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跑路,有本事收拾烂摊子啊。
他媳妇儿还有危险呢,他得去救人。
……
凤溪山。
铃铛被轩辕御风带下山,终于不发抖了。
“不冷了?”轩辕御风问了一句。
铃铛不说话,她就没冷过,她就是害怕。
“把衣服给我。”轩辕御风伸手要衣服。
铃铛怯懦的低头,赶紧把衣服递给他。“谢……谢谢。”
轩辕御风什么都没说,穿上自己的外衣。“从这里下山,你知道路了。”
“你……”铃铛发现了,轩辕御风真的不是坏人。“你注意安全。”
轩辕御风看了王朗一眼。“送她回去。”
“是!”王朗点头。
“告知太后,凤溪山里有蛊人,叛军进山的目的,是为了火烧凤溪山,杀蛊人。”轩辕御风拉住王朗,小声说了一句。
为了避免恐慌,轩辕御风带人进山。“遇到叛军,格杀勿论,主要任务是灭火!如若遇到什么怪物,不许惊慌,不许乱跑,违令者杀无赦。”
山中大火蔓延,被风吹着往山上烧。
蛊人都已经躲在了山洞附近,眼看着大火就要烧上来。
之前躲进山中的叛军已经死伤无数,剩下的,不足五千人马。
“将军!叛军躲在火势蔓延处。”探路兵发现了叛军的踪迹。
“张虎,带一千人马前去灭火,那些怪物不会伤害你们,不要反击,明白吗?”
轩辕御风再次交代。
“是!”
张虎带人前去灭火。
火势蔓延出。
叛军首领站在高处,看着蔓延的火势。
烧死这些蛊人,那老先生就再也没有敌手了。
这世间,将再也没有死士的天敌。
到那时候,这天下,便是先生的。
凤溪村。
朝歌看着后山升起的浓浓黑烟,蹙眉起身。
这后山,为何着火了?
“太后,山中有蛊人,叛军的目的是为了除掉那些蛊人。”王朗回来了,惊慌来报。“将军带领三千人马进山灭火,势必与叛军碰上。”
“齐放,再带三千人马,前去支援!”朝歌蹙眉开口。
“是!”
凤溪村被轩辕御风拿下,朝歌便从姜城赶来。
她本想去凤溪山看看,这后山是不是也藏着死士,没想到,居然藏匿了蛊人。
“这小姑娘是何人?”朝歌看了铃铛一眼,莫名觉得她眼熟。
这小姑娘长得极其好看,眉宇间竟与白蕊姬有几分相似之处。
“我……我叫铃铛,是凤溪村的村民。”铃铛害怕的说着。
“太后,她是凤溪村选出来的圣女,用来献祭给山中蛊人的。”王朗解释了一下。
朝歌深意的看着铃铛。“凤溪村的圣女?”
铃铛低头,又开始发抖了。
她只要害怕,就会下意识发抖。
“山上的那些怪物……不,不是坏人。”铃铛壮着胆子开口。
朝歌蹙眉,蛊人,还不是坏人?
“死士,蛊人,都是嗜血残忍的怪物。”朝歌好奇,一个小村民,是如何说出蛊人不是坏人的?
“凤溪山,居然有人私自圈养蛊人……”朝歌眯了眯眼睛。
蛊人,是死士的天敌,所以巫族那个老者才会这般迫不及待的派出一万三千叛军马匪,前来一个小小的凤溪山。
目的,是为了除掉隐患。
“他可以听懂我讲话。”铃铛怕朝歌也要杀小林子。“他有名字,他叫小林子……他肯定是人,不是怪物。”
铃铛是个很胆怯的女孩子,但面对朝歌,她居然能有勇气替蛊人争辩。
大概,是因为三年前小林子就救过她的命吧。
“他从来没有伤害过我,也不允许其他人伤害我。”铃铛想让朝歌相信,小林子不是怪物。
朝歌愣了一下,蛊人居然会听懂这个女孩说话?
小林子?
上一个说出蛊人不是怪物的,还是她儿子元宝。
他说,珍珠不是怪物。
不免对铃铛多了几分好感,朝歌笑了笑。“你父母可还健在?”
铃铛慌了一下,不知道朝歌为什么突然问她的父母。
“爹爹很早就离开我们了,娘亲三年前也病逝了。”铃铛不敢撒谎。
就是因为她没爹,娘还病弱,所以才会被村里人欺负,选为圣女。
所谓的圣女,村中人都清楚,就是送去后山送死的。
因为村民有很多壮着胆子上山的,全都惨死。
所以村中人信封山中有山神的传闻。
“你爹爹叫什么名字?”朝歌很好奇铃铛的身份。
蛊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就会认定一个人的。
混种或许能通人性,但纯蛊人只人一种血脉,那就是白家血脉的人。
这一点,朝歌之前已经调查清楚了。
比如白蕊姬。ωωω.χΙυΜЬ.Cǒm
铃铛想了想摇了摇头。“娘亲从没有提起过爹爹了。”
朝歌没有多问,也许是自己想多了。
白蕊姬,说她自己已经是唯一的白家血脉了。
剩下的,都已经被巫族的人赶尽杀绝了。
“太后,后山火势蔓延,想要扑灭怕是很难,就怕大火惊扰山中蛊人,万一他们冲下山……后果不堪设想。”将士来报。
朝歌蹙了蹙眉。
那些蛊人之所以这么多年安分的躲在凤溪山,绝对是有人给他们下了禁忌。
蛊人……
暗魅楼楼主,也就是赫连骁的姑姑身边跟着一个与人无异的蛊人。
这凤溪山的蛊人,一定和暗魅楼有关系。
“太后!出事了,叛军在东南之地被前后夹击,后战败逃到龙吟山谷,山谷之中,之后便消失了……”
朝歌警惕的看着暗卫。“消失了?这是什么意思?”
“龙吟山谷尽头,便是重门山,重门山又称鬼门关,常年被毒雾笼罩,进去的人九死一生,多数无人生还,所以……我们的人跟到重门山,便……跟丢了。”
暗卫有些为难。
“消失在了重门山……”朝歌眯了眯眼睛。“看来,叛军的老巢,就在重门山。”
“派人潜入重门山,一定要查清楚。”朝歌眼皮跳动的厉害,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
如今西蛮的兵马已经拿下姜城,下一步就是与奉天直接开战。
赵裴的兵马虽然与木家军共同赶走了叛军,但一旦没有了叛军,他们便成了敌人。
以赵裴的性子,他一定会趁热打铁,攻打淮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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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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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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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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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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