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崇祯大明从煤山开始最新无删减>第271章 他们翻不了天
  与此同时,在徐州。

  金铉还是没能忍住,在这天找到了崇祯。

  崇祯问道:“金爱卿,你担心左光先会对马鸣騄下狠手?”

  “不会吧?”守在旁边的朱慈炯有些不信,“内务府乃是内廷机构,并不隶属于六部管辖,父皇只给了都察院审查内务府账目之权力,并没有给他们审问之权,所以就算是真的查出了什么问题,左光先也是不敢动马鸣騄分毫。”

  “殿下你不了解他们。”金铉急道,“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不敢做的。”

  心下说道,他们可是连皇帝都敢杀,区区一个内务府副主事又算个啥?

  停顿了下,金铉又转头对崇祯说道:“圣上,臣不光担心左光先会对马鸣騄下手,更担心他们会禠夺内务府事权,那就麻烦大了。”

  “他们还没这个能耐。”崇祯哂然一笑说道。

  “如今的江南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江南,如今的东林党也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东林党,两期国债发卖之后,东林党恐怕已经分崩离析。”

  “东林党已分崩离析?”金铉一脸茫然。

  旁边的朱慈炯也是一脸不信,这怎么可能。

  崇祯却也没法说太多,因为说了也是不明白。

  跟朱慈炯、金铉说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之分,他们两个能听得懂吗?

  简单来说,之前的江南缙绅及文官集团就是最典型的地主阶级集团,他们虽然也从事海贸、开矿甚至手工业作坊,但那只是他们的副业,赚到了银子他们依旧会执着于买地,所以本质上讲仍旧是地主阶级。

  在这个地主集团内部,个体间偶尔会有磨擦,但是当有外部集团试图侵夺他们的群体利益,他们立刻就会团结起来共抗外敌,比如万历皇帝要给福王划分封地,又比如天启皇帝在京畿扩张皇庄,都会遭到他们的抵制。m.xiumb.com

  他要在大明朝搞均田,那就更加不必多说了,直接成为他们的死敌。

  不出意外的话,地主阶级集团肯定会想方高法要把他搞死,就像当初他们搞死正德皇帝还有天启皇帝那般。

  然而问题在于,江南的缙绅文官集团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地主集团,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转化为资本集团,或者说资产阶级。

  原因也很简单,市易所给了他们巨大的冲击。

  那些思想上比较活跃,相对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缙绅官员肯定会发现,从事债券买卖的收益要远远高过土地的收益。

  就以南直的地价而论,一亩地作价约二十两,一年产出约为两石谷,可收佃租在一石到一石两斗之间,按现在谷价折银一两到一两二钱,年均获利大约为半成,这个收益还不如购买债券的收益,因为第二期债券年收益也有一成。

  换句话说,买田收租的收益还不如买市易所的债券。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拘泥于土地呢?拿银子买卖债券难道就不香吗?既轻松又赚钱,还不用盘剥佃户落个骂名。

  再聪明一点的缙绅官员就会更进一步的发现,债券本身的收益仅只是小头,低买高卖才能有大笔进项,而且还是五倍甚至于十倍的回报,而要想吃到低买高卖的红利,就必须紧抱他崇祯的大腿,舍此别无他途。

  崇祯相信,肯定已经有人认识到这点。

  所以崇祯笃定,东林党禠夺不了内务府的事权。

  崇祯要搞均田,要断那些地主的财路,那些地主就跟他拼命,可是如果东林党反过来想禠夺内务府的事权,也等于断了那些新缙绅的财路,所以说那些嗅觉敏锐、眼光独到的新缙绅官员肯定会跳出来进行抵制。

  总之就一句话,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有利益是永恒的,他崇祯能够带着那些新缙绅官员轻松赚取大钱,那些新缙绅官员就会竭尽全力保护他崇祯,谁想搞他,就得问问他们答应不?

  金铉却还是有些担心,皱眉说道:“圣上,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崇祯哂然一笑,又道:“万一那些人狗胆包天,真的禠夺了内务府的事权,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他们翻不了天。”

  “咦?”金铉愕然道,“莫非圣上已经留了后手?”

  “倒也不算留了后手。”崇祯摆摆手说,“但是淮安府的二十万乡勇既可以用来抵御建奴南侵,也可以用于清君侧,那些人就算炮制靖康之变,扶植永王即皇帝位,朕也能以雷霆手段浇灭他们的野心,当然,朕绝不希望闹到这个这步。”

  崇祯这话就十分虚伪,他其实还是希望东林党能够闹大的。

  作为一个穿越者,崇祯很清楚东林党这群人是帮什么货色,一句话形容就是窝里横,党争可能会亡国,亡国也要党争,这就是一群没啥本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所以,要说崇祯没料到这群人会在建奴大军包围徐州的关键时刻发难,恐怕是没几个人会信,他自己也不会相信。

  但是崇祯为什么偏偏没有预先留下后手?

  比如说给赴难九卿留下几道密诏什么的?为什么没有留呢?

  一是因为这些人手里没兵权,成不了事,二就是崇祯希望这些人在这时候跳出来,让他们尽情表演,然后让江南的百姓,以及士子营的士子们看清楚这都是一群什么样的人,然后士子营的士子才能够与东林党人划清界线。

  说到这,就必须得提一下士子营的隐忧。

  士子营眼下过得是集体生活,环境单纯,互相之间探讨的也是救国救民的大道理,向往的也是天下复定之后的万邦来朝,所以很容易激发起报国热忱,很容易产生集体认同,久而久之就会对这个集体产生超乎想象的归属感。

  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一个群体在实现某个群体目标时,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强烈的归属感又会产生强烈的使命感,那些独角兽公司在创业之初凝聚力为什么会那么强?就是因为创业团队在创业过程之中产生了归属感。

  公司创业尚且如初,将目标上升到国家层面那就更不得了,那真能让人舍生忘死,抛头颅洒热血为此奉献一切!比如那些革命先烈,之所以如此英勇,如此无畏,如此伟大,就是因为他们在实现“救国救民”这个群体目标时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继而产生使命感,觉得这就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士子营的士子现在大概也是这么个情况。

  现在属于创业初期,所以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时间环境不会一直停留在创业初期。

  士子营的这六千多士子终有一天会散出去。

  其中的一部分会成为带兵作战的军官甚至高级将领,一部分会成为内务府的官员,还有一部分会成为国子监乃至各省学、府学的讲习,到时候,这些士子就会脱离集团生活,他们身处的环境就会变得不那么单纯,充满各种各样的诱惑。

  到那时候,这些士子的原生环境就会发挥出潜移默化的作用。

  什么是原生环境?就是这士子的成长环境,他们的父辈祖辈,他们的家族或宗族,还有他们的师长以及同窗,就会开始影响这些士子。

  然后这些士子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东林党人的子弟。

  这样的话,不用多久东林党就会卷土重来,而且变得更强大。

  到那时候,面对士子营和东林党的缝合怪,纵然他崇祯是个穿越者恐怕也得捉瞎,因为他手下没人根本什么事都做不了。

  所以,必须将东林党人的丑态给揭露出来。

  同时也必须将东林党划到士子营的对立面。

  必须让士子营的士子们看到,东林党不惜葬送他崇祯,不惜葬送他们整个士子营,不惜葬送大明国祚,不惜葬送汉家衣冠及宗庙社稷也要党争!

  这样的群体无疑就是大明中兴的最大障碍,必须铲除!

  为此冒一点风险也是值得的,何况其实也没多大风险。

  只要手里有兵,只要心够狠,不顾舆论及骂名,东林党人就是一群废物,阉党但凡只要出个厉害点的人物他们就斗不过,遇到八旗兵更是只有被杀得人头滚滚的份。

  他崇祯现在手里就握着兵权,不光有徐州三十镇边军,还有二十万乡勇。

  所以,崇祯是真心希望东林党人能在南京闹出点动静,他才好回去杀人,而且还不用担心会遭士子营反噬。

  正说话间,郑森匆匆走进来。

  郑森拱手说道:“圣上,建奴正在下游搭浮桥。”

  “开始搭建浮桥了吗?”崇祯起身说道,“走,去云龙山第九峰。”

  等到崇祯带着一众总兵、士子来到第九峰的一号铳台,建奴已经在徐州下游的河道上搭起了一道浮桥骨架,选的是最狭窄处的河湾,长约五里多。

  建奴总共用了二十多艘渔船,相邻两艘渔船之间用绳索串连起来。

  此外,在黄河边临时搭建的水寨上,还停泊着大约一百多艘渔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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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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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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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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