的。
或许,宋国的人,对“林一豪”不太熟,可临安的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官家的特务头子,专门替官家打探消息。
金国的人,自然会特别重视这样的人。
只要林一豪敢报真名,马上会被抓起来。
林一豪还是一脸笑意,问:“正是,不知有何事?”
千家奴是卫王府的人,拦下他,自然是完颜永蹈的意思。
谢玉轩此时也从车上跳了下来,他轻轻拉了拉林一豪的衣袖,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此人来者不善。”
刚才在车里,谢玉轩听到千家奴的语气,就感觉不对。
千家奴一棒差点把他们的车子打碎,语气又如此狂妄,一看就是来找事的。
谢玉轩可是知道,卫王在武定军,并不能一手遮天。
毕竟,章宗完颜璟让他来武定军,主要是监视,可不是让他山高皇帝远,让他当土皇帝的。
卫王府的很多侍卫,都是皇帝的眼线。
他们的任务,表面上是保护卫王,实际上却是监视完颜永蹈的一举一动。
只要完颜永蹈有任何异动,马上就会报给中都。
林一豪一听,心里大惊,他马上意识到了,这个千家奴,估计就是负责监视完颜永蹈的。
去见完颜永蹈前,谢玉轩跟他说过,要特别提防王府的侍卫。
千家奴冷声喝道:“你跟我走一趟!”
林一豪急道:“为何?”
他好不容易从卫王逃出来,再被千家奴带走,怕是凶多吉少。
千家奴冷笑道:“因为你是南蛮子。”
谢玉轩站在林一豪身后,悄悄把枪掏了出来。
他数了数,千家奴总共带了五名侍卫,而他的转轮手枪,正好是六发子弹。
以他的枪法,一枪一个没有问题,但想要毙命,必须击中要害。毕竟,手枪的威力不是很大。
当然,谢玉轩身边也有十几名皇城司的皇城卒,这些人身手也不错,可是,他们既没有战马,也没有武器,更没有长武器,面对手握狼牙棒的金国侍卫,他们只要敢反抗,几乎就是找死。
谢玉轩突然说道:“我们已经出城,不想再回去了,如果有话要问,现在问就是。”
千家奴的身份不言自明,跟宋国的皇城司一样,也是皇帝的耳目,他们找上林一豪,估计是发现了什么。
千家奴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东西?滚开,要不然,一棒敲碎你的脑袋!”
在武定军,哪怕就是完颜永蹈也要给他几分面子。
因为完颜永蹈清楚他的真正身份,他可以直接向中都的章宗完颜璟密报。
甚至可以说,千家奴掌握着完颜永蹈的生死。
如果千家奴编造完颜永蹈的罪名,比如说他谋反,完颜永蹈能有活路?
谢玉轩双手放在背后,冷声说道:“我是你大爷!”
林一豪急道:“可大,你速速退后,此人非常厉害。”
谢玉轩就是个文弱书生,不要说被狼牙棒砸到,就是被划到,也是非死即伤。
谢玉轩淡淡地说:“他是金国皇帝完颜璟的走狗,今天不是他留下,就是我们留下。”
千家奴得意地冷笑道:“看来我果然没有猜错,你们真是宋国的南蛮子。”
谢玉轩望着千家奴,一脸冷漠地说道:“千家奴,你信不信,我在十步之外,能取你性命。”
千家奴一脸狂妄地冷笑道:“不可能,绝不可能!你们南蛮子,就只会说大话,论本事,连我的小指头都不如。”
他确实有狂妄的本钱,论战力,金国的武士,比宋国不知要强多少,特别是他现在穿着软甲,骑着战马,手里还拿着狼牙棒,只需要双腿一夹马肚,冲到谢玉轩面前,一棒挥下来,谢玉轩的脑袋,就会像一个西瓜似的,被砸得脑浆四溅。wWW.ΧìǔΜЬ.CǒΜ
谢玉轩问:“我问你,为什么要找上我们?”
他距离千家奴也就十来步远,只要千家奴不动,他一枪,肯定能击中他的面门。
当然,如果千家奴骑着战马冲过来,要击中移动目标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一旦短兵相接,谢玉轩的手枪,未必能快得过千家奴手里的狼牙棒。
千家奴问:“卫王这几日接见了几个陌生人,除了林夕之外,还有一个叫马太初的,是不是你?”
“正是。”
千家奴说道:“那好,一起跟我走,只要你们老实交待,我可以留你们一个全尸。”
谢玉轩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和林夕见了卫王的?”
他最想知道的是这个事,千家奴追过来,说明有人泄露了完颜永蹈的机密。
如果不把这个人找出来,完颜永蹈谋反之事,必定会失败。
千家奴随口说道:“自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谢玉轩问:“那人是谁?”
千家奴迟疑不决道:“这个……”
谢玉轩激了他一句:“我们已经落在你手上,怎么,你不敢说?”
千家奴满不在乎地说道:“这有什么不敢说的,董寿。”
谢玉轩喃喃地说:“董寿?果然,姓董的,就没一个好人。”
临安府的董氏家族,给他的印象太不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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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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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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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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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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