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我非豚犬>第106章 本侯聊发少年狂!
  “保护主公!”段坤一声大喝,策马行至刘琮前面。

  “同舟,不必紧张。”刘琮平静道,“让开,且看孤亲自射杀它!”

  这个时代的老虎可不是什么保护动物。封建时代,到了清朝,虎害都深为百姓之恨。

  段坤紧张道,“主公?”

  刘琮爽朗一笑,“不必紧张,区区一只大虫而已!诸将,且看孤将它射杀!”

  说着,刘琮一夹马腹,身下马儿在原地跃起前蹄,然后重重落下疾驰开来!

  不远处的猛虎也迅速的奔驰着,和刘琮形成了平行的轨迹!

  段坤面色大急,都不用他说,所有的武将士卒都赶紧策马追赶。

  “快,跟上!”

  “保护好主公!”

  刘琮对身后的呼喊置若罔闻,他好像和猛虎的视线对视了一样。在猛虎的一个跳跃时,立即挽弓搭箭!

  “咻!”

  “嗷呜!”

  猛虎中箭参叫,但还是能够行动,刘琮继续弯弓,连续射出两箭!

  “嗷呜!”猛虎再次悲鸣,爬行了一段距离后,再没有动弹!

  “好,好,好!”

  “主公神射啊!”

  众将策马赶到后,发自内心地赞美着刘琮。

  天朗气清,风和日丽,白雪皑皑,刘琮狠狠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接过段坤递来的米酒,灌了一大口,刘琮忽的有感而发!

  “本侯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楚侯,亲射虎,看武帝。

  酒酣胸胆尚开张,年微少,又何妨?巡狩云中,何日驭胡马?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汉武帝曾经亲自射杀猛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大败林胡、楼烦二族,开辟了云中、雁门、代郡,修筑了赵长城。)

  一首被略微修改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从刘琮的嘴里念了出来。

  庞统策马上前道,“主公,好志向!”

  刘琮的何日驭胡马,是驾驭胡人的马匹之意,如今西北河套之地,羌人盘踞在此。若是想要打败他们,还得先一统天下!

  蒋琬也出声道,“主公之志,另属下佩服。只是,不知主公所做是何?”

  “是啊,主公,据我所知,这可不是第一首了,当初主公在江夏,为夫人所做的那首现在也广为流传了呢。”庞统继续问道。

  蒯越抚须呢喃着,“似诗非诗,似赋非赋,但读起来却也朗朗上口,而且更容易让人明白,且回味无穷啊。”

  汉代有诗,有赋。可还没有词呢。

  看着疑惑的众人,刘琮笑着解释道,“此乃孤自创文体,孤将它叫做词!”

  “词?”

  “自创文体!”

  “主公退孙权,败曹操,逐刘备,武功赫赫。改制度,开科举,建学校,设医院,文治宣章!今日又亲射猛虎,开创文体。”

  “天下诸侯之中,若主公如此年轻,英明神武者仅主公一人而已!”这话居然出自向来稳重的伊籍口中。

  刘琮哈哈大笑,“机伯先生赞美,孤闻之喜悦。”

  “今日狩猎,诸位且放开手脚!猎得最多者,孤赏赐宝马一匹!”

  甘宁闻言大喝,“主公的宝马我要定了!”

  “我是玄甲骑兵统帅,宝马该当归我!”赵云爽朗一笑。

  “哼,你的武艺老将认可,但是今日,老将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神射手!”黄忠打马上前,先对着赵云说话,然后又和众将放话!

  “那就凭本事争吧!”陈到一拍马屁股,疾驰而去!

  “驾!”

  “驾!”

  众将不甘落后。

  荆州缺马吗?相当缺,连同打败曹操俘获的一万两千余战马,荆州现在的战马数量,不过近四万匹。xiumb.com

  其中还有一万母马和老马,刘琮对骑兵的要求高。玄甲铁骑一人三马,就要用掉将近一万战马。剩下的战马也只够组建两万骑兵。

  和曹操的动辄近十万骑兵相比,简直少得可怜。所以,对于宝马的渴求,众将是真心抢夺的,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狩猎持续到了黄昏,刘琮和众将才兴致未落地收手。

  回到营地后,士卒已经在庞统的指挥下安营扎寨了,刘表和蔡夫人正在营地闲逛。

  刘琮和刘表夫妇见礼后,走上高台,“今日狩猎,何人所获最多?”

  “禀主公,黄老将军老当益壮,射杀猛虎一头,巨熊一头,豹子三只,貂十二只,其余若干小猎物!”负责统计的马良对刘琮禀告道。

  刘琮哈哈一笑,“老将军老当益壮啊,宝马归将军也!”

  黄忠已经是汗流浃背了,上前躬身道,“末将谢主公赏赐!”

  刘琮又道,“今日所获猎物,分予全军士卒,今夜在营中点篝火,孤与全军同乐!”

  “主公万岁!主公万岁!”

  猎物的肉可以吃,皮毛可以卖钱。刘琮游猎不过带了两千士卒而已,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些。

  “准备晚宴,孤和众文士吟诗作赋,第一者,孤照样赏赐蜀锦百匹!”

  “那我就不藏留才华了啊!”庞统玩笑道。

  蒋琬玩味道,“今夜第一恐怕是主公了吧。”

  “哈哈哈。”

  篝火晚会结束后,刘琮已经喝的酩酊大醉了,第一是谁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他现在只想去给糜氏一个孩子!

  巨大的帐篷里,糜氏正在看一本杂记,见段坤扶着刘琮进来,急忙起身。

  “夫人。”段坤行礼道。

  糜氏点头,“下去吧。”

  “诺。”段坤退出帐内,对着周围士卒道,“都退远些。”

  帐篷里刘琮一把抱住糜氏,“开心吗?”

  糜氏不像是第一次面对刘琮时的羞涩,抱住刘琮,将头靠在他胸膛道,“开心,陪着夫君,怎样都开心!”

  刘琮闻着糜氏发丝间的香味,猥琐一笑,“为孤去了衣物!”

  “啊?”糜氏有些没反应过来,抬头看着刘琮。

  刘琮展开双臂,坏笑着看她。

  糜氏终于明白了,羞红着脸低下头,替刘琮解除着身上的衣物。

  解开外套,再褪去里衣,手指划过刘琮健壮的胸膛,糜氏的心跳逐渐加速。

  “啊!”在糜氏的惊呼中,刘琮一把抱住她,一边亲吻,另一边,大手在糜氏的身躯上,胡乱的游走。

  春宵过后,刘琮看着躺在怀里昏睡过去的糜氏,心里也期望着,能够赐给她一个孩子。

  狩猎持续了三天,刘琮再次回到了襄阳。

  回到襄阳的刘琮,收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刘备投靠士家,被士燮和士壹驱逐,可惜的是他们不是刘备的对手。

  三万多的兵力,被刘备区区五千人杀的大败。好在刘备并未在交州停留,直接进入南中,去往益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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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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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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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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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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