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孤的令。所有文武出营迎接庞统大军,定要让城内的敌军知道,我荆楚又有援军到了!”
“陈到,你领着骑兵,向城里喊话,就说会稽陷落,凡是江东士卒、百姓、将校、官员等,愿意投降者,我大军一律优待。”
“主公。即便城内有人想投降,也出不来啊。”众将还没说话,站在刘琮身后的邢道荣,首先提出了疑问。
刘琮白了他一眼,“孤只是借此打击城内的人心和士气,又没说非要让人家出来投诚。”
邢道荣的智商和情商,简直不能再低了,双商都低,武力值都低,也就只有个搞笑的优点了。
“臣岂敢让主公亲迎。”远远的,庞统就下马向刘琮疾步跑来,走近之后,跪地叩首道。
刘琮笑呵呵的扶起来庞统,“呵呵,士元快起来,你是孤的股肱之臣,荆楚的顶梁之柱,怎么受不得孤亲迎啊?”
“臣荣幸之至。”
刘琮笑着一拳捶在庞统胸口,“你我君臣,何须如此多礼呢?孤亲自来迎接你,也是为了让城内的吴军看看,我大军又多了。”
有了庞统的到来,加上水军大寨的两万将士,刘军已经达到八万五千多的人数了,而城内才只有六万余守军了。在人数上,刘军已经超过了吴军。
庞统拱手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主公此举英明。”
刘琮哈哈一笑,“士元啊,孤看了你的信件了,孤亲自前来,还想早点见到陆逊!”
“陆逊?”庞统心里咯噔一下,虽然陆逊的才能他见识过了,但是他可没想过到,刘琮会这么重视。
“主公稍后,臣这就让人把陆逊和孙静带过来。”
没让刘琮等太久,几个士卒就簇拥着陆逊和孙静走了过来。今日的二人,身着普通袍服,一老一少,像是两个文士。
“败军之将孙静/陆逊,拜见楚侯。”两人作势就要跪下叩拜。
刘琮眼疾手快上前拉住二人的手臂,然后笑呵呵地对孙静行礼道,“拜见叔父。”
“楚侯,万万不可,罪将岂敢受您如此重礼......”孙静说话间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刘琮站直身子,对孙静笑道,“孤迎娶文台公之女,您是孤的岳父的弟弟,就是孤的长辈,孤给您行礼,是晚辈见过长辈,实属应当。您也万万不可再称孤您了。”
一番话让从会稽出发就内心忐忑的孙静,终于落下了心中的巨石,虽然他嘴上说过,自己是刘琮的长辈,但是人家真想把他怎么着,他可是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那老夫就托大了,不想你竟然如此年轻,香丫头从小跳脱,能嫁给你,是她的福气,也是孙氏的福气。”悬着的心放下之后,孙静注意到了刘琮的年龄。
他在内心惊叹刘琮如此年纪,就能平灭江东的同时,还在想他在抵御曹操的时候,才是弱冠之年。说孙尚香嫁给刘琮是福气,这话,他是发自内心的。
如果孙尚香没有嫁给刘琮,今日被刘琮攻克的江东,孙氏能否存活,都是一个未知数。但是有了孙尚香这层关系,孙氏虽然做不得一方霸主,做个富家翁,还是绝对没问题的。
刘琮也听懂了孙静话里的意思,“您老德高望重,夫人虽然性格跳脱,但也时常和孤提起您,今日得见叔父,孤心中之愿已足。”
“呵呵,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担不得楚侯如此抬爱了。”
“孤说的是您不避亲疏,能举荐陆逊的事情。”
“老夫也就是不想让千里马蒙尘罢了。”
“您老说得对,陆逊就是一匹千里马。”
两人交谈间,一旁的陆逊已经浑身发抖,他没想到自己能够被刘琮如此看重。堂堂楚侯,马上就是统治三州的楚侯,竟然能够记住他陆逊的名字!
孙静当初向庞统举荐自己的时候,陆逊的心里,其实也没抱有太大的期望,自己一个投降之将,能够保住性命已经不错了,又有什么资格贪心其它呢?
正想着,刘琮的声音传来,“陆逊、陆伯言,孤看了庞士元的信,你的才能孤都了然于心了,孤想做一回伯乐,不知你可愿做孤的千里马?”
陆逊看向刘琮,刘琮的目光很是炽热,炽热中带着让他受宠若惊的真诚!
虽然身体因为激动而发抖,甚至脸都涨的通红,但是陆逊还没乱了分寸,跪下叩首道,“陆逊愿为楚侯效力!”
刘琮高兴地上前扶起他,“哈哈哈!伯言能够为孤效力,孤心中甚是高兴,孤得伯言,犹如高祖得到韩信啊!”
说实话,刘琮还担心陆逊不肯归顺。历史上的陆逊,生活简朴,敢于向晚年昏聩的孙权直言进谏,最后还是死在了孙权和儿子的争斗中。其为人之正直,对君主之忠诚,为后世所传唱。
可现在他想通了,现在的陆逊还年轻,虽然已经效力孙氏,但并没有如同历史上那般,成为东吴的顶梁支柱。说白了,就是对孙氏的归属感还不够。
“臣多谢主公如此礼遇、重视!”陆逊非常地激动,很是感激刘琮如此重视他。
不止是他,周围的一众将校和官员,都震惊刘琮对这个年轻人的重视。高祖得韩信,这是多么厚重的比喻。
韩信是什么人?那是连项羽都打败了的帅才,更是被后人称之为兵仙!
得到陆逊的刘琮更加高兴,笑着环视众人,“走,入迎,孤早就准备好了酒席,特意为你们接风洗尘!”
吴县的城外,陈到率领一队骑兵,手持盾牌向着城墙迅速靠近。
不止这里一处,城外有好多支骑兵,都在向着城墙靠近。
“吕将军,他们来了好多队骑兵。”周瑜被孙权收押之后,吴县的军事防御,就全是吕蒙做主了。
吕蒙挥手道,“先不要放箭,看看他们想干什么。”
“诺。”
“停下!喊话!”要朝着城上喊话,需要靠近城墙,这已经进入人家的射程范围了,陈到非常小心的举着盾牌下令。
“诺!”
“会稽陷落,城内所有人,投降者,我们一律优待!”
“会稽陷落,城内所有人,投降者,我们一律优待!”
“会稽陷落,城内所有人,投降者,我们一律优待!”
……
“啊?会稽没了?”
“会稽被刘军拿下,那我们江东就只剩下吴县了。”
“就剩下了一座孤城,这还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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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的士卒顿时议论纷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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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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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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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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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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