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木华俯身一让,青龙斩的刀锋走空,他抖剑震退刘雄,转身攻向万龙铖,剑影寒芒刹那间掀起狂风暴雨,将万龙铖笼罩在内。
万龙铖气血上涌,战力陡增,洪荒六合刀法虽然比不上昆仑剑法变化玄妙,可施展出来也如风卷残云,摧枯拉朽。
刘雄见刀剑交锋,深怕万龙铖有所闪失,情急时刻心念电转,伸出左手的食指、中指,真气灌足指尖,喝道:“闪开!”手起刀落,砍断自己的两根指尖,血喷如箭。
万龙铖闪身躲避,两道血柱快如劲弩,滑过他身侧,射向柯木华。
柯木华全心应战,闪避不及,慌忙挥剑封挡,鲜血击在剑身上,势如疾风骤雨,刹那间染遍了他的一袭白衣。
他惊魂未定,不知刘雄意在何为,可闻到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儿,顿时觉得情形不妙,又见刘雄刀交左手,右手双指伸进口中,猛打了一声呼哨,哨音尖锐刺耳,直插云霄,让他听了更如芒刺在背。
柯木华扫视四周,深知此地暗潮汹涌,沉声道:“后会有期!”正要纵身跃出院落,却见刘雄大步奔来,从军刀横扫千军,势如卷席。
柯木华挥剑封挡,震退刘雄的攻势。然而一声哨音再度刺破天际,他神色一凛,“碧落七剑”的招式也已荒腔走板,眼见两柄长刀上下翻飞,一时间唯有招架之功。
正在此时,半空中传来一阵长鸣,万龙铖和刘雄心照不宣,收刀闪退一旁,将柯木华孤立在院落正中。
“动手!”
刘雄一声令下,清风寨兵马应声而动,向十几名黑衣人发起攻势,院落里顷刻间乱作一团。
柯木华抬头看向天际,见十几只黑影在云丛中若隐若现,长鸣凄厉,呼啸而来。他此刻才明白,被刘雄哨音召唤来的正是十几只猛禽,离得近些再看,那竟是血红色的巨型秃鹫!
柯木华骇然失色,见这些猛禽身形健硕,翼展宽大,通身上下殷红如血,伴着日光笼罩过来,他头上的整片天空泛起阵阵腥红。他久居昆仑山关,不知这猛禽名叫“血斑鹫”,正是刘雄亲手驯养。
刘雄当年驰骋大漠,闯下赫赫威名,凭得不仅是侠肝义胆、刀法精湛,更是仰仗这神乎其技的驯兽绝学。
血斑鹫生性嗜血,十几只结阵飞下云端,嗅到柯木华身上有主人的鲜血气味儿,便盘旋在他头顶,又见主人长刀所向,纷纷鸣叫一声,从四面八方俯冲下来,闪电般击向柯木华。
柯木华神慌意乱,仓促间俯身一让,两只血斑鹫掠过头顶,看似扑空,可他还未起身,忽觉后背灼痛难忍,那猛禽利爪如刀,早已抓得他皮开肉绽!
柯木华慌忙从怀中掏出三颗卵石,甩腕掷向鹫群。这卵石是昆仑派的独门暗器,俗称“昆仑胆”,虽然只有般大小,但质地坚硬,胜似铜铁。
他运足功力甩腕一掷,每颗昆仑胆上少说要凝聚百余斤的力道,开碑碎石不在话下,可仰头一看,那三颗昆仑胆却径直冲上云霄,竟连一根羽毛也不曾击落。
柯木华出山以来,倍受元昊器重,可谓风光无限,目空四海,像今日这般落魄惊恐的场面,还是平生初次遇到。
他怔神之际,背上又多了几道伤口,疼痛撕心裂肺,猛然嗅到身上的血腥味儿,恍然大悟,急忙将长衣扯下来,抛向半空,喝骂道:“滚!”
血斑鹫生性机敏,转瞬间识破这是金蝉脱壳之计,在空中打了一个盘旋,又向柯木华飞去。
柯木华见到一瞬生机,不等刘雄和万龙铖形成合围之势,从怀中又取出一把“昆仑胆”,扬手掷向四周,飞身跃出高墙,向远处逃之夭夭。
血斑鹫居高临下,纵然柯木华的七星移宫步法精妙绝伦,也无法轻易摆脱。
万龙铖正要提刀追赶,却听刘雄喝道:“姓柯的逃不掉!潇儿,送你三叔从后山离开!”说罢倒提长刀,纵身追出了院落。
万龙铖停下脚步,见刘雄、刘钰父子领着众人追击柯木华,院落中的打斗也接近尾声,死尸横七竖八倒在眼前,心中更觉得惴惴不安。
“三叔放心,血斑鹫凶猛无比,爹和家兄追过去,只等着给姓柯的收尸!”
刘潇承袭家传的驯鹰绝学,对血斑鹫的习性最为清楚,见刘雄祭出“血驯”,即觉得高兴,又觉得心痛,高兴的是柯木华必定难逃此劫,心痛的则是父亲落在尘埃中的两根断指。
他蹲下身子,捡起那两根血淋淋的断指,鼻尖一酸,从怀中取出一条手帕,将两根指尖包裹起来,走到平儿身前,笑道:“平儿不哭,咱们刘家都是铁骨铮铮的男子汉,这两根手指,你亲手交给爷爷!”
平儿擦去泪水,颔首答应,接过手帕,颤微微地攥在手中。
万龙铖见了此情此景,不禁对刘潇刮目相看,道:“这次是你救了三叔。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却深明大义,日后必成大器!”
刘潇性情耿直,道:“多谢三叔盛赞!三叔不怪我爹一时糊涂,不怪我刘家出了……出了那个败类便好!”
万龙铖道:“令尊视清风寨百姓的安危比性命还重要,一时受人蛊惑而已,他若真心害我,十个万某也休想离开此地!”
刘潇心底波澜起伏,道:“侄儿代家父谢过三叔!”
万龙铖一拍刘潇肩头,叔侄二人心潮澎湃,都觉得这生死一战过后,刀刃上拼出来的交情,胜过千言万语。
万龙铖想起秦如画的伤势,问道:“柯木华的剑气非同小可,你身上的伤……”
秦如画笑道:“万大哥忘了,我可是在南海三岛长大,不是弱女子!那人剑气虽强,也被刘老英雄挡下了九成,并未伤到我。”
万龙铖心中后怕,道:“多亏你机灵,要不是那一声‘独孤岛主’声东击西,我也不会有出手的时机!”
院落中有数十人正在收拾残局,刘潇对万龙铖说道:“爹让我送三叔从后山离开,想必您应该明白他老人家的用意。”
万龙铖深知刘雄最好面子,家里出了这等糗事,而他一时糊涂,险些铸成大错,此刻让自己先行离开,必是觉得无言以对。
意念及此,万龙铖说道:“今日万某即便葬身于此,也绝不会抱怨哥哥!何况你们父子还救了万某一命。”他转头看了看秦如画,又说道:“是救了两命!”wWW.ΧìǔΜЬ.CǒΜ
刘潇展颜笑道:“三叔心胸坦荡,我代清风寨上下,谢过万大侠!”
刘潇吩咐家丁牵来马匹,三人上马之后出了庄院,向后山行去。万龙铖见街头巷尾空无一人,禁不住向刘潇询问。
刘潇回答道:“城寨中每有战事,只有青壮年各带兵甲,妇孺老幼都不许出门。”
万龙铖心生愧疚,道:“不知那柯木华的话是否当真,党项兵马真会攻打清风寨么?”
刘潇摇头笑道:“那厮一定是信口开河!三叔应该比我清楚,西贼兵马多囤积在延州城以北,想集结重兵深入此地,绝非易事。清风寨城防坚固,没个上万人马,三五日内也休想攻破,那党项人本就不善攻城,孤军深入,量他也没这个胆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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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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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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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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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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