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骁从皇宫回来,经过街市,看到有人在卖兔儿灯。
“将军……”手下愣了一下,将军也喜欢这小女子喜欢的玩意儿?
“公子可是要买给女娇娘?”卖灯的小贩笑着问了一句。
赫连骁沉默,没有说话。
脑海中有过一段零星的记忆,他爱的人……喜欢这兔子形状的小东西。
“将军要买给明月公主吗?”手下小声问了一句。
赫连骁没有说话,只是付了钱,提走了那只兔子灯。
一个身高伟岸,器宇不凡的男子,提着一只兔儿灯,这在街道上确实引起不少姑娘驻足。
要说赫连骁的长相,绝对是不输任何人的,奈何战场厮杀的戾气太重,一般女子不敢靠近。
“景澈公子来了!”
“景澈公子今夜要在花楼放花灯!”
“姑娘们,去晚了可就见不到了。”
一时之间,万人空巷……
手下跟在赫连骁身后有些尴尬,还得是长孙景澈,能让京都城的女子为之疯狂。
原本他还担心自家将军走闹市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看来……完全多余。
……
将军府。
朝歌还坐在墙头喝酒,丝毫没有要下来的意思。
醉了也好。
“公主,您快下来!”
婢女焦头烂额,将军回来了。
“那边好热闹。”朝歌是真的醉了,脸颊泛红,身形摇晃。“当真是……繁华京都,迷了人眼……”
在京都久了,她倒是要以为,全天下都是如此了。
那烟花楼的女子不知京都外的天下,误以为这京都繁华……就是全部了。
少时未曾离开京都,朝歌也以为满天下尽是如此繁华盛世,唯独苦她一人罢了。
可和亲路上,她一路往西,世态炎凉,百姓疾苦。
藩王诸侯各自为政,百姓活的不如猪狗。
真真是可悲。
“将军!”
婢女惊慌的看着不知何时就已经站在身后的赫连骁,声音发颤。“奴婢拦不住,是公主自己……自己要去那院墙之上,奴婢爬不上去。”
“下去吧。”赫连骁声音低沉。
抬头看着朝歌,赫连骁只觉她的背影熟悉。
“阿骁……你来了。”朝歌趴在屋檐上,喝了口酒。“这酒不错,但比起皇宫杏花树下挖出的陈酿,差远了……”
皇宫杏花树下的那些陈酿,是赫连骁的母亲所酿。
赫连骁心口一紧,沉声开口。“下来。”
“阿骁,我想去长安街……”长安街,是京都最繁华的街道。
百花盛宴,最热闹的当属长安街。
以前,小傻子还未和亲之时,赫连骁也会偷偷带她离宫,仿佛一夜便能看尽世间繁华。
“先下来。”赫连骁沉声哄骗。
他是不可能带朝歌出去的,但她醉了酒,坐在上面不安全。
何况,看朝歌现在的样子,是疯是傻还未可知。
“赫连骁,百花盛宴将至,找到元宝了吗?”朝歌醉意的眼眸沉了一下,声音也渐渐讽刺。
赫连骁蹙眉,没有回答。
陛下出动那么多人,沈慕离赵裴几乎将京都掘地三尺,居然也没有找到元宝。
怕是除了朝歌,无人知晓元宝到底在哪。
“告诉我,元宝在哪。”赫连骁抬头看着朝歌。
朝歌坐在高墙上,低头俯看赫连骁。
绝情散……当真能绝了情吗?
从前,在朝歌眼中,赫连骁是她唯一的善念。
曾经是她黑暗中唯一的亮光。
她也曾经和小傻子一样,信任,痴傻的等待着,等待着赫连骁出现,救她与水火之中。
只是后来她才明白,能救自己的,只有自己。
“想知道元宝在哪?”朝歌笑了。
“朝歌,西蛮臣服,奉天才能稳固,若你妄想扰乱这天下局势,我定不会饶你。”赫连骁手指握紧,他在提醒朝歌,想让她迷途知返。
“打乱这天下局势?你们这些当权者……惯会找借口。”朝歌笑了。“我一个傻子,只因被冠上妖女祸星之名,天下大乱要怪罪在我头上,天灾人祸水患干旱也要怪在我头上……”m.χIùmЬ.CǒM
当权者无能,与她何干?
“朝歌,若只是因为妖星传闻,我自会护你。有些巫族之人妖言惑众,没有人会相信他们的话,我亦不信什么妖星降世祸临天下的传闻。可元宝是西蛮皇子,轩辕御风已经到了皇城外驿站,百花盛宴若是元宝不见,西蛮趁机为难,边关必起战争,奉天不惧怕打仗,可那些百姓呢?”
赫连骁试图说服朝歌。
她一定知道元宝在哪。
“一味的忍让,不起战争,就能保护的了那些百姓吗?赫连骁你有没有眼睛,从京都到西蛮这一路,别人或许不知,你赫连骁也没有看见吗?诸侯藩王残暴,百姓如临地狱,京都皇帝高坐,可有管过!”
在朝歌看来,皇帝就是怯懦,他就是不敢管!
“朝歌!陛下自有自己的打算,藩王诸侯自然要消,但这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当权者总有自己的顾虑,这不是你我所能妄加评判的!”
朝歌嘲讽的笑出声。
她当真是醉了,竟与赫连骁争辩。
“有些人,退一步,并非海阔天空,而是得寸进尺,比如你。”朝歌撑着院墙一跃而下,失望的从赫连骁身边经过。
若非小傻子痴痴傻傻不懂辩解,他赫连骁又怎会得寸进尺一次次变本加厉的欺负。
“告诉我,元宝在哪。”赫连骁拉住朝歌的手腕,将人压在身前。
朝歌垂眸,这才看见赫连骁手中提着的……是一只兔儿灯。
意识有些游离,朝歌手指轻颤想要触碰那只兔儿灯。
眼眶……有些灼热。
曾经。
“兔儿灯是我的。”
“一个傻子,要什么兔儿灯,我这小美人儿看上了,拿来吧你!”
赫连骁带她偷跑出宫,遇上世家公子哄美人儿开心,推倒朝歌抢灯。
从来与世无争的赫连骁,也会为了一个傻子,对他人起杀心。
可曾经的赫连骁,已经死了。
就如同过去的小傻子,已经死了。
如今,朝歌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
小傻子……很难出现了。
朝歌没有告诉赫连骁,小傻子可能回不来了。
当赫连骁亲手灌她喝下落子汤的时候,她就已经心死了。
就算那根银针封住天门穴,小傻子也不愿意醒来了。
……
“赫连将军……是要把这兔儿灯送给谁?”朝歌抬头,视线灼热。
“自不是赠与你……”赫连骁下意识别开视线,嘴硬。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灯是买来给谁的。
朝歌垂眸,自嘲的笑了笑。
她在想什么?
“将军!发现元宝踪迹,赵裴将军已经去追。”
身后,手下焦急来报。
赫连骁猛地松开朝歌,转身离开。
朝歌眼眸一沉。
慕容澈连个孩子都藏不好?
……
赫连骁刚走,赵云卿就带人包围了将军府。
“赵将军这是何意?”
“陛下有令,连夜彻查京都,并非将军府如此,京都大小官员,百姓人家商旅店铺,都要一一排查!”赵云卿带着令牌,直接闯进府中。
……
朝歌站在内院,冷眸看着闯入府中的官兵。
好一招调虎离山。
利用赵裴将赫连骁支开,赵云卿的目的……毫无疑问是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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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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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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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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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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