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心水甚至都没来得及跟胡国柱多说会话。
胡国柱其实是想跟着去山东的,但是崇祯不让。
怎么可能让你们胡家父子团聚?短时间内别想了。
王家彦和胡心水离开十天之后,也就是六月初八,一支庞大的船队浩浩荡荡的开到了徐州城外的运河码头。
因为船太多,码头上停不过来,
就只能暂时横在外面的河面上。
这支船队由清一色的鸟船组成。
鸟船,是大明的水师战船之一,郑和下西洋的船队中就有大量的鸟船。
每艘鸟船长约24米,宽约6米,吃水深约1.6米,排水量约为230吨,船上的战斗人员在35人到50人之间。
船上装有三面风帆,顺风时最高航速可以达到9节。
船尾装有两支摇橹,海上无风或者在内河航行之时也可以通过摇橹前行,只不过速度就要慢得多。
船上武器主要是两侧各6门佛朗机炮,总共12门。
不出意外,这应该就是郑芝龙派来勤王的水师战船。
果不其然,韩赞周很快就领着一员身披山文甲、头戴凤翅盔的健壮武将来到崇祯跟前。
见了崇祯,那武将当即推金山倒玉柱拜倒在地:“臣福建海防游击郑鸿逵,叩请圣上金安,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郑芝龙升官了,郑鸿逵也跟着升了官。
“爱卿快请起。”崇祯上前一步亲手将郑鸿逵扶起来。
笼络人心也好,政治做秀也罢,反正郑鸿逵的这支水师对于黄淮防线至关重要,如果说夏镇、徐州和邳州是黄淮防线三大支撑点,那么郑鸿逵这支水师就是中间的支撑杆,只有支撑点而没有支撑杆,黄淮防线就无法撑起。
其中道理其实很简单,这世界上就没有攻不破的要塞。xǐυmь.℃òm
黄淮防线既便是结合了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的战略以及西洋的棱堡技术,致使建奴无法从正面突破,却仍旧可以采取长期围困或侧面迂回的策略。
就说夏镇防线,建奴可在外围挖封锁沟,实施反封锁。
其实建奴很善于挖封锁沟实施反向封锁,决定建奴国运的松锦大战,皇太极就是靠着这一战术封锁了锦州,进而迫使明军冒险救援,可最终却被建奴围点打援,援剿八总兵被打得溃不成军,进而葬送了大明的最后一点元气。
夏镇一旦被围,郑鸿逵的水师就变得至关重要。
因为水师的战船可以顺着运河直达夏镇,不仅可在关键时刻给予夏镇守军提供火力上的支援,还可以给夏镇守军提供后勤物资保障。
这就使得建奴对夏镇的封锁化为了泡影。
所以,怎么笼络市恩郑鸿逵都毫不为过。
相比之下,政治做秀已经算是最实惠的。
崇祯拉着郑鸿逵手说:“爱卿一路辛苦了。”
“倒也不辛苦。”郑鸿逵真有些受宠若惊,“从泉州北来这一路上都是顺风,也就是从云梯关入黄河之后因为要逆水行船,费了些功夫。”
“另外由于黄河水道深浅不一,尤其是过了洪泽湖之后,河道深度常不足七尺,因而家兄交由臣带来的战船之中,有四艘洋船(大戎克船)及二十艘乌尾船因为吃水太深,所以无法抵达徐州,只能够暂驻扎在清江浦。”
崇祯随口问道:“到徐州的鸟船共有多少艘?”
“总共有100艘鸟船。”郑鸿逵说道,“4500名水师兵勇,此外滞留在清江浦的4艘洋船以及20艘乌尾船合计有2500余名兵勇。”
崇祯点点头,这差不多是郑芝龙水师的一半战船及兵勇了。
可见郑芝龙虽然没来,但是并没有怠慢朝廷,还是下了血本。
郑鸿逵还道崇祯介意郑芝龙没有亲至,忙道:“圣上,家兄因为常年行舟海上,得了湿症,实在是没有办法前来君前效命,还请圣上恕罪。”
“欸,此事何罪之有。”崇祯道,“南安侯能够奉诏,派遣爱卿率一路水师北上,已经是难能可贵,于我大明这便是大功一件,朕又怎么会生气。”
顿了顿,崇祯又不无自嘲的说道:“只可惜,朕现在已成身无长物,便是想要赏赐南安侯一匹锦缎也是难以办到,只能等以后再行补上。”
“圣上。”郑鸿逵忙道,“臣惶恐,家兄惶恐。”
说着话,郑鸿逵下意识的要跪倒,皇帝恩宠太甚了。
“爱卿不必惶恐。”崇祯一把拉住郑鸿逵,接着问道,“对了,朕专门叮嘱的蕃薯、马铃薯及玉蜀黍,爱卿可曾捎来?”
“有的,捎来了。”郑鸿逵连忙道。
“每样各五万斤,圣上是现在就想尝尝吗?”
“要尝。”崇祯笑着点点头,又说道,“但不是现在,而是要等到十月丰收了之后,朕与爱卿等一起品尝蕃薯、马铃薯以及玉蜀黍。”
“十月丰收之后?”郑鸿逵愕然问道,“圣上之意是要做粮种?”
崇祯闻言心头也是咯顿一声,急问道:“爱卿给朕捎来的蕃薯、马铃薯以及玉蜀黍,该不会是已经煮熟了吧?”
“那倒没有。”郑鸿逵连忙道,“臣只是没想到圣上竟然要种植,早知如此,臣就应该多多搜罗一些过来。”
“需要搜罗?”崇祯讶然问道,“闽地不是有很多人种植这些吗?”
郑鸿逵忙道:“闽地别的州府或许种植的多,但是我们泉州种植的却不多,因为马铃薯和玉蜀黍口味差,蕃薯的口感好些但是吃多了容易胀气,所以乡邻都不爱种植,我们泉州人还是喜欢吃大米,米饭的口感更好。”
崇祯便懂了,这是种植习惯问题。
华夏早在五千年前就已经进入到了农耕文明。
种地的理念已经融入华夏的基因,变成了种族天赋。
华夏人对于土地情有独钟,对于耕种的作物同样情有独钟。
从先民时期直到明末时期,华夏人的祖祖辈辈种植的一直都是五谷,无论是“稻黍稷麦菽”的五谷还是“麻黍稷麦菽”的说法,反正都是没有马铃薯、蕃薯以及玉蜀黍的,所以对于种植这三样舶来作物有着天然的抗拒。
不妨想象下,有个老农家有十亩田,种水稻能有二十石稳稳的收成,足够一家十几口吃一年饱饭,然后有一天,一个儿子回来告诉他说,种蕃薯能有三倍收成,你们觉得种地的老农会是一个什么的反应?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一个大巴掌扇过去。
你个混账东西,别人说种蕃薯能有三倍收成你就信啊?万一是骗人的,全家老小跟你喝西北风啊?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尽整些虚头八脑的玩意,滚!
所以如果没有官府强制推广,是不会有人去种植蕃薯、马铃薯以及玉蜀黍的,哪怕是亲眼看到别人已经丰收了也不会去种。
鬼知道这些东西吃了后会不会害人?
万一女人吃了生不出小孩呢?那不绝后了?
我们华夏祖祖辈辈种了几千年五谷,还比不上这些个?
所以,习惯这个东西是很难改变的,一个种族的习惯就更加难以改变。
这也是马铃薯、蕃薯以及玉米明明在明代中叶就已经传入中国,但是直到清朝的康乾年间才开始大规模种植的原因。
用了两三百年,才把种植习惯改过来。
至于有考据说,蕃薯、马铃薯以及玉米在传入中国之初之所以没有大规模扩广开,主要是因为选种的问题,说什么蕃薯、玉米及土豆需要经过不断的选种,产量才能提上去,然后才有可能得到推广,这就是扯淡。
印第安人种植蕃薯土豆玉米种了几千年了,你说还没完成选种?
还是说蕃薯土豆玉米在引入华夏之后就野化了,需要重新驯化?可能么?
就跟华夏先民种五谷种了几千年了,你说五谷还没有完成选种?所以别的大陆或者国家引入五谷之后需要花几百年来进行选种?闹呢。
英国人把茶叶引入印度、斯里兰卡,头茬就丰收。
水葫芦引入中国没几年就泛烂成灾,再还有桉树啥的不胜枚举。
所以根本不存在地域改变导致的野化问题,只要气候适宜、土壤肥沃、光照充足,农作物移栽到哪都能行,没有地域变了就要重新选种这种事,去非洲种地的中国人也没见要花几十上百年时间来重新选种。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种植习惯的问题,习惯是最难改的。
但是对崇祯这个穿越者来说,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因为他知道蕃薯、土豆还有玉米是好东西,生长期短、产量高而且比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更耐旱,贫瘠的山地都能种植。
就是郑鸿逵带过来的种子不够多。
五万斤玉米种充其量也就种一万亩。
五万斤蕃薯最多也就种个一千多亩。
土豆就更加完蛋,估计只能种几百亩。
想到这,崇祯就轻叹了口气,看来今年是指望不上了,只有等到明年大规模的推开种植之后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军粮供给。
郑鸿逵有些不安的道:“圣上,可是有什么问题?”
“没有,只是刚才说到了粮食,朕就想起了天下黎庶正嗷嗷待哺,朕身为君父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心里着实的难受。”崇祯随口胡诌了一句。
“圣上心系天下苍生,此诚百姓福份。”郑鸿逵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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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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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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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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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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