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傻妃带崽要和离>第285章 她朝歌要的是天下
  离开前夕,西蛮一直都在下雪。

  风雪很大,天也很冷。

  冷风吹动屋檐,大雪纷飞。

  “雪域确实不适合做王城,你迁都是对的。”赫连骁站在朝歌身边,说她做出的选择是对的。

  “虞城也不过是暂时的行宫。”朝歌没有掩饰自己的野心,只是怔了一下。

  她迁都虞城,西蛮没有一个朝臣是支持的。

  除了轩辕御风无条件信任和听她的话,没有人说她的选择是对的。

  “你想将西蛮的王宫定在哪里?”赫连骁笑着问了一句。

  其实,他心中一紧有了答案。

  只是,还想再问一句。

  “如若我说,我想要京都,你怎么想?”朝歌歪了歪脑袋,眼底透着深意。

  她不是在开玩笑,她要的,就是京都的皇城。

  普天之下,最上乘的龙脉之源就在京都城,那里是强者向往,取而代之的地方。

  “京都是个好地方……”赫连骁眼眸暗了一下。

  可京都是他要守护的地方。

  赫连骁相信朝歌的能力,总有一天她会带兵打到那里。

  而他……作为守护京都的将士,必定要迎战。

  “你可知,我决定迁都的事情,西蛮没有一个朝臣同意,这些人啊……呵,真是可笑。”朝歌讽刺西蛮的朝臣,她自然不将这些朝臣看在眼里。

  西蛮本就很小,都是些野蛮之人,能当上西蛮朝臣的,也全都是些世袭而来的废物。

  真正的朝堂景象,还是要看奉天。

  不得不承认,大虞皇帝立科举,重文武,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朝臣,这是奉天的助力。

  若是大虞先帝胤承还在,这奉天应该还能再撑个十年不成问题。

  可惜啊……

  万物皆有定数。

  “他们只想着眼前的安稳,毕竟西蛮地处寒域,后背是高耸的雪山,脚下是雪域的积雪,距离山下的村落还有一段距离,易守难攻,他们会觉得安全。”赫连骁明白这些没有能力之人的鼠目寸光。

  可西蛮的地界连隐居都不适合,又怎么可能会适合长久建立帝王。“当年的西蛮王慕容狄也不过是想把西蛮作为暂时的落脚点,等待奉天出现裂痕,一举南下,攻打江南。”

  赫连骁知道慕容狄一直想要夺江南。

  所以他的养父赫连狄晟一直都在忌惮着慕容狄。

  可惜,慕容狄死得太早,留下了幼子慕容澈。

  慕容澈就算有他父亲的狠厉,可惜无人引带,被权臣卡达尔所压制。

  注定,慕容家在西蛮会成为一个悲剧。

  如今的西蛮王,还是他赫连骁的儿子……

  想来,确实有点荒唐。

  赫连骁的父亲赫连狄晟与慕容澈的父亲慕容狄曾经是兄弟,虽属于不同阵营,但却惺惺相惜,互相忌惮。

  “故步自封,便是自取灭亡。”朝歌站在雪地里,抬手接住飘落的雪。

  “好大的雪!”

  “快来打雪仗!”

  “灵韵姐姐!你小心点,坐在这里。”

  元宝珍珠和那群巫族的孩子们玩成一片,在不远处的雪地里打滚。

  西蛮虽然冷,但却是这些孩子们的乐园。

  “珍珠,不许上树!”

  元宝奶呼呼的喊着,指着珍珠。“你作弊。”

  珍珠在树上看着元宝,突然跳了下来,把元宝扑到在厚厚的雪地里。

  所有孩子都在笑。

  巫族的孩子们,本也应该有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记得你曾经一遍遍质问我到底有什么阴谋,从西蛮回到奉天,不惜嫁入将军府的原因是什么。你问我步步筹谋,招招算计又是为了什么……”

  朝歌看着那些孩子,讽刺的笑着。“你看到的这些,只是巫族百万分之一,只是天下受苦之人的千万分之一。”

  赫连骁手指收紧,什么都没说。

  他们肩膀上担负的责任相同,所以注定谁也无法妥协。

  “记得小时候,你是太子的伴读,太傅教你们读过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朝歌看着赫连骁。“写诗之人的悲怆在于,他空有一腔志向,奈何无能为力,有些能力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那就是天子,是帝王!”

  她朝歌这一生看到了太多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看透了太多的人性恶毒,世态炎凉!

  唯有权势,唯有将权势我在自己手里,才是最有底气的。

  靠谁啊?指望谁?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指望男人?

  呵……靠山山倒,靠树树散!

  小傻子没有指望过赫连骁吗?呵……

  他不是帝王,他也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小傻子用了五年,等来的是什么?

  靠男人?意外太多了。

  你看,他赫连骁用一句失忆,一句绝情散的毒,就想抹杀小傻子五年来的执着与付出,可能吗?

  “朝歌,可有人感慨你为何不是男子?”赫连骁安静的看着朝歌,问了一句。

  “女子又如何?”朝歌冷笑,她偏偏不信这个。“我命由我不由天。”

  她可是妖星啊!是奉天人人得而诛之的女帝星啊。

  既然是妖星,她自然要好好利用这个身份。

  “我不是那个意思……”赫连骁想要解释,伸手想要去抱朝歌。

  却突然感觉她离自己特别的遥远。

  这个女人……好像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可以抱在怀里的女人。

  她不需要别人的保护。

  她自身很强大。

  她不在是属于赫连骁的小傻子,她是西蛮的太后,是手握西蛮政权的女人。

  ……

  那种感觉,对于赫连骁来说,很凄凉。

  “星儿……”赫连骁喊了小傻子的乳名,他知道,再也回不去了。

  在朝歌看来,赫连骁喜欢的,永远都是那个好掌控,会傻傻在宫中等他,等他回来娶她的小傻子。

  讽刺的转身,朝歌往正殿走去。

  她是朝歌,不是星儿,更不是那个傻子。

  她要的是天下。

  不是儿女私情!

  ……

  赫连骁看着朝歌离去的背影,心口那种刺痛感愈演愈烈。

  “咳咳……”不知是情蛊发作,还是毒发。

  喉口血腥气很重,掌心是发黑的血。

  太疼了。m.χIùmЬ.CǒM

  “赫连骁!”

  “坏人你怎么了?”

  在赫连骁意识模糊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小小的身躯冲他跑过来,声音微微有些沙哑,还透着惊慌。“珍珠,去叫师父,叫我师父。”

  “元宝……”

  赫连骁很想伸手去抓元宝的手。

  是他,对不起他们母子。

  让他们在西蛮……等了这么多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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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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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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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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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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