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第三十章 好香的鸡汤
  秦武以前当过兵,还参加过抗美援朝,对军人有天然的亲切感。季和平尊重老兵,也有心相交,与秦武说起一些军队的旧事,相谈甚得。

  秦东方时不时插一两句嘴,惹来两人的大笑。

  客厅里气氛热闹。

  几人说着话,季和平人还在堂屋里,忽然闻到了一股来自厨房的香味。这香味闻着像是鸡汤,却比鸡汤要鲜美诱人许多。

  饿了一下午的他顿时坐不住了。

  秦武呵呵笑道:“看来是红霞把饭准备好了。”

  秦东方却一脸讶异。

  他姐的手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几人疑惑中,厨房帘子一掀,童秀双手端着一碗白瓷大汤碗,走了出来了。那股诱人的香味就顺着汤碗不断溢出来,让秦东方几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秦东方忙到厨房看了眼,出来对两人道:“姑父,季长官,菜已经好了,你们上席坐吧。”Χiυmъ.cοΜ

  秦武笑呵呵地问了声季和平:“小季,坐吧?”

  童秀也朝他们一笑:“三姑爹,季长官,菜已经上来了,你们快过来坐。”

  秦武闻着那鸡汤的香味,坐到了堂屋的正中的圆桌上。

  那鸡汤就摆在圆桌的正中。

  鸡汤里加了粉丝,白生生的粉丝窝着一小团,亭亭地卧在清汤里。

  汤色金黄,并不像普通的鸡汤过于油腻,浮着一层油花,而是一种近乎清水的澄澈皎洁,居然将其中偏白色的鸡肉块衬出几分亮丽色泽。汤上撒着几朵青翠的葱花,色泽鲜明,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离得近了,那不咸不腻,鲜香扑鼻的香味就一个劲往他鼻子里面钻,让已经吃过晚饭的秦武又胃口大开。

  不过,他自矜身份,没多往鸡汤上多看一眼:“小季,赶紧过来坐。”

  季和平存着讨好童秀家人的心思,这会儿抓到机会,就大肆称赞了一番的:“这鸡汤闻着可真香,伯母的手艺真不错。”

  秦红霞和童秀前后脚出来,端着一碗红烧肉:“不是我做的。我可做不出这么香的鸡汤,这是秀姑娘做得。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突然开了窍,这鸡汤闻着也真香。”

  这回连秦武都惊讶了。

  童秀做得?

  他舀了一勺子鸡汤到嘴里,轻轻喝了一口。并不同于普通鸡汤带着地油腻,这味道偏于清甜,起初并不起眼,却在舌尖适应这股味道后,爆发出一股极浓的肉香味,鲜嫩得让人口齿生津。

  他忍不住赞了一句:“好手艺。”

  秦红霞听见有人称赞自家女儿,眼睛就笑得眯了起来。

  秦东方是个急性子,也立即尝了一小勺。他牛嚼牡丹地将汤一口喝完了,也嗯了一声,满足地道:“真香。我还没喝过这么香的鸡汤。”

  童秀眉眼弯弯,美.艳得容貌因这笑又明亮几分。

  季和平深深望了她一眼,也尝了一口。

  他家境不错,早年随着父亲走南闯北,也着实吃过一些美食,口味比秦东方和秦武要挑剔许多。但在他尝着,这鸡汤的味道也是难得的鲜美。

  厨艺讲究得就是一味恰当。

  肉香很美,但太过容易腻,太少容易干。这一味鸡汤里,肉香恰当,配菜的清香时而窜出,不喧兵夺主,也不容忽视。

  好手艺。

  她到底还有多少令人惊喜的地方?

  秦家人从来没有农村那种女人不让上桌吃饭的规矩。一忙活完菜,秦东方就让秦红霞和童秀上桌坐了,一起吃饭。

  秦红霞是个腼腆的性子,面对季和平这个陌生的解放军长官开始还放不开。但季和平怎么会让童秀的母亲为难,三两个玩笑下来,秦红霞就对季和平多了几分亲热。

  几人边说话边吃饭,也宾主尽欢。

  一大碗鸡汤被五人一餐就干掉了。

  望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秦武呵呵笑道:“红霞啊,你们家这个闺女手艺不错,我看不比镇上的国营饭店差。哪家娶到童秀当媳妇,可是真有福气啊。”

  他年轻时家境还不错,结婚和新婚妻子去国营饭店吃过一顿饭。

  那美味至今不能忘。

  不过,这话的重点却是在后一句。

  秦红霞腼腆地笑:“看三姑父说的,我们童秀就是偶尔做出的手艺,哪儿能和国营饭店的手艺比。您太夸着童秀了。”

  竟是假装没听懂秦武的话。

  季和平听出秦武的意思,心中警铃大作,望着还想说话的秦武,找机会转移了话题:“时候不早了。我看今天也差不多了,我也该告辞了。”

  秦武只得咽回嘴里的话,去送季和平:“季长官怎么不干脆在家里多留一晚。”

  他确实有这个意思。

  他的大孙子,今天十七,正在镇上上高二,准备考大学。这正是最紧张的时候,他却在学校里谈了个对象,如果是个好姑娘,他也不是那种老顽固。

  但是那姑娘却有个邻村十里八村有名的混癞子的哥哥。

  他们大孙子一娶了那姑娘,八成会被那混癞子缠上。邻村又不是他的势力范围,护不住他大孙子,这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他为这事头疼一个多月了。

  今天看见童秀生得漂亮,就起了心思。

  虽然平时他是瞧不上童秀这条件的。他孙子将来是要考大学的,肯定也要娶个城里的媳妇,或者大学生。

  但这不是没办法了吗,这才起了心思。

  只要能让他大孙子把注意力从那混癞子的妹妹身上挪开就行。至于以后童秀和他大孙子成不成,都是一个村里的,秦红霞秦东方人又老实,还不是他说了算。

  不过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他站起来,亲热地送了季和平出门,并再三嘱咐:“季长官有时间常过来玩。”

  秦东方坚持要塞了几个大西瓜给季和平带回去:“给解放军同志们解解暑。”

  童秀则塞了十斤瓜子:“自家炒的,比外头卖的干净,闲时嗑着玩。”

  家里刚安顿好,实在没什么东西,秦红霞还又将家里的鸡蛋都煮了,给季和平塞到兜里去了:“季长官,家里的一点心意。”

  季和平手里被塞满了,哭笑不得。

  不过,他望着手里那一大包瓜子,愉快地翘起了嘴角。

  自家炒的瓜子。

  应该还是秀姑娘的手艺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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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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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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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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