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老管家距离两人只有十步距离的时候,陆初语及时出声,笑道:“小姐还让阿兰送我出府呢。”
“肯用膳就好,小姐若有什么不对,阿兰你要及时来跟老爷说。”
老管家放心地点了点头,站定在原地,看着微微低着头的胡小姐没有察觉出任何不对:“我听老爷说了,您是给我们小姐做嫁衣的,劳烦了。”
“阿兰,快送这位娘子出去吧,快下雨了,记得拿把伞。”
“是。”
胡小姐短短说了一个音节,屈膝行礼之后,带着陆初语一路走出了胡府。
两个人走出大门,双双松了一口气。
果然,才出门,长街之上落起了白线丝的小雨,淅淅沥沥的。wWW.ΧìǔΜЬ.CǒΜ
落在脸上,胡小姐抬头望着天似乎从来没有觉得如此轻松。
“胡小姐打算去哪里找他?”
陆初语撑着伞,替她遮住了雨,她并不像多管闲事,但是现在似乎这闲事已经跟她脱不了关系了。
“我知道他平日里读书的书院,算算时间学究也该下课了。”
胡小姐淡淡一笑:“你叫我胡菀就好,如今我也不算是胡府的小姐了,你今日帮了我,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二人一路问路,找到去镇北书院的路。
路上,陆初语买了几个包子充饥,几日没好好吃饭的胡小姐也吃了两个。
在离书院还有两条街的时候,胡小姐拉住陆初语,拐进了一条暗箱。
随后在陆初语震惊的目光中,她从袖兜中掏出来一个小包,里面装着的是脂粉和眉笔。
“我马上就好。”
胡菀用丝绢秀帕在雨水里淋湿,拧干之后一点点把原先脸上的妆全部都擦得干净,之后又拿出脂粉重新上妆。
她拿了眉笔,借着地上的一个水坑,微微蹲下,一点一点描眉。
陆初语并不催她,她能明白这种少女怀春的心思,总是想要让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自己喜欢的人的面前。
“好了,走吧!”
等胡菀画好妆之后,又变成了那个精致带着几分高傲的富家小姐。
穿过一条街,在街角的时候,胡菀突然兴奋地拉住陆初语,她有些手足无措,拢了拢耳鬓的发,又整理了一下衣裙。
“我这样子好看吗?”
她眸子里浮起浮金般的碎光,雀跃又紧张。
“嗯,很好。”
陆初语顺着她的眼光瞥过去,借口,几个书生正并排走着,瞧模样十八九岁样子,带着几分少年稚气,意气风发的,乍一看确实很养眼。
“是哪个啊?”
心中的八卦之魂燃烧着,陆初语低声问道。
“最右那个。”
胡菀的声音变得轻细,完全不像初见时那个骄傲地一掷千金的大小姐。
那书生穿了一件月白长衫,尚未及冠,头发半绾着,黑丝散落,他眉目柔和温润,拿了一柄折扇,行走间与同伴低头谈笑着,确实应了风华正茂一词。
陆初语这一瞬间明白了为什么胡菀一见钟情了。
这么个帅哥,让人不一见钟情都难啊!
“正巧遇到了,你要现在过去?”
陆初语瞧着与那书生并行的几个人,这种时候过去怕是不妥。
“要不,你替我过去。”
胡菀轻轻咬着下唇,带着十分的期待。
看着她陆初语默默叹了口气,暗自道:看吧,这就是你多管闲事的下场。
没有办法,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她只能自己上前去,拦住了那书生:“公子,有人想要见你。”
陆奇一愣,看了一眼旁人,这才确定陆初语是在跟自己说话,用扇子点了点自己,随后陆初语点了点头。
“这位夫人,谁谁要见我啊?”
陆初语假装说是家中孩子想要找个先生在家教书识字,这镇上虽然地处偏僻,但是也有不少有钱的人会请先生去家中教学。
陆奇听到她如是说,便跟着她走了。
把人带到跟胡菀约好的酒馆厢房,陆奇进门的时候,看见胡菀先是愣住,随后下意识看了一眼陆初语。
“你们聊,当我不存在。”
厢房很大,隔了一扇屏风,陆初语自觉地绕到屏风后面喝茶。
屏风前,陆奇坐下,显得有些拘谨,显然是没有想到胡菀会来找自己。
“陆郎……”
静默片刻,胡菀先开了口:“我父亲为我订了婚。”
陆奇愣住,抬头看着她,皱着眉头:“哪家?”
“邻镇周家。”胡菀并不想谈论这个,她低垂着眼眸:“今日见你,就是问你,你说想要娶我,还算不算数。”
陆奇抬着茶杯喝了一口水,有些不自然地挠了挠脖子:“算数。”
“那你为何非要等功成名就!”胡菀蓦然抬头,紧紧盯着他,孤注一掷道:“我不嫌你如今没有功名,我愿意陪你!”
“咳咳……”
陆初语被茶水呛到,怎么也想不到下午还在梨花落泪的娇人现在一出口给她惊地如雷劈一般,外焦里内。
她是娇胡菀要主动出击,却没叫她如此放低身段倒贴上去!
这姑娘疯了吗?
她侧耳静静等着陆奇的回答。
“男儿自当先立业再成家,我怎可委屈了你。”
“可是如果你现在不娶我,我便要嫁给周家了!”
胡菀站了起来:“我今日来找你,便是问你一句准话,我想清楚了,若你我一心,我就算是违抗父亲,也……”
她惊觉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合规矩,重新坐下,手中的帕子搅弄着,声音低了下去:“也愿意同你在一起。”
“可伯父怕是不会同意……”
毕竟胡家明面上还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富户,陆奇也知道自己现如今高攀不上。
“我出了胡家,便已经不是胡府的小姐了,我爹管不着我!”
胡菀从袖子中掏出银两:“这些钱,够我们俩用了。”
屏风后面陆初语听得直皱眉:这丫头还把家底都掏出来了!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傻我有钱吗?”
“陆公子。”
她走出来坐到胡菀旁边,拿起荷包塞到她怀中,笑着:“我与胡小姐也算是有点矫情,勉强算做个她的姐姐,她之所以来找你想必你都清楚了,那我想知道你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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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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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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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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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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