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阴的像是由上而下压下来,一场大雪就这样闷上了。
下萤村山脚下现出一道人影,三步两歇,颤颤巍巍地向前走。其身形瘦削,衣衫更是破旧,背上不过背着一小捆干柴,却重逾千斤,似要压弯那过分单薄的脊背。
来打水的几个村妇看到忍不住抿嘴憋笑,有憋不住的冲那人喊:“哟,沈小公子,一大早这是去捡柴了?那可得多捡点。眼瞅着要下大雪啊,大雪封山,再想干啥可就来不及!”
“就是就是!你家那点柴我看也就能烧三五天,后面还冷着呢,屋里没个炭盆,数九寒冬得冻死个人!哎,盛兮那丫头呢?莫不是又去镇上了?啧啧,你说说这丫头,有了这么俊俏的相公还成天往外跑,要是我啊……”
妇人话没说完,直接被身旁人捅了一把。
那妇人意识到后面的话不能讲,讪讪一笑。
沈安和闻言抓着背篓的手紧了紧,没有停顿,目不斜视从几人面前经过。
想过把嘴瘾没过成的妇人再次开口了,声音却是明显低下来:“要说这沈小公子真是俊呐,就是可惜了了,咋就栽到盛老二家那丫头手里!”
“谁说不是!这人本就有些痴傻,又被她爹打小骄纵,一点苦都吃不得,养得又蠢又刁。啧,放着这么好个相公不知心疼,也不枉叫她一声傻子!”
“唉,可怜这沈小公子被那二傻子磋磨,这病恹恹的还出来捡柴,也不知他们这以后日子咋过。不过,话说回来,我前两天听说那傻子在镇上被马车撞了,真的假的?”
自然是假的!
不过是沈安和为了堵住悠悠众口,随便撒了个谎。
至于盛兮……
听着屋外动静,盛兮慢慢睁开眼。这已经是她第N次尝试用意念穿回去,可惜没用。
她本是地球上一名暗杀者,走南闯北,渐渐闯出名声。
穿来这里前的最后一个任务,是从某研究组织盗取其最新研究。怎奈半路出了岔子,她被最信任的人背叛。
得知真相那刻,谈不上什么心情,只是心静如水。
她本意借飞机失事假死,哪知中间遇到地磁风暴,便意外穿越到这里。
随她一同穿过来的,还有那个最新研究,一个人工研制的三维存储空间,体量大约一个小型篮球场,与其意念相连。
只不过,里面空荡荡,一粒米都没有。
“咕噜噜”,肚子再次叫起来。饿了两天两夜,早已前胸贴后背,再不进食,别说回去,明天就可以留这做干尸。
只是这一刻,盛兮没想过再回去。
缓缓起身,额头传来一阵刺痛。
盛兮用手碰了碰几乎要遮住她半张脸的纱布,原主记忆一股脑涌入。
原主的确痴傻,但偶尔表现的也会跟正常人一样。但这偶尔的正常却更是令人避之不及,当真是又蠢又刁。wWW.ΧìǔΜЬ.CǒΜ
而原主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先前在镇上为与人争看某大户人家公子,结果被对方不小心从二楼推了下去,脑袋着地,等被送回下萤村,便一命呜呼。
而她,随之而来。
外面传来劈柴声,盛兮回神,透过漏风的窗户看到院子里那道身影。
青灰色长衫遮住过分羸弱的身子,每抬一次斧头好似要用尽全身力气。稀薄日光打在其侧脸,令棱角分明却深深凹陷的俊脸更显苍白。
唔,侧颜杀。
这男人,不,应该说是少年,今年不过十七。少年名叫沈安和,是盛兮的爹带着她从镇子里牙行,花了一两银子买回来的。
她爹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受了伤,自知时日无多,便想要为女儿尽快找个人家。
只是盛兮名声不好,每日还顶着一张画得跟门神般的脸,脑子犯抽的人才会选她做媳妇。
思来想去,盛兮的爹便想到这个办法。
原本她爹为她选的是个体魄看上去更加健壮的男人,毕竟除了盛兮,家里还有个不满五岁的弟弟要养。
怎奈盛兮一眼相中沈安和,当时只差没把脸怼到对方脸上,急得口水都要流出来。
盛兮爹不想要沈安和,说他太弱,养不了家。可架不住女儿各种撒泼打滚,最终,沈安和被定下。
将人带回来第二天,盛兮爹就走了。
盛家之后便迫不及待分了家。但分家不等于分族,二房死了人,这事儿盛家本该出份力,可推到最后,不论盛兮爹的亲爹娘,还是大房与三房那兄弟俩,谁都没露面。
因为亲爹死了,盛兮安生了几日。也碍于好奇,她倒也没怎么为难沈安和。但随后她听堂姐说,沈安和就是个病篓子,有他在家,迟早要把家里银子耗干净,更别说他本就要命不久矣。
买他回来,不仅吃亏还上当!
盛兮越想越觉得堂姐说的对,看沈安和愈发不顺眼起来。她本就不忌口,于是,什么死病鬼,死药罐子,死鬼等等全都骂了出来。
做饭难吃了骂,衣服没洗干净骂,她自己摔了跟头也要骂。但凡不顺心,她便将一切过错都算到沈安和头上。
就这样,本就难过的家境,在盛兮的谩骂声中愈发捉襟见肘。
盛兮吃不了这种苦,于是干脆几两银子就把弟弟卖了。
可银子到手却没支撑多久,转眼便盛兮被挥霍一空。盛兮还想搞事,可沈安和早已不理睬她,于是,便在堂姐撺掇下,她偷偷将家里所剩无几的钱拿出来到镇上,随后便有了接下来的事。
盛兮捏了捏有些发胀的眉心,抬头看了眼暗灰的天。轻叹口气,她从炕上起身。
同是天涯沦落人,谁又看不起谁?
院子里,沈安和费劲儿地将捡来的最后一根柴劈开,一回头便撞上某人。
漆黑若暗夜之河的眸子里不见光,冷冷的,对视不过一眼便移开。
盛兮轻轻撇嘴,看着沈安和抱着劈好的柴往柴房走,额头有汗洒落。
也不知是疼的,还是累的。
没说什么,她转身走至灶膛,掀开锅盖看到里面尚有余温的饭菜。
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红薯窝头,一碗不见油星儿的野菜汤,灶台上还放着一小碟咸菜。
原主从不做饭,亲爹在世时亲爹做,亲爹没了便是沈安和做。然而即便做好了,两人也不曾同桌而食。
盛兮没迟疑,利落地将饭菜端出,三五下便进了肚,浑身上下这才算有了些力气。
就着锅里热水将碗筷洗刷好,她一转身便再次同沈安和对上。
这一次,她从沈安和眼里捕捉到一丝一闪而过讶异。
盛兮摸了摸鼻尖,猜到了缘由。
原因无他,原主从不洗碗筷。
沈安和像是没看出盛兮尴尬,转身又去搬柴。
正如先前妇人所言,家里柴支撑不了几日,炭盆什么的就甭想了,能不能攒够生火做饭的柴就是个难题。更何况,仅有的一个炭盆也被原主卖了。
盛兮将目光从沈安和身上收回,视线扫过院子,随后背起一个背篓,另外,将沈安和刚才劈柴用的斧头也一并丢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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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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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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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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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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