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活幸福感和学历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们都希望孩子上好大学,出来之后找到好工作,然后挣更多的钱,有更好的社会地位。但是这些,都不是幸福的基础,没什么实际意义。在我看来,差不多就行了,学一门手艺,做个普通人也挺好的。现在的社会,只要不懒,就不会吃不饱,穿不暖。
医疗?帝都那地方看病挂号排队,一去没有一天回不来,那真的算是好的医疗吗?我倒是觉得很多县医院不错,什么病都能治,治不了的就去市医院。毕竟人生大病是小概率事件,一辈子生一场大病两场大病,超不过三场,人就死了,何必呢!
为了看三场病,就放弃这绿水青山,不值得。
为了孩子上学,就放弃这绿水青山,也不值得。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不累吗?别人的孩子考上清华,考上北大,你也不用气得慌,清华有清华的痛苦,初中毕业有初中毕业的活法,这就叫“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
举个极端的例子,我老家陈万生家俩小子,上小学的时候到了夏天鞋都没得穿,光着脚上学,放学还要下地干活,回来他妈妈做饭,还要给烧火。从来没去过理发店,都是他们的妈妈用推子给推,身上的衣服总是带补丁的。结果兄弟俩一个考上了清华,一个考上了北大,一个出国去东京了,一个去帝都了。琇書蛧
你为了孩子能考上学买学区房,办户口,你累不累!你是不是事儿多?
当然,这只是个例,我也知道,城市里的孩子能考上大学的占大多数,但是要明白一个道理。出了校园才是对一个人考验的开始,并不是学习好就能在社会中生活的好,生活的好才是最终目的。
生活技能比上学学来的科学更重要,比如做饭。
最近都是我做饭,秦岚吃,我已经把秦岚的胃给征服了。在这里心情好,做的饭菜就更好吃了。
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胡喜梅这个姑娘,我不自觉就把她想象成了胡娴当年的样子。我竟然对见到她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应该是对记忆的怀念吧。
我一直不觉得王立娜就是胡娴,胡娴这个人一直就活在我的记忆力没有散去。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离着开学还有一段时间,我找了施工队,沿着以前的小路修了一个路上来。足足用了一个月总算是完工了,这条路一点没糊弄,花了三百万,我也总算是有了一个属于我的家。至于沪上,我回不去了,也不想回去了。那个家,我没有一点留恋的。
完工之后,这车暂时还开不上来,要等水泥结晶才行。最后这段路起码要等三天。
说心里话,车一直停在下面心里总是不踏实,只要狗叫了,我就得下去看看,怕有人祸害我的车。
八月三号的晚上,我和秦岚吃完之后,商量着修水塔的事情。我们需要一座水塔,然后再建一座东厢房,东厢房做卫生间,厨房和餐厅。把正房屋子里的厨房和餐厅变成客厅。这样我们住起来会更加的舒服。有了水塔之后,就可以安装热水器和自来水了,洗碗也就方便多了。
只不过水源成了问题,我们下面是水库,以前取水都是我下去用扁担往上挑,现在有路了,可以用车拉,但还是不方便。要是装一台大功率的水泵就没问题了。但是问题来了,大功率水泵都是三相电,家里只有单相电,还有这水库是归水利局管,乡里管不着这里的。我从这里取水应该没问题,但是我要是装一个大功率水泵,这水利局还真不一定能同意。
另外,我这身份敏感,我不愿意惹事。这事儿怎么才能办成呢?
秦岚说她去办,她有的是办法。
商量完了之后,我们看了一阵电视,也没啥有意思的电视,看了一会儿我就回西屋去躺着看小说去了。看困了,我拿起手表看看,也就睡了。
这时候天气很热,我关了窗户开着空调睡的。窗户是新换的塑钢的,隔音特别的好,但在半夜,我还是被狗叫的声音吵醒了。我心说妈的,这深山老林的,这狗看到什么了啊!
我穿着背心裤衩出去,这狗站在院子里,对着山下叫呢。
我拿着手电筒往山下走,狗跟着我一起下去,到了破庙前面,我看看我的车,这车没有任何问题。我最担心的就是被人把车轱辘给卸走。农村人可不是大家说的那么朴实,我是农村人,我知道咋回事。每个村都会有一两个赌徒,人倒是不坏,但是赌钱输急眼了什么事都干,搞不好就盯上我的车,卸掉四个车轱辘拿去卖,也能卖个两三千的,够他们豪赌几天了。
我围着车走了一圈,然后安慰自己,再有两天就能开上去了。
修路是先开了一条土路,铺水泥面的时候,是从上往下铺的,也就是下面这入口上不去,再过两天,我就能开着车回家了。这条路通了,也就能大兴土木搞建设了。
不过山下这座庙给我的感觉很不好。
我打着手电筒朝着这庙走去,狗这时候不跟我了,在庙外面朝着我叫着。
这庙里供奉了一个老神仙,也不知道是谁,我问过管水库的管理员,他也不知道是谁。这老神仙没有头,倒不是被人给偷了去,而是自来就没有头,然后从脖子的地方长出一直大手来,手心里还有一只眼睛。看来是个凶神。这破庙早就没人拜了,但是这庙的质量很好,就是不塌。我还想着这庙赶紧塌了,也就不犯膈应了,但是这屋顶的椽子和大腿那么粗,屋顶一点都不漏,我看这架势,再过二百年也不会塌。
我也爬上屋顶去看过,这屋顶打的特别厚,上面一个裂缝都没有,自然坍塌,不可能的。
我之所以这么忌讳这座庙,是因为房子比这庙高太多,住得比神仙还高,这不吉利。这庙要是能迁到这山的半山腰就好了。不过这迁庙是大事,我不动没问题,要是私自动了,估计道教协会不会放过我。
还有现在这庙里臭气熏天的,已经成了某些人的厕所,里面大小便满地都是,有些干了,有些还新鲜着呢,白天进来全是苍蝇。这庙实在是太糟糕了。
这庙倒是不大,也就是普通的三间房那么大,里面供奉了这一个老神仙,咱也不知道这神仙的来历。不过我觉得当地的一些老人应该知道,无奈的是,当地人全都搬走了。我想找个人问问都找不到。
我和秦岚说过这庙的事情,秦岚说没必要在乎这些,还说我迷信。
我这是迷信吗?我这是风水学,这是堪舆之术,她在侮辱我的专业!
秦岚说:“难道这凶神还能活过来找你算账吗?”
我竟然无言以对,但是我总觉得在脚下有这么一座庙,心里不舒服。尤其是里面还供奉这么一个凶神。凶手的手这么伸着,手心里的眼睛就这么看着我的家,这叫什么事儿啊!
但是总不能把神像给砸了吧!这就是更大的忌讳了。也许正是因为这神像这么凶,所以才没有被偷走。要是神像长得和弥勒佛那么可爱,估计早就被人给偷走了吧。
这神像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啊!脖子上长了手,手心里有一只眼睛,这家伙谁啊!我回去之后就睡不着了,拿着一本山海经看,看个遍也没找到有关这样的一个神仙和妖怪。不知道是谁就没办法处理,这破庙算是把我彻底难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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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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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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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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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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