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再次感谢了一番,向他们作了请的手势。
“几位不忙的话进来我店里坐坐吧。”
许嘉正有此意,欣然接受。
进了店后,老板给几人倒了茶,自我介绍。
“我叫温晨,在这里经营旗袍店已经有几年了,之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不过你们是第一个替我出头的。”
看得出来温晨很感动,她一个女孩子来到这里打拼,其中艰难,很难说得清楚,更别说接受到陌生人的善意。
“你今天帮了我一回,我送你一件旗袍吧?我看你身材不错,穿旗袍一定很好看!”
温晨高兴地拉起许嘉来打量,已经在规划给她做一身怎样的旗袍会凸显她的身材。
许嘉当然不能接受:“我们也只是举手之劳,我不能要。”
许嘉和温晨正在聊天的时候,梁雪燕惊叹地看着满屋子的旗袍,刚才那家没有礼貌的店的旗袍虽然也不错,但这里的旗袍却给人感觉更加惊艳,每一件都是不一样的!
菜花婶子也看呆了,虽然她没穿过旗袍,不过对于好看的衣裳,当然也有欣赏的眼光,觉得这些旗袍不像是衣服,更像是精美的画一样,真是太好看了!
虽然很喜欢这里的旗袍,但梁雪燕也仅止于观赏,没有上手去碰。
和许嘉聊天之余,温晨看到了梁雪燕的小心翼翼,笑着上前,将她一直打量的一件旗袍拿了下来。
“婶子喜欢这件吧?婶子眼光好,这一件和您很配,您喜欢的话就去试试。”
梁雪燕还是没敢接:“这,你这旗袍太贵重了,别给你弄坏了,还是不试了。”
温晨摇摇头,直接把她推进了试衣间,把旗袍递给她。
“婶子你就放心大胆试,试坏了算我的!”
看得出来,温晨也是个爽快的女孩子。
梁雪燕这下不好推辞,很快换了衣服出来。
她挑的是一件偏藏蓝色的,上面的绣花非常精致,温晨说是藏族特有的格桑花。
旗袍上身之后,比之前挂在那里更加惊艳,绣花好像盛开了一样,让人移不开眼。
“真是太美了!”
许嘉赞叹一声,夸梁雪燕的同时也在夸温晨的旗袍。
梁雪燕看着镜子里的旗袍,也爱不释手。
温晨特别大方,见梁雪燕喜欢,便要送给她。
梁雪燕和许嘉都拒绝了,如果她们想要的话,会付钱买的。
许嘉打量过她这一屋子的旗袍后,说出了自己的一番见解。
“晨晨,我看你这里的旗袍每一件都有各自的特色,肯定花了不少心思对吧?”
温晨惊讶地看着她,点了点头:“不错,不论是这里的旗袍,还是客人上门要求定制的每一件旗袍,我都会花心思设计,所以每一件都会不太一样。”
许嘉轻点着头:“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这件事情,这家店位置是偏了点,但你肯定不是想要卖得有多好,只是想要精心服务好每一位慕名而来的顾客,打造出属于你自己的特色对吧?”
一般来说,如果为了赚钱,肯定要把店选在最热闹的商业街,旗袍种类也是多种多样,迎合大众口味。
但她把店开在犄角旮旯里,又不做宣传,旗袍更是一件和一件风格差异大,肯定不会吸引大批量的顾客。
怪不得白恩泽在介绍这家店时,特意加了“小众”一词,还真没说错。
温晨没想到她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激动地拉着她的手。
“嘉嘉,你说的话,真是句句说到我心坎上了!你说的完全就是我心里想的,我不求把生意做多大多强,只是想要图个安稳,赚钱的同时做我喜欢做的事情,我觉得这比赚什么大钱,重要多了!”
“今天看到你,我真的觉得看到了知己一样!”
没想到这么几句话,就让她奉自己为知己,看来也是个很纯粹的人。
许嘉也很高兴能认识这样一个人。
“我也觉得看到你特别亲切,不自觉便想多聊几句!”
两人互相说着,都笑了起来,最后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哪天你有空,我把店关了,咱们一定好好聊聊!”
温晨已经为下一次见面做打算了。
不过许嘉还没忘了今天来的目的。
“晨晨,实不相瞒,我们今天来也不只是单纯为了逛街,我妈一直都对旗袍很感兴趣,想要找家店学习学习,不知道你这里能不能……”
听许嘉这么一说,温晨很快明白了过来,大方应下。
“当然可以了,婶子想要来学习,我随时欢迎,我肯定不遗余力教她!”
闻言许嘉和梁雪燕都激动不已。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晨晨!”
“不用这么客气,有人想要学,我这手艺不用荒废,高兴还来不及呢!”
目的已经达成,店里又有其他客人进来了,许嘉几人也就没有多待。
“那你先忙,我们先走了。”
温晨把梁雪燕试的那件衣服拿出来,非要送给她们,许嘉推辞一番,还是拒绝了。
她也没帮多大的忙,况且她也是有目的才会帮忙,她又答应让梁雪燕留下学习,她们再收她的旗袍,就太过意不去了。
许嘉坚持,温晨也就没有再送,还在说着很高兴认识她这个朋友。
随后白恩泽打了电话过来,执意请他们吃了顿饭,听说旗袍的事很顺利,也替他们高兴。
在外面逛了一整天,回到招待所已经是晚上的事了。
本来小段襄今天一天都没怎么哭闹,中途喝了奶也乖乖睡觉,许嘉还夸她乖得很,可回到招待所,小段襄还没醒,许嘉见她小脸潮红,连忙摸了摸额头。
“不好了秦天,襄襄发烧了!”
摸了小段襄额头后,许嘉脸色立马变了,她真是粗心大意,宝宝发烧了她都没注意到,她一整天乖乖的,原来是精神不好!琇書蛧
“什么?发烧了?”
段秦天也着急不已,听不得闺女生病,心疼得要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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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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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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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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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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