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城。
阿恒杀了看守,带着人跑了,野蛮部落的统领大怒,命人四处搜捕,抓了不少逃走的人。
“说,什么人杀害了守卫!”
鞭子一鞭鞭落下,在酷刑折磨下,终究还是有人撑不住了。
“别打了,别打了……是阿恒,阿恒杀的。”
首领抬手,示意手下停手。“阿恒?是什么人?”
那人惊恐的跪在地上,声音颤抖。“是,是山上的猎户……”
首领阴沉如鹰的眸子看了眼远处的山,声音低沉。“带我们去。”
……
山上。
阿恒手上身上还沾染了血,惊慌的跑回去却没有看到赵云卿。
“阿卿……”阿恒惊慌的喊着。
“阿恒,别找了,你媳妇儿那么好看肯定被抓了,赶紧逃吧,不逃没命了,穿过山谷,翻过山峰就是边荒,边荒现在虽然被西蛮占领了,但听说西蛮的小皇帝和太后对百姓不错。”
“快些走吧。”
阿恒慌张的看着四周。“不……我要找我媳妇儿。”
他要去找赵云卿。
“阿恒!你个傻子。”喊阿恒的人叹了口气,来不及停留转身就跑了。
人人都往后山跑,那里有唯一的活路了,可阿恒却傻到往山下跑。
“快跑啊!”
“阿恒!快跑,老张头被抓了,他把你供出来了,那些野蛮人正要来抓你。”有人慌张的往后山跑,拽住阿恒不让他下山。
“不行……我媳妇儿还在山下。”阿恒把人推开,继续往山下跑。
“阿恒,你不要命了?他们要杀你!”
阿恒没理会,没有人比他媳妇儿更重要。
“阿卿……”
“围起来!”
媳妇儿没找到,倒是部落首领的人将阿恒团团围了起来。
“就是他!”有野蛮部落的人认出了阿恒。
那首领很好奇,仅仅是个猎户,怎么能杀他那么多人。
看守城东的统领带领七十三人,眼前的男人只有一个,如何能杀那么多人。
“我媳妇儿在哪。”阿恒怒意浓郁的看着马上的首领。
阿卿在哪!
首领眼眸沉了一下。“他说什么?”
“首领,他问他媳妇儿在哪。”
首领冷笑。“倒是抓了不少女人,不知道有没有你媳妇儿,不过不重要了,反正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说完,首领让手下的人对阿恒动手。
阿恒的理智已经被怒意冲散,阿卿在他们手里,杀了他们。
一个声音仿佛在阿恒脑袋里炸裂。
杀了他们,喝了他们的血,挖出他们的心脏。
头疼的像是要炸开,阿恒闪躲着避开了对方劈过来的看到,眼眶开始充血,瞳孔也在变色。
不知道为什么……阿恒感觉自己快要失控了。
身体不受自己的控制,想要杀人。
疯狂的想要杀人。
“阿恒!”
就在阿恒失控的杀了一个人的时候,赵云卿焦急赶了过来,一箭冲着首领的马袭了过去,在马儿受惊将马上的人掀翻的时候,赵云卿身形极快的上前将匕首抵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所有人都震惊的看着身形极快的赵云卿。
是个高手。
还是个女人。
“阿恒。”赵云卿喊了一声。
阿恒回神,惊慌害怕的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的手上全是血,手里还抓着……被他杀死那人的心脏。
而他完全是无意识的。
“阿卿……”阿恒吓哭了。
他杀人了,他杀人了。
其他人也都惊恐的看着阿恒,不仅仅是被他的残忍和血腥震惊,更多的是恐惧。
一个整个常人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将人的心脏掏出来。
赵云卿显然也很震惊。
可现在不是震惊的时候,他们必须尽快逃出泗水城,否则一定会死在这里。
“阿恒,过来。”赵云卿倒吸一口凉气,示意阿恒过来。
阿恒红着眼眶,眼泪在眼眶打转,极其乖巧听话的躲在赵云卿身侧。
他杀人了……阿卿不会不会不要他了。
“放我们离开,否则我就杀了你。”赵云卿沉声威胁。“别让他们跟上来。”
赵云卿绑架着首领,带着阿恒往山上撤退。
她都已经打听好了,从后山有路逃出去,最快能逃到边荒。
边荒现在虽然是西蛮的领地,但至少比这些野蛮的疯子们强太多。
“你很厉害。”首领示意手下不要跟,沉声开口。
“你是什么人?”首领再次开口。
赵云卿的身手,可不像是山野村夫。
赵云卿冷笑。“我也想知道我是什么人。”
首领看了阿恒一眼。“他呢,他又是什么东西。”
首领用了东西这个词来形容阿恒。“二十年前的那场大战,蛊人与死士逃走了不少,奉天皇帝重金下达击杀令,死了多少人……”
首领看着阿恒,再次开口。“看到我脸上这道疤了吗?当年差点死在一个蛊人手里,这种怪物看起来很像人,更像是傻子……但一旦开始杀人,一人可抵千军万马。”
赵云卿蹙眉,她不知道首领在说什么。
“他们的在杀人的时候,眼睛都是绿色的是,回血成性,毫无人性。”
赵云卿没理会首领,上了山把他绑在树上。“阿恒,我们快走。”
阿恒回神,牵住赵云卿的手,两人快速往后山跑去。
首领眼眸深沉,嘴角上扬。
有意思……
……
奉天,京都。
赫连将军用自己仅剩的万两黄金私房钱,将自家媳妇儿赎回家了。
这一下在京都可热闹了,赫连将军为青楼女子赎身,名动京城。
回家的路上,朝歌心情不错,可能是报复的快感。
谁让赫连骁在信上写要万两黄金为她赎身,她得满足赫连骁这个心愿。
见朝歌心情好,赫连骁就知道这钱没白花,就是有点肉疼。
“过来,让我抱抱。”坐在马车上,赫连骁就开始嘚瑟了。
毕竟,他为朝歌‘赎身’,现在他是主人。
朝歌难得心情好,也没和赫连骁一般见识,走过去坐在赫连骁腿上,趴在他的肩膀上。
赫连骁的身体僵了一下,这不是赤果果的引诱……
“什么时候走?”赫连骁小声问了一句。
久别重逢自是欣喜,可赫连骁也知道朝歌不会久留。
“不急。”朝歌笑了笑。“西蛮正在养精蓄锐,短期内没有南征的想法,打算先西扩。”
赫连骁松了口气,抱着朝歌的时手收紧了些。
“有心事?”朝歌是敏锐的,她能看得出赫连骁是有心事的。
“没……”赫连骁只是有些委屈,说出来又怕朝歌笑话。
他能说,他从出生开始就被所有人算计吗?
他娘那他当保护归隐山的棋子留在京都,他爹……昏迷二十年暂且不提,他养父说留着他总不会和他娘断了联系,他亲妹妹……为了个没血缘关系的哥哥要榨干他最后一点点利用价值……
更可怜的是,媳妇儿算计他,时时刻刻要杀他。琇書蛧
儿子更是千方百计,励志长大要弄死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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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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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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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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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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