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姑姑一起生活,姑姑对他可温柔了,从来都没有这样大的嗓门吼过他。
还有这粗狂的男人,哪有他美丽的姑姑好,对比之下,花时有些同情丰子林。
“丰叔叔,是我邀请丰子林到我家里玩的,你别怪他。”花时虽然害怕,但他很有义气。
丰父这才注意到后边还有个孩子,倒是个好孩子,这朋友义气他很欣赏。
“你就是花时吧,谢谢你领丰子林回家,你要学武艺吗,叔叔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苗子……”
阿姜就眼看着丰子林的父亲一秒转变了话题想要拐带她的小侄儿。
花时还不知道怎么回应了,阿姜上前一步给他解了围。
“饭刚做好,丰大哥既然来了,那就坐下一起吃吧。”阿姜刚说完,丰父转头眼神怪异的打量了她一眼。
“你这小姑娘喊我大哥?”
不应该吗?
丰父应该就二三十岁的年纪,但由于粗狂了一点,有些显老,但她叫他大哥是正确的啊。
“爹,那是花时的姑姑。”丰子林赶紧的说着。
丰父这才点点头,他只是觉得小姑娘看着脸皮嫩得很,让他叫她妹子,这话还真叫不出口。
不过辈分在这儿,他也只能这么喊。
“花妹子,不用了,我这就把丰子林领回去。”
阿姜因为丰父的称呼表情僵硬了一分,这都是什么称呼,太难听了!
“丰大哥坐下一起吃吧,刚做好的,还有子林帮着一起做的菜呢。”阿姜这话是劝到了丰父。
一听见有儿子帮忙做的,他就点头应下了。
他还是很在意儿子的,只是性格使然不会表达。
花时去厨房拿了一副碗筷,吃饭的时候丰父特意问了哪一个是他儿子帮忙做的,吃的最多的也是那道菜。
这中间丰子林也不跟他爹说话,倒是一直再跟花时说着什么,丰父抬头去看儿子,儿子一点眼神都不给他。
丰父就有些郁闷了,埋头一直扒着饭。
吃过饭父子两人要告辞,丰子林不想走,丰父愣是揪着他的衣领把人带走,还不好意思的朝阿姜笑了笑。
两人离开之后阿姜关上了院子门,花时还在不放心的张望。
“姑姑,丰子林他会不会挨打啊?”
“不会。”
“为什么,他爹长得吓人,看着就是要打人的样子。”
花时说的吓人不是长相吓人是气势吓人。
“那是他亲爹,怎么舍得教训儿子呢。”
丰父是个直爽的性格,刚才直说了他媳妇儿走得早,家里没个女人,就不怎么会养孩子,丰子林才会闹了矛盾跑出来。
他昨天都找一夜了,他弟弟也找了很久,要不是怕惊动了城主,就喊护卫队一起找了。
阿姜从这些话里得到了有用的知识,丰家是替纪长逸办事的。
听着能叫动护卫队,那身份是不低的。
“你跟丰子林关系很好吗?”阿姜往院子里去,顺便问了一句。
“嗯,我们是很好的朋友。”花时点点头。
“那以后可以让他多来家里玩一玩。”
“好。”
也不用阿姜说,不用花时主动邀请,丰子林来过一次自己都想来第二次,并且没过两天又来了,他还带了礼物。
倒是个十分动礼貌的小孩子,带的礼物除了糕点竟然还有一条绣工精美的发带,这让阿姜疑惑。
丰子林说他自己花钱买的,特意给阿姜准备的礼物。
这么有心的孩子,阿姜更喜欢了。
丰子林来花家的次数也慢慢多了起来,从三四天来一次变成了两三天,偶尔会直接住下,他跟花时好的像是兄弟两人一样。
丰父也放心丰子林过来,但每次不忘了让他带一些礼物,礼物也都是丰子林自己挑选的,他爹只管给银子。
丰父给银子也大方,不能白让人家给他养孩子啊,所以丰子林送的东西价钱也高了些。
他每次挑选的礼物还有所不同。
阿姜竟然收到了一个几岁孩子送的发簪,还是价值不菲的玉簪,阿姜怀疑他把他娘的东西拿来了。
阿姜原本是不收的,耐不住丰子林可怜兮兮的表情,他说他也想买这些送给他娘,可惜他娘去世的早,买了都送不出去。
阿姜就戴上了丰子林送的发簪,还特意绾了一个发髻来配,平日里干活,她多梳的最简单的发髻不然就是麻花辫,也没什么饰品。
她刚戴上有人心里不平衡了,花时哪有什么银子,他手里的铜板都是平日里阿姜随手给他买糖葫芦肉包子的。
花时买不起簪子,更别说是玉簪了,他只能买木簪,但对比一下很拿不出手,花时就买了一把刻刀自己雕刻。
阿姜发现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因为他手上多了很多细小的口子。
这两个孩子真是格外的讨她喜欢。
她这都不是养孩子了,而是被小孩儿照顾着,这日子里任欢欣也有好长时间没来了,阿姜不免有些关注。
等丰父再一次上门接孩子的时候,阿姜侧面打听了一下城主府的事情。
丰父大大咧咧的并没有什么怀疑,很直接的就说了一些事情,倒不是他太容易相信人,主要是这人对他儿子很好,潜意识里就值得信任跟家人一样。Χiυmъ.cοΜ
丰父跟他弟弟都是城主府的护卫队队长,这职位看似很普通,但陵水城护卫队相当于一支军队,他们兄弟两个都能到队长的位置,也是很有本事。
从丰父的话中得出结论,任欢欣之所以不能出来是因为纪长逸有事外出,怕他不在的日子里任欢欣偷偷跑了,就下了命令不允许她出城主府。
城主府中的下人自然是严防死守,不敢让任欢欣出来。
城主府虽然很大,但关在里面不能出门,不过是鸟儿的笼子换得更大了一些。
相信任欢欣此刻想要逃离的心非常深了。
只等待一个开了笼子的机会,她展翅高飞绝对不会回头。
可城主府的护卫一天都换三波,她透个气儿都有无数双眼睛看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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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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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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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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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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