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南宋第一密探>第两百零六章 生活要有仪式感
  既然是叫富贵鸡,自然就不能再用民间的这种简陋做法。

  谢玉轩知道好几种叫化鸡的做法,他让肖梓颜先做自己比较喜欢吃的那种:

  以嫩母鸡为主料,配以肉丝、绍酒、大葱丝、川奈、姜丝、八角、辣酱油等近20种配料。

  同时,操作程序也变得复杂,要分六个步骤完成:

  先将宰杀洗净的鸡除去腿骨,颈骨折断,将川奈、八角粉末、绍酒、酱油、糖、盐放入瓦钵内,把鸡放入,使调味品均匀渗入鸡体。

  砂锅置旺灶,下入猪油,烧至七成熟,投入葱姜丝、肉丝、煸炒,加酱油、盐、绍酒、味精,炒熟。

  然后从鸡的开口处和卤汁一并灌入。把鸡头贴紧胸部扳到鸡腿中间,腿扳到胸部,鸡翅翻下,用油纸包好。一层用荷叶、二层用油纸,第三层用荷叶,然后用麻绳捆扎结实,用黄泥、绍酒、盐调成泥状,涂抹在上面,用白纸包住,将泥团高温烘烤,半个时辰后,减少木炭,再烤两个时辰后取出,除去泥,加花椒盐、辣酱油一起上桌。

  那时,一道味道浓香,口感酥软,色泽金黄的富贵鸡,能让人光是看着,就能口水直流,如果再闻上一闻,恐怕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真好吃,这道富贵鸡卖一百文没问题。”

  肖梓颜撕下一条鸡腿,大快朵颐地咬着,满嘴都冒着油,哪还有什么大家闺秀的形象?

  谢玉轩说道:“一百钱?那怎么配得上富贵这两个字?富贵荣华,可是人们一辈子的追求,为了他们的信仰,至少也得两百钱起。”

  肖梓颜惊讶地说:“两百钱?”

  谢玉轩看着一脸正气,不像个奸商啊,怎么做起事来,这么狠呢?

  “当然,这么香嫩酥软的烤鸡,再给他们搞个敲泥仪式,对了,去定制个图章,在泥巴表面印上‘富贵’,另外,还可以加一味调料……”

  谢玉轩一边想着后世的营销手段,哪怕成本一百钱的商品,只要有了仪式感,完全可以卖到两百钱,甚至更高。wWW.ΧìǔΜЬ.CǒΜ

  而且,谢玉轩还想到了一位这个时代还不存在的调料:味精。

  味道是以玉米淀粉、大米、小麦淀粉、甘薯淀粉等粮食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提取、精制而得到的谷氨酸钠。

  这是一种安全又富有营养的调味品,用了它以后使菜肴更加鲜美可口。

  对谢玉轩这个曾经的法医来说,提取谷氨酸钠,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把味精搞出来了,整个春风楼的菜品口味,都会上升一个层次。

  不,应该要上几次层次

  对从来没吃过谷氨酸钠的人来说,随便吃个什么菜,都会觉得比以往的好吃,他们以后,只会更加迷恋春风楼的饭菜。

  肖梓颜眼睛一亮:“搞个敲泥仪式?这虽然会耗费时间,但客人还真的感觉这道菜就与众不同了。”

  她是个自学成才,无师自通的商业奇才,谢玉轩稍微一点拨,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微妙。

  谢玉轩笑道:“对喽。明天我要去趟酒坊,你多准备一点富贵鸡,先给自己人尝尝。”

  酒坊是他的生产基地,既可以生产春风系列酒,也是那两百多人的夜校。

  这些人,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间谍技巧,以及武艺、骑射,以及劳动。

  谢玉轩身为他们的幕后老板,也要时不时去犒劳一下他们,并且,给他们上思想政治课。

  文化和技艺虽然很重要,但思想政治更为重要。

  如果这些人不能跟他走同一条道,那这么辛苦养着他们干什么?

  而那些表现积极,思想活跃的人,也会被重点培养。

  已经有不少机灵的人,被柳清风挑走,进行单独训练,并且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肖梓颜说道:“好呢,正好拿他们练练手。”

  卖钱的菜,与试吃的菜是不一样的。

  试吃的菜,出点问题,还可以及时解决。

  但如果卖钱的菜出了问题,那就麻烦了,一炮没打响,以后这道富贵鸡,再也不可能卖得起高价喽。

  谢玉轩说道:“另外,这是一张清单,你采购后之后,都送过去吧。”

  既然要提取谷氨酸钠,事不宜迟,必须马上搞出来。

  另外,还有蚝油,这比味精的生产更方便,只需要用蚝熬制就行。

  所谓的蚝是什么?

  不是生蚝,而是牡蛎,在沿海地区到处都是,临安本地也很多。

  对后世的家庭来说,味精可能还不是必配,但蚝油几乎家家都有。

  至于酱油,临安已经有了,生抽就是澹一点的酱油,也没什么必要。

  第二天,谢玉轩去酒坊,看到塔儿忽和夏彪正在那里啃着富贵鸡,他们一手一只鸡腿,嘴里不断地大口嚼着。

  时不时的,还用油淋淋的手,端起一碗酒灌进嘴里,那感觉,要多爽就有多爽。

  谢玉轩笑吟吟地说:“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吗?”

  “阔以阔以,太好吃了。”

  塔儿忽忙不迭地说,他虽然只来几天,但气色明显好多了,脸上再也没有了菜色,衣服也换了,但没有换回蒙古服,而是临安人喜欢穿的对襟。

  谢玉轩点了点头:“喜欢吃就好。”

  塔儿忽突然问:“谢提点,以后,能天天吃到这鸡吗?”

  谢玉轩笑了笑:“天天吃你也不怕腻吗?”

  倒不是他舍不得,只是叫化鸡再好吃,也顶不住天天吃吧?

  塔儿忽说道:“不怕,我一天可以吃三只。”

  谢玉轩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塔儿忽只是个客卿,一天能不能吃到三只叫花鸡,得看他的表现。

  谢玉轩承诺,塔儿忽的骑射确实是天下一绝,可是,他的手枪弄出来后,塔儿忽的箭术,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谢玉轩在酒坊有个单独的房间,那里是他与手下“谈心”的地方,他的思想政治课,有时是大课,有时是小课,更多的时候是开小灶。

  谢玉轩刚到房间没多久,门口就来了一个清秀的后生,十五六岁,看着很精神,双目炯炯有神。

  “报告。”

  “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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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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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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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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