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这脸还丢大发了。
这都是这乡巴佬造成的。
她怒火中烧,行动快于理智地冲了出去,抓着童秀的肩膀,一把朝着她脸上扇了过去:“你这个勾.引和平哥哥的丑八怪,乡巴佬,我一定要让你知道觊觎自己不该觊觎的东西的下场。”
一巴掌快到童秀脸上时。
一只大手抓住了她的手掌。
季和平冷冷地道:“滚,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宋桐琴被季和平的目光吓到了。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才对着季和平道:“和平哥哥,我是桐琴,宋桐琴,从小跟着你的桐琴妹妹啊。”
她呜呜地哭出了声。
季和平素来是个强硬的性格,唯有在家人和秀姑娘面前会收敛一些。面前这人一而再再而三触到了他的逆鳞,他也不再遮掩本性,毫不留情地将她甩开,声音冰冷。
“无论你是谁,我都不想再见到你。”
宋桐琴瘫坐在地上,脸上如被人扇过了巴掌,火辣辣的疼,难以置信这结果。m.xiumb.com
季和平继续道:“秀姑娘是我的对象,明天就要和我一起去见父母了,是我们季家的儿媳妇。我不管你是谁的妹妹,只要你再敢对她无礼,我就让你学会怎么尊重人。”
宋桐琴瞪大了眼。
见家长。
那乡巴佬居然和和平哥哥走到了这一步。
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身份。她和和平哥哥都是大院子弟,门当户对。而童秀只是一个乡巴佬。但如果童秀见了季家父母,得了他们的认可,这一层优势也彻底没有了。
怎么会这样呢……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呢。
宋涛叹了口气,将宋桐琴扶起来,准备带着宋桐琴回家了。以季和平的脾气,这已经是留手了,季和平还是看了他的面子的……
他看了眼宋桐琴,头大如牛。
只是,这丫头痴心的很,也不知道今天的冲击能不能让她清醒过来。
也许是受到的冲击过大,也许是丢尽了脸,抬不起头,也许是仍不肯接受事实,宋桐琴没做任何挣扎,任由着宋涛把她拖走了。
两人走了。
童秀这才似笑非笑看了眼季和平,语带戏谑:“一个大院里长大,青梅竹马,从十六岁当兵开始等着,真是妾意深如海,季大首长艳福不浅呢。”
季和平天灵盖上窜过一股寒意,浑身一个激灵,打了个哆嗦。
他哭丧着脸,为自己叫屈:“秀姑娘,这可真是无妄之灾啊。我在大院里根本没见过这个人几次,我都不认识她的。”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
“冤死我了。”
童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德性。”
见警报解除,季和平又得意起来,腆着脸,凑了上去,认真地嘬了一口童秀的脸颊:“秀姑娘,你刚才是不是吃醋了?是吃我的醋了吧是吧,一定是吧。”
童秀哪儿肯承认,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季和平追了上去,笑嘻嘻地道:“秀姑娘,我今天真的太高兴了。”
“秀姑娘,你居然为我吃醋了。”
“我太开心了。”
童秀恼羞成怒,眯起眼,一把揪住季和平的胳膊:“你再说一次?”
季和平捂着手臂,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我的手臂,哎哟,好像之前的任务里,我的手臂受了伤。现在旧伤复发了。好疼啊。”
“秀姑娘,要一个亲亲才能好。”
“去你的。”童秀没好气地推了一把季和平,“明天什么时候去你家?”
提起这事,季和平也不再嬉皮笑脸。
他握紧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点,我过来接你。”
童秀嗯了一声:“那我要准备些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季和平郑重而认真地道,“明天你跟着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里,我不会让任何人难为你,也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虽然人人都说高门的婆媳矛盾,小媳妇受欺负是无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却不认同这些观点。
他认为这些都是作为丈夫的过错。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维护自己喜欢的人,替自己喜欢的人摆平家庭里的为难都是一个男人必须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为了宠着,可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着他的眼睛,又想起当初那个一确定关系,就傻乎乎的把工资和钥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对于他的心意,她从来都没怀疑过。
只要有他在,季家纵然是龙潭虎穴又如何,她甘愿去闯上一闯。
·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童秀提前准备好了。
为了今天的见面,她特地换了一件红白千鸟格的及膝长呢子大衣,里面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头发高高竖起,额前留下一两撇刘海修饰脸型。
尽管季和平说不管特意打扮,让她和平时一样放轻松就好。出于见长辈的礼貌,童秀还是换了一身低调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尽管已可以低调了,容貌仍显得十分耀眼。
路过的人都纷纷看着她。
回头率十足。
童秀出来得早了一些,季和平还没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饭店的大厅里。
由于她生得漂亮,来来往往的人都在扭头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习惯了这种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风气守旧,人还是非常淳朴的。至少童秀到现在还没被人当面搭讪过。
但今天却出了一个意外。
“靓女,看你长得这么漂亮,有兴趣交一个朋友吗?”
童秀惊讶地抬头一看。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容貌不甚出众,但有一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气势,看得出地位或者说家世应该不错。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银灰色的商业西装,打着红粉色的领结,里面是一件暗金色格纹衬衫,袖扣是一颗不小的钻石,在周围一众男士们身上一水的简单而朴素的灰色夹克,蓝色工装服中如鹤立鸡群。
再结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断定了。
这是一个港岛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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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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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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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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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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