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皓轩正在倒车掉头,看到黎梦雪痛苦不堪地趴在水渍深洼的地面,似乎站起不来了,模样十分狼狈。
他不禁蹙紧了眉头,将车熄了火,走下去把她扶了起来:“摔到哪里了?”
“膝盖破了……”黎梦雪小声地说,眼睛里泪花闪烁。
明皓轩低下头看了看,果然见她的齐膝短裙下的丝袜已经摔破,膝盖那里正往外渗出血来。
“以后小心一点。”明皓轩叹了口气,帮她捡起地上的文件袋和雨伞,扶着她往屋里走去。
黎梦雪依恋地靠在他的身上,心情波澜起伏,十分激动。
这一次,她是真的想哭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快走到别墅的时候,黎梦雪突然鼓足勇气,结结巴巴地说:“轩哥哥,那天晚上,对不起……我喝了酒,又头脑发热冲动了……”
明皓轩微微愣了愣,轻描淡写地说:“我已经忘了。”
黎梦雪此时却仿佛又找回了对他的那种亲近感和依赖感,坦坦然然地说了下去:“那天你走了之后,我想了很多,杨飞也劝了我很多,我早就后悔了。你一直对我那么好,把我当做你的亲妹妹一样,我不该非要破坏这份纯真的兄妹之情。轩哥哥,以后我不会这样了,我也会把你当做最敬爱的哥哥来对待。你别生我的气了,好吗?”
明皓轩稍微沉默了片刻,低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我什么时候又当真生过你的气?”
黎梦雪没有再说话,眼里含着泪花笑了。
回到别墅之后,程叔和程婶看到好久不见的总裁回来了,都十分开心。一边找药给黎梦雪处理伤口,一边热情地问长问短。
当听明皓轩说他不在别墅住,一会儿还要走时,程叔和程婶都吃了一惊,连连说这么大的雨,就别走了,反正是自己的家。
明皓轩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丝毫未减,还有越来越猛的趋势,想想也确实晚了,便点点头答应了。
他先走到楼上,给凌瑶瑶打了个电话。
凌瑶瑶正坐在被窝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着他,听说他今天不回来了,不由诧异地问:“你在哪里?怎么不回来了呢?”
“我回别墅了。”明皓轩解释着说:“今天加班晚了,遇到雪儿,她又摔了一跤,我就送她回来了。雨太大,程叔和程婶都让我别走了。”
“原来又要照顾黎梦雪啊。”凌瑶瑶不无嘲讽地撇了撇嘴。
“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阴阳怪气?”明皓轩有些累,息事宁人地说:“就只一夜而已,明天我就过去了。”
“随便,你天天不过来都行,我无所谓。”凌瑶瑶无动于衷地说了一句,便挂了电话。
那个夜晚,雨下得特别大,水泻如瀑,电闪雷鸣。
凌瑶瑶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她虽然胆子够大,也不娇气,可是在这样雷雨交加的夜晚,身边又少了那个熟悉温暖的怀抱,依然感到了一种深深的孤单和无助。
第一次,她开始正式审视自己与明皓轩之间的关系。
也是第一次,她的心头对这种关系,涌起了挥之不去的疲惫和厌倦。
这些缠缠绵绵的日子里,他们依然时常忘情欢爱,也依然坚持避孕。明皓轩依然带着她出入各种高档场所,给她买各种各样许多年轻女孩想都不敢想的漂亮衣服和饰物。
然而,对于他们的将来,他只字未提。
他给了她丰盛豪华的物质享受,可是精神上,却让她觉得那么贫乏和空虚……
这样的生活,绝不是她所追求和想要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而那个雨夜之后,明皓轩和黎梦雪的关系,逐渐得到了改善。
黎梦雪又开始像以前那样,时不时出入他的办公室,帮他泡一杯浓淡适宜的热茶或者整理一下办公桌。
明皓轩对她,不再那么疏远冷漠,言谈举止间又恢复了从前的亲切和温和。
但是黎梦雪,却依然不敢有一丝松懈,依然时时注意维持着良好的形象,表现得谦恭有礼,勤奋向上,就像一个真正听话努力的小妹妹一样。
正好那段时间,明皓轩有位精通德文的女秘书因为要生孩子辞了职,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员顶替。
而黎梦雪在学校的专业就是学的德语,便自告奋勇地说她可以做这份工作,省得还要去外面招人。
明皓轩想想也是,点点头同意了。于是,黎梦雪便名正言顺地升为了他的秘书之一,两人在工作中的接触更为频繁。
伴随着他们俩越走越近的同时,明皓轩和凌瑶瑶之间,却渐渐有了隔阂。
同明皓轩和好如初之后,黎梦雪就时常有意无意在他面前说起,希望他和凌瑶瑶搬回来住。还说他们的房间,她每天都让程婶收拾打扫了,床上物品一星期拿出去晾晒一次,整理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的,就等着他们回来住。
明皓轩看她说得那么诚恳,不由也动了心,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毕竟,银都花园才是他真正的家,他在那里住了几年,什么都习惯适应了。给凌瑶瑶买的那套二居室,不仅面积小,各方面的条件和设施也都差了很多,跟别墅里面根本不能比。小住一下还行,长期住的话,他觉得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明皓轩便试着跟凌瑶瑶商量,还是搬回别墅住。
然而凌瑶瑶,却完全就没有一丁点儿这样的念头。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从银都花园离开之后,她就对那儿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抵触情绪,压根就不想再回去了。
即使有时候,她也很想念程叔和程婶,可还是不想再回到那儿住。
那个美丽的花园别墅,总让她想起华丽鸟笼之类的东西,出来了,她就不想再进去。
何况那里,还有她最讨厌和作呕的黎梦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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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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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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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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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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