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终身与秦律相伴。”
“你就这么喜欢秦律?他能带给你什么?”
法律带给人的,自然是安全感。
“奚不是喜欢秦律,而是只适合做这个。奚只懂一点点文墨,随军作战,怕是要被踏于马下;家中只有一个祖父,却是医家而非巫医,对治病救人这种事,奚也不擅长。思来想去,觉得只有秦律能让奚养家糊口。”
嬴政闻言,只觉得这东方奚这小子太过谦虚了。
嬴政从东方奚的身上看到了和自己有些相似的地方,他是一个被困起来的人,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井底之蛙。知道井外有别的东西,但是却不知道井外的东西是什么。
现在就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且一刻也不敢停歇,唯恐连仅有的都失去。
“如果给你机会,你能跳出井外,除了做吏,你还有其他想要的吗?”
“奚虽不才,可是也听闻上等的贤良,可以辅佐君王对内教化百姓,对外开疆拓土;中等的人才,可以谋求一份事业;下等的谋士,可以谋求肉食布帛美妾。奚以为,谋取一份事业就可。”
“仅仅是一份事业吗?吏奚,你未免太过自谦了。”
“君侯言过了,奚能做好秦吏,已然不易。”再答下去,没有什么意义,东方奚便问,“不知君侯想要成就什么样的功业?”
嬴政眯起双眼,“你认为我算是上等的贤良,可以开创功业?”
“如果君侯心中没有功业,恐怕也不会对昨夜的诗歌大为赞赏,以至于赏给小吏五百金。”
一个人嘴上掩饰的再好,行动还是会出卖他自己。
嬴政闻言,只是笑笑,“对于你的这个问题,如果日后你还能再见到我,我或许会回答你。”
嬴政确实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梦想。只是在梦想达成之前,他不会告诉任何人。只有怀揣着对梦想的敬畏,这样才能让梦想实现。
只是嬴政没想到,小小庶人居然还会有这样纯粹无关功利的对事业的追求。
在贵族眼中,庶人不仅仅是穷,更思想愚笨,言语粗俗,目光狭隘。贵族的眼中的庶人普遍都是只思索追求保暖衣食,不会有更高更多的追求。
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自信。
但是在东方奚身上,你会发现他身上有种贵族才有的东西,正是那莫名的自信。
只有自信的人,才会坦荡,也只有坦荡,才能吸引更多的人,而只有吸引了志同道合的人,团结一心,然后才能做出大事。
功业就是这样建立的。
自古以来,建立功业的人必定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身旁肯定有着和他一样的人。
一个优秀的人,越是容易吸引优秀的人在他的身边,又或者是圈层限定,他只能和这样的人接触相处。
所以,东方奚这样的人很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在弱者看来,他这是自不量力;在真正的强者看来,他的勇气和自信值得欣赏。
东方奚的这种气质,正是古人口中的所谓的贵人之相,贵族用锦衣玉食、君子六艺去修养这样气质,而庶人整日忙于生活,他是怎么拥有这样的气质的?
嬴政盯着东方奚看,越看越觉得好奇,越看越觉得欣赏喜欢,越看东方奚越不自在,因为他的
他想做事,但是没有太大的野心。比起文信侯、昌平君这些人,东方奚倒是一股清流。
年纪太轻看似是他最大的劣势,但是在嬴政眼中,却是他最大的优势。
因为年轻,所以才有无限的可能。
这样的人,才会是自己手中的璞玉。
嬴政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他要雕刻这块美玉。
“你若是生在咸阳城,未来前途无可限量。可在云阳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被埋没。恰如你所说的,没有伯乐的点化,就是璞玉也还是一块石头。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随我去咸阳城?”
“人贵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能力现在去咸阳城又能做什么呢?”
难道说,他这就一步登天开始和赵高共事?
“我可以让你在咸阳城做你想做的秦吏。”
“可是我还没有学习过系统的律法,就算是让我去咸阳城,我想我肯定首先要去学室。”
赵高眼前一亮,这小子还知道要入学室,还以为他是过个光会说空话的草枕。
“你居然还知道学室?”
“君侯未免把我想的太无知了。”
嬴政笑笑,“本来还觉得你没有什么抱负,现在看来,你确实是找到了让你出井的法子。”
“君侯为何这样说。”
嬴政不言,他看了看赵高,赵高这才站出来解释,他穿着窄袖深衣,只是服色是间色,显然这个时候他的地位已经不低下了。
“在秦国,能进学室的人多是法家秦吏之后,剩下的少数人则是因为天赋异禀,对律法极其精通,经过考核才得以入学堂。就算是贵族子弟,要进入学室,也得经过一些考核。”
“而一旦成功入了学室,获得学室弟子的身份。无论以后去哪里,别人都要敬你三分。成了学室弟子,一只脚就已经踏入了秦国朝堂的大门。”
学室的法律和地方官吏所学的律法是不一样的。学室的法律最为全面具体系统,行政法规,刑律、民事、经济法律、司法诉讼,所有的都要学。xiumb.com
在秦国,一般性的案件,比如民事、刑案、经济等纠纷,这类一般性案件郡县可自我裁决。而地方审理不了的案件,则要移交廷尉。
显然,地方官吏学习的法律,不过是些小儿科,而且对本人的要求也不高,不需要你背诵的特别全面,你只要能照本宣科,把案子处理完就可以。
而只有在学室才会有专门的老师给你讲解法律细则要求背诵,给出具体的案情做示范,并且教导弟子如何处理案件。
东方奚一早就把目标锁定在学室上,只是在云阳县,要想找人帮他完成这件事,难如登天。书籍他现在有了,可是还需要举荐人,还要实打实的背诵精通律法,这样才能通过考试。
“奚以为,以奚的身份和年龄,去学室继续学习才是最好的选择。除此之外,奚并无其他特长。”
嬴政听到这话,并不相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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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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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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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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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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