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朝歌公主绝对是妖精,不然如何能在西蛮那种地方活了五年。”
“当年朝歌公主和亲的时候,朝中之人就猜测,以朝歌公主那痴痴傻傻的样子,活不过五日。没想到,不仅仅回来了,还带回了小皇子。”
“有没有一种可能,如那传闻中所说,真正的朝歌公主已经死了,现在是那妖精附身在朝歌公主体内?”
皇宫外,几个大臣凑在一起嚼舌根子,越说越邪乎。
“嗷呜!”突然,一只雪狼窜了出来,冲着几人嘶吼。www.xiumb.com
吓得那几个文官脸色惨白,摔坐在地上,都快失禁了……
以为是妖精来吃他们了。
“几位大人,民间传闻,嚼人舌根会被恶鬼拔了舌头。”木云琛站在城墙之上,帅气落地。
少年心性,不管不顾嚣张跋扈,眼睛里干净澄澈。
“你你你!”几个大人一看是镇南王公子,都不敢多说,爬起来就跑了。
木云琛切了一声,等在宫门外。
“小公子,百花盛宴结束,所有人都走了,您怎么还在?”有大臣问了一句。
“我还没和赫连骁决斗。”木云琛还等着和赫连骁抢媳妇儿呢。
几个大人一听赫连骁,都避之不及。
今天在御书房,他们可都吓死了。
朝歌公主若不是妖精,那赫连将军就是被人夺舍了。
平日里开口说个话仿佛都嫌累,今日居然见人就怼。
“走走走,快走,赫连将军今天撞邪了。”
几人像是怕撞见鬼,灰溜溜的全跑了。
木云琛却站在宫门外,双眼有神,等着赫连骁。
“阿达,我若打赢了他,咱们就把媳妇儿抢回去。”木云琛揉着雪狼的脑袋。
雪狼嗷呜了一声,像是在给主人加油打气。
“今日,我要与赫连骁决一死战!”少年斗志昂扬。
……
“沈慕离!好大一只狗!”长孙景澈刚走出宫门,看见一只体形硕大的雪狼,吓得挂在了沈慕离身上。
沈慕离抬手扶了扶额头,真的不想认识这个怂货。
若不是太子宠他,沈慕离真想掐死他。
“从我身上滚下去!”沈慕离沉声开口。
长孙景澈吓得缩了缩脖子,他差点忘了,沈慕离比那白狗更可怕,他也养了狼。
还是黑狼。
更凶狠。
从颜色上就赢了。
“我家阿达不是狗,是正统血脉的草原狼。”木云琛对长孙景澈的称呼很不满意。
“吆,好大的狗。”身后,赫连骁也走了出来,夸了一句。“毛色挺顺。”
“……”木云琛怒了。“阿达不是狗!”
“不是狗?怎么证明?”赫连骁走到木云琛身边,径直回将军府。
“狗的尾巴是向上摇摆的,狼的尾巴是向下的,阿达的尾巴向下。”木云琛追上去,跟在赫连骁身后,不解释清楚为阿达换一个清白誓不罢休。
沈慕离挑了挑眉。“赫连骁恢复记忆了?”
今天的赫连骁,很狗啊。
“好像没有,说是又失忆了,脑袋可能坏掉了。”长孙景澈蒙愣愣的站在原地,摇了摇头。
沈慕离深意的眯了眯眸子,失忆了五年,大家似乎都忘记了赫连骁的本来面目。
就是个死皮赖脸加不要脸的公狐狸。
当年若不是他死皮赖脸地将小傻子哄骗的团团转,小傻子怎么可能会看上他。
“不是,那镇南王公子不是说要和赫连骁决一死战?怎么讨论起狗来没完了?这还打不打?”长孙景澈瓜子儿都掏出来了,结果就是听两人争辩了一路的狼和狗。
要说还得是赫连骁,不动一兵一卒,决胜。
“听闻狗都是由狼驯化来的,那我说他是狗,有错吗?”
将军府都到了,来人还讨论狼和狗呢。
最后,木云琛都让赫连骁给绕蒙了,挠了挠头发。
反应过来要和赫连骁对决的时候,将军府的大门已经紧紧关闭了。
还贴了一张告示,镇南王公子与狗不得进入。
“……”
是可忍孰不可忍。
木云琛决定夜闯将军府,抢走朝歌。
……
内院。
朝歌赫连骁囚禁在内院,里里外外全都是看守。
烦躁的摔着桌上的摆件,朝歌气的只想杀人。
赫连骁这个王八蛋。
以为这样就能困住她?做梦。
“啊!”
突然,房间传出惨叫声。
守卫和婢女惊慌的冲了进去。
“朝歌公主,您……”
朝歌穿着秀儿的衣服,趁乱跑了出去。
秀儿抬头看了几人一眼。“抱歉,不小心摔倒了。”
守卫一看,公主不在房间。“追!”
朝歌冷笑,从后院准备翻墙。
“你跑出去一个试试。”
身后,赫连骁的声音阴魂不散。
“……”朝歌咬牙,这王八蛋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朝歌还没来得及动手,赫连骁反手将她困住,直接扛在了肩膀上。
于是,将军府的人就看见他们家将军将朝歌公主扛了回来。
秀儿张了张嘴,只好乖乖退了出去。
把人扔在床榻上,赫连骁沉声警告。“你似乎将我说的话当耳旁风。”
“我是你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听你的。”朝歌忍着要动手杀人的冲动,不停的安抚自己,这个人还有用,还有用……
“你是我的解药。”赫连骁捏住朝歌的下巴就吻。
朝歌气得眼眶都红了。
这王八蛋是真的把她当解药使!见了面就要做那种事……根本不掺杂感情。
“赫连骁!你对情蛊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朝歌讽刺赫连骁。“情蛊若能解你的毒,需要两情相悦,你爱我吗?”
赫连骁沉默,没有回答。
“你真可悲。”朝歌继续讽刺赫连骁。“你连自己爱的人是谁都忘记了。”
赫连骁沉默,依旧没有说话。
“赫连骁,我的情蛊……真的解不了你的毒,你爱的人不是我,没有感情……情蛊不会过渡到你身上。”朝歌说的事实。
赫连骁爱的人从事始终都是小傻子,即使身体契合,可灵魂没有共鸣。
赫连骁已经试了这么多次了,为何还没有恢复记忆?
因为她不是小傻子……
“那就多试几次。”赫连骁不为所动,趁机用衣带将朝歌的双手绑在床榻上。
“赫连骁!我杀了你!”朝歌挣扎,但不是赫连骁的对手。
“我要去边关,明日便出发……我不想伤你,听话。”赫连骁在朝歌耳畔,沉声开口。
朝歌的身体慢慢僵硬了下来,心口一颤。“可是边关出事了?”
赵家撤兵,对三城百姓做了什么?
“三城百姓突然攻击奉天边城百姓,双方起了冲突,战争一触即发。”赫连骁没有瞒着朝歌,与其让她偷偷出府打听,不如告诉她。
“滚开,别碰我!”朝歌有些不放心,心慌的挣扎。
赫连骁没有要放过朝歌的意思。“星儿,听话。”
赫连骁的声音像是有蛊惑作用,让朝歌耳根发麻。
星儿,她有多久没有在赫连骁清醒的时候听过这个称呼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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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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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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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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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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