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儿内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朱雄英面色严厉,正在对大明二代群贤们,进行严肃认真的培训。
“快问快答!”
“有一天,宁静的村庄……”
“忽然受到一群不明骑兵的攻击!”
“快逃!”
朱允炆举起手来,抢答出了正确答案,乌黑眼眸满是期颐。
啪!
朱雄英毫不客气地给了朱允炆一脑锛儿,无语到:“遇事不决,脚底抹油?允炆你这是跟谁学的文人做派,似此等无鸡之谈,日后怎成大器!”
摇了摇头,朱雄英长叹一口气,这朱允炆的性子已经有些歪了,说话做事一股子老派文人作风,这样下去吃枣药丸啊!
就连三岁的朱允熥,都咿咿呀呀地举起手,作势欲打,意思是和这伙儿不明骑兵干起来!
朱允炆懊恼地抿着嘴,伸手揉了揉脑壳,乌黑眼眸闪过恼色,他看了看朱雄英,内心暗道:“大哥,允炆以后一定不让大哥失望的……”
朱雄英却指向十四叔肃王朱楧:“十四叔,你说!”
朱楧虽然年幼只有六岁,却也有些急智,当即回答道:“若是我大明受到小股骑兵攻击,应当先派出夜不收探马探查情况,再点燃烽火报信,想办法撤退乡民。”
朱雄英满意地点了点头,看向十七叔朱权。
“十七叔,你觉得呢?”宁王朱权小脸抿着嘴,想了想道:“方才,雄英你只说是一群,并未说数量,若是小股北元骑兵,应当是北元的前军探子,我军收到消息时,北元大股骑兵应该已经临近,此时我军一要派出夜不收求援,二来需要……”
虽说只有五岁,但是朱权经过朱雄英一段时间的调教,已经渐渐展现出过人风度,在原时空的史书中,他就是个早慧且有智谋,善于军事的皇子,因此十余岁就被朱元璋委以重任,在辽东统帅数万兵马,军马一万多匹,是当时北方军事实力最强的藩王。
听他侃侃而谈一番,朱雄英满意地点点头。
“嗯,不错,但是仍然不够!”
朱雄英左右看了看,正好看见鲁王朱檀正用眼睛期颐地偷偷盯着自己,却又装作很无所谓的模样,不由笑道:“十叔,你可有话说!?”
朱檀冷笑一声,双手抱胸扫了扫自己这些弟弟,对朱雄英道:“雄英呐,终于知道问你十叔我了,不过,此题太过简单呐……”
“实在是体现不出我的水平!”
“好教诸位知道,遇敌未虑胜先虑败,已知此村庄是‘宁静’的村庄,那么肯定不属于我大明九边,既然这样只能是我大明南方乡村,忽然受到一群不明骑兵的攻击,‘忽然’二字表明以前从未受过攻击!”
朱檀眼睛闪烁着得意神色。
朱雄英一惊,哎哟……
“那么此骑兵,要么是土匪响马,要么就是卫所贼兵,雄英所考题题目中有个‘兵’字,此骑兵多半是我皇明南方卫所官将,行贪赃枉法之事,率骑兵进入村庄耀武扬威,圈地占地!”
朱雄英眼睛一亮。
他忍不住给朱檀竖起了大拇指。
“可以啊十叔,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这才半日不见,你居然会这般分析问题了!”
朱檀得意地抬起下巴,伸手擦了擦自己鼻子,哼道:“这算什么,不过是我娘随便提点了我几句而已,我本就聪慧,回答出来此题有何难度!?”
“你怎知是圈地占地?”
“哦,这是因为母妃说很多卫所武将,就是这般占地方良田的。”
朱雄英无语地撇了撇嘴,你聪慧是聪慧,但是没用到正道儿上啊,而且你娘宁妃郭氏这个教学方式……
大明初期,虽说太子朱标的位置十分稳固,但并非没有其他妃嫔有些想法。每个朝代建立之初,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暗流……
宁妃郭氏,是营国公郭山甫之女,她两位兄长巩昌侯郭兴武定侯郭英都是侯爵,身份尊崇,且多年带兵军功赫赫,在后宫之中,朱元璋如今最为宠幸的便是她。
原时空里,在马皇后和李淑妃先后薨逝后,皇爷爷就命郭宁妃摄六宫事务,是当时宫中地位最尊贵的妃子。
现如今,马皇后性子与世无争,不怎么管理后宫事务,而李淑妃虽然也得宠,但她父亲广武卫指挥李杰在洪武初年北伐时战死于战场,朝中没有外援,故而十分低调。
所以如今后宫之中,实际上真正风头最劲,圣眷正隆且有实权的妃子实际上是郭宁妃。
她两位哥哥郭兴郭英战功愈显,她就愈得宠。
朱雄英不由脑壳疼,后宫的水可不是一般的深。
自己继母吕氏背后的势力,已经很厉害了,这个郭宁妃也不是省油的灯,前世李淑妃在马皇后薨逝后成为掌六宫的妃子,但是很快就死的不明不白,而且是壮年死去,最后是郭宁妃执掌三宫六院……
又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儿子继承大统呢?
前世十叔吞食太多金石丹药被毒死了,就真的是他自愿修仙修死的?
他才二十二岁呀。
朱雄英随便想想,都觉得可怕,只希望郭宁妃和继母吕氏是一类人,两个人最好先斗起来。
“此题略过,再考一题!”
朱雄英背负双手,来回踱步,咳嗽一声道:“问,一戍堡立于边塞,问,是骑兵重要,还是步兵重要!?”
“骑兵!”
朱权老气横秋地说道。
“我大明神机营厉害,敌酋不敢来攻,若有骑兵,我等便可主动出击!”
肃王朱楧却持相反态度,嘟嘴道:“老十七此言差矣,我大明九边戍堡,辎重粮草全靠商人运送,若养骑兵,徒耗钱粮,步兵无马,多储火炮火药,依靠戍堡足以抵挡大军来攻。”
“骑兵好!”
“步兵好,步兵无马!”
“无马的都是辣鸡,好男儿自当打马横枪走四方!”
朱雄英端起枸杞水喝了一口,时而摇头,时而点头,半晌之后,才叹气道:“我皇明九边戍堡,骑兵重要,步兵也重要!”
“骑兵需养马,一匹马,马夫,草料,豆料,马厩,兽医,拉饲料的牛和驴子,处处耗费钱粮,养一匹军马的耗费,可养十个步兵。”
“但反过来,若是多养十个步兵,又需更多粮草辎重,还有火炮火药。”ωωω.χΙυΜЬ.Cǒm
“火炮火药,努费也重!”
“最好的方式是,若骑兵强,就学那北元蒙古人,以战养战,粮草辎重就食于敌,若步兵强,就扎硬寨打呆仗,步步为营!”
众藩王皇子,都是眸子闪烁,露出思索表情。
“今日,我就给你们讲讲,那朱不败前辈所传下的一门绝学,名为《要塞堡垒学》,此书融贯中西,对堡垒如何建设,配置,选址,精明简意,若是学好了,日后你们去九边就藩,只需数百人一堡垒,便可控扼方园千里,需得十倍骑兵来攻!”
“不过,要想学好此学,首先要有数学和地理知识!”
朱允炆疑惑问道:“大哥,我等为何要学地理?”
朱雄英眯眼看了看天空,叹气道:“那是因为如今我皇明很多老百姓,没有天理……我等皇明宗室,才需要学好地理啊……”
“我皇明故土何在?”
“众所周知,应天西去九万九千九百里,皆我大明故土!”
“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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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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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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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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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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