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方时不时插一两句嘴,惹来两人的大笑。
客厅里气氛热闹。
几人说着话,季和平人还在堂屋里,忽然闻到了一股来自厨房的香味。这香味闻着像是鸡汤,却比鸡汤要鲜美诱人许多。
饿了一下午的他顿时坐不住了。
秦武呵呵笑道:“看来是红霞把饭准备好了。”
秦东方却一脸讶异。
他姐的手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几人疑惑中,厨房帘子一掀,童秀双手端着一碗白瓷大汤碗,走了出来了。那股诱人的香味就顺着汤碗不断溢出来,让秦东方几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秦东方忙到厨房看了眼,出来对两人道:“姑父,季长官,菜已经好了,你们上席坐吧。”Χiυmъ.cοΜ
秦武笑呵呵地问了声季和平:“小季,坐吧?”
童秀也朝他们一笑:“三姑爹,季长官,菜已经上来了,你们快过来坐。”
秦武闻着那鸡汤的香味,坐到了堂屋的正中的圆桌上。
那鸡汤就摆在圆桌的正中。
鸡汤里加了粉丝,白生生的粉丝窝着一小团,亭亭地卧在清汤里。
汤色金黄,并不像普通的鸡汤过于油腻,浮着一层油花,而是一种近乎清水的澄澈皎洁,居然将其中偏白色的鸡肉块衬出几分亮丽色泽。汤上撒着几朵青翠的葱花,色泽鲜明,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离得近了,那不咸不腻,鲜香扑鼻的香味就一个劲往他鼻子里面钻,让已经吃过晚饭的秦武又胃口大开。
不过,他自矜身份,没多往鸡汤上多看一眼:“小季,赶紧过来坐。”
季和平存着讨好童秀家人的心思,这会儿抓到机会,就大肆称赞了一番的:“这鸡汤闻着可真香,伯母的手艺真不错。”
秦红霞和童秀前后脚出来,端着一碗红烧肉:“不是我做的。我可做不出这么香的鸡汤,这是秀姑娘做得。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突然开了窍,这鸡汤闻着也真香。”
这回连秦武都惊讶了。
童秀做得?
他舀了一勺子鸡汤到嘴里,轻轻喝了一口。并不同于普通鸡汤带着地油腻,这味道偏于清甜,起初并不起眼,却在舌尖适应这股味道后,爆发出一股极浓的肉香味,鲜嫩得让人口齿生津。
他忍不住赞了一句:“好手艺。”
秦红霞听见有人称赞自家女儿,眼睛就笑得眯了起来。
秦东方是个急性子,也立即尝了一小勺。他牛嚼牡丹地将汤一口喝完了,也嗯了一声,满足地道:“真香。我还没喝过这么香的鸡汤。”
童秀眉眼弯弯,美.艳得容貌因这笑又明亮几分。
季和平深深望了她一眼,也尝了一口。
他家境不错,早年随着父亲走南闯北,也着实吃过一些美食,口味比秦东方和秦武要挑剔许多。但在他尝着,这鸡汤的味道也是难得的鲜美。
厨艺讲究得就是一味恰当。
肉香很美,但太过容易腻,太少容易干。这一味鸡汤里,肉香恰当,配菜的清香时而窜出,不喧兵夺主,也不容忽视。
好手艺。
她到底还有多少令人惊喜的地方?
秦家人从来没有农村那种女人不让上桌吃饭的规矩。一忙活完菜,秦东方就让秦红霞和童秀上桌坐了,一起吃饭。
秦红霞是个腼腆的性子,面对季和平这个陌生的解放军长官开始还放不开。但季和平怎么会让童秀的母亲为难,三两个玩笑下来,秦红霞就对季和平多了几分亲热。
几人边说话边吃饭,也宾主尽欢。
一大碗鸡汤被五人一餐就干掉了。
望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秦武呵呵笑道:“红霞啊,你们家这个闺女手艺不错,我看不比镇上的国营饭店差。哪家娶到童秀当媳妇,可是真有福气啊。”
他年轻时家境还不错,结婚和新婚妻子去国营饭店吃过一顿饭。
那美味至今不能忘。
不过,这话的重点却是在后一句。
秦红霞腼腆地笑:“看三姑父说的,我们童秀就是偶尔做出的手艺,哪儿能和国营饭店的手艺比。您太夸着童秀了。”
竟是假装没听懂秦武的话。
季和平听出秦武的意思,心中警铃大作,望着还想说话的秦武,找机会转移了话题:“时候不早了。我看今天也差不多了,我也该告辞了。”
秦武只得咽回嘴里的话,去送季和平:“季长官怎么不干脆在家里多留一晚。”
他确实有这个意思。
他的大孙子,今天十七,正在镇上上高二,准备考大学。这正是最紧张的时候,他却在学校里谈了个对象,如果是个好姑娘,他也不是那种老顽固。
但是那姑娘却有个邻村十里八村有名的混癞子的哥哥。
他们大孙子一娶了那姑娘,八成会被那混癞子缠上。邻村又不是他的势力范围,护不住他大孙子,这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他为这事头疼一个多月了。
今天看见童秀生得漂亮,就起了心思。
虽然平时他是瞧不上童秀这条件的。他孙子将来是要考大学的,肯定也要娶个城里的媳妇,或者大学生。
但这不是没办法了吗,这才起了心思。
只要能让他大孙子把注意力从那混癞子的妹妹身上挪开就行。至于以后童秀和他大孙子成不成,都是一个村里的,秦红霞秦东方人又老实,还不是他说了算。
不过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他站起来,亲热地送了季和平出门,并再三嘱咐:“季长官有时间常过来玩。”
秦东方坚持要塞了几个大西瓜给季和平带回去:“给解放军同志们解解暑。”
童秀则塞了十斤瓜子:“自家炒的,比外头卖的干净,闲时嗑着玩。”
家里刚安顿好,实在没什么东西,秦红霞还又将家里的鸡蛋都煮了,给季和平塞到兜里去了:“季长官,家里的一点心意。”
季和平手里被塞满了,哭笑不得。
不过,他望着手里那一大包瓜子,愉快地翘起了嘴角。
自家炒的瓜子。
应该还是秀姑娘的手艺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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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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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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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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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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