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邯少总想独占我>第二百九十四章 住进家里
  翌日清晨,一缕熹微的阳光穿透孟浣卧室的窗帘,为她的一头墨发增添了几分光泽。

  比她设好的闹钟更早几分叫醒她的,是门外响起的门铃声。

  孟浣不顾自己脚上的拖鞋穿错了左右,几大步跨到卫生间抹了一把脸。镜子中映出的是她因睡姿不良而尤为臃肿的惺忪睡眼,双眼皮莫名其妙变成了三眼皮。

  她在心里哀嚎一声。究竟是谁这么早就会来敲门啊!

  “谁啊?”

  孟浣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修长手指置于门把手之上的那一瞬间,她不经意地透过门上所安装的视频向外打量了一眼,呼吸却因此停滞了一瞬。

  门外根本没有人!

  “有人吗?”

  她的声音明显不似刚才有底气,声线如同触电般不住地颤抖。

  “笃笃笃。”

  敲门声又一次响起,比之前更急促了一些,但监控画面始终空空如也。

  孟浣转回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心中涌起无数犯罪分子在门外避开监控探头专门寻找独居女性入室行凶的新闻,已然做好了和歹徒决一死战的准备。

  “浣浣嫂子,你不在家吗?”

  邯笛笛稚嫩的童声在门外响起。孟浣这时才明白,是五岁的邯笛笛身高不够,监控探头拍不到她,才导致画面中一直没有人影。

  紧绷的心霎时放下,待她将门打开以后,怔住的人变成了门口的小姑娘。

  “浣浣嫂子……为什么你拿着一把刀?”

  眼见小姑娘被菜刀的寒光吓到,眼角有了些泫然的意味,孟浣才想起来自己是拿着一把刀来开门的,只得欲盖弥彰般将手别至自己身后:

  “笛笛别怕,我正在厨房里给笛笛做好吃的,刚才在切菜。”

  小姑娘的身后并没有人,孟浣往门外打量了几分,也没发现有车辆的痕迹,开口询问道:“你一个人过来的?”

  “妈妈送我来的,她急着去机场,就先走了。”

  邯笛笛边将自己背上背着的粉色书包扔到沙发上边不经意地开口。

  孟浣这才记起苏顾溪前些日子确实说过要去国外一趟,但没想到她此行如此匆忙,甚至等不到目送邯笛笛安全进入家里后再离开。

  冥想时,她感到有一股小小的力量扯了扯自己的衣角。

  “浣浣嫂子,早饭什么时候能好呀?”

  自己这副拿着刀的模样实属可怕,孟浣有些尴尬地扯了一下嘴角:“笛笛,你现在客厅里自己玩一会,马上就能做好了。”

  为了不让小家伙等的过于着急,孟浣将之前买好的速食粥找出来给她泡了一大碗,特意从网上下载了一个寻找食谱的应用,跟着上面的步骤做了一个三明治。

  孟浣比笛笛要先吃完,收拾盘子时,却见小姑娘一点也不着急地细嚼慢咽。

  “笛笛,今天不需要去学校吗?”

  邯笛笛抬眸,一双如水的眸子与孟浣的眼睛四目相对,白皙而细腻地小脸让人忍不住想抬手捏一下。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放假了。”

  孟浣恨不得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小孩子的世界可没有什么周末加班,都是有双休日的。

  “那我带你去我公司玩吧?”

  孟浣弯下腰去,伸手擦去邯笛笛脸上一点面包屑,只见眼前的小人一听说可以去她的公司,眸子中亮起欢欣的光。

  当孟浣将车停在公司门口时,比她更早一步冲下车的是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姑娘身影。

  “嫂子,你的公司好大呀!”

  邯笛笛喊话的声音不小,大半个办公室都抬头打量了一眼这边的情况,见跟在孟浣身后的是个小姑娘。

  未等孟浣坐定,便有举着零食前来找邯笛笛的人。孟浣略微颦眉,自己在公司都从未如此受过欢迎。m.χIùmЬ.CǒM

  “小姑娘真可爱啊!叫什么名字?”

  技术部的一个女孩来找邯笛笛时,手里抱着她一直放在桌子上的一只毛绒猫。

  邯笛笛一见小猫便两眼发光,不出几分钟,便跟着小姐姐离开了孟浣的办公室。

  几分钟之后,那肉嘟嘟的小脸再一次在她的门口出现,却有些吞吞吐吐的意味:“嫂子,我能去别的姐姐那里玩吗?”

  孟浣将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的设计稿抬起来,冲着笛笛挥挥手:“去吧!”

  过了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见邯笛笛始终未回到办公室,孟浣有几分好奇她现在在干什么,踏出门口看了看。

  只见以笛笛为中心围成了一个圈,在她穿着粉色裙子的小腿上不知何时放了个竹制篮子,里面已然摆满了零食,其中一个特大号的彩虹棒棒糖尤为显眼。

  见来者是孟浣,围着邯笛笛的几人脸上闪过一丝上班时间摸鱼的愧疚神色,眼神却始终难以移开。

  “孟总监……孩子实在是长得太可爱了,性格也好,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特别懂事。一看就是培养邯总的家庭才能培养出来的好孩子。”

  方前的技术部女孩在这种时候也不忘拍一下邯慎言的马臀部。

  “嫂子,我明天还能跟着你到公司来玩吗?”

  邯笛笛明显对于这种受到全公司宠爱的生活欣喜有加,看向孟浣的眼神中写满了期盼。

  “你觉得这里比一个人在家要好玩,你就可以跟着我过来。”

  一抹因兴奋而漾起的红晕爬上了邯笛笛的脸庞,使得她更显得有几分儿童特有的天真活泼与气色。

  孟浣放在口袋里的手机霎时开始震动。

  “笛笛,你和叔叔阿姨们好好玩,我先去接个电话。”

  “去吧嫂子~”

  见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善晚悠,孟浣毫不犹豫地按下接听键。

  不同于以前的充满活力,善晚悠今日的声音颇有些饱经摧残的意味:“浣浣,我跟你说,我最近一点灵感都没了……”

  孟浣用脖子和肩膀夹着耳机,本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却莫名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语气软了几许。

  “那我有什么能帮你的?”

  电话对面的善晚悠似乎一直在盼着孟浣说出这句话:“最近如果工作不太忙的话,陪我去龙翰大学取景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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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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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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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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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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