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五百零六章 掐参籽
  许世安开车,拉着许成厚还有许海波、许海涛、许海源、许瑾萍几个人。

  跟赵建设、黄胜利他们一起,去了开峰岔道那边的场子。

  所谓的开峰岔道,就是从松江河往泉阳走的半路上,向东岔出去的一条路。

  这条路属于林业局的运柴道,这条路往里走还会分开岔路。

  里面有开峰林场、西林河苗圃、曙光林场、前川林场、胜利林场,以及东岗镇下属的大碱场村。

  许家的参地,就在刚已过岔道十来里地的道北,往里走没多远,以前这块儿是几个沟塘子。

  前年许世彦批参土买下来这一片,面积不大,三千来丈。

  当初各家留了五十丈,其余的都卖了出去。

  参地面积小,许世彦也没费那些心思,正好有人说是要包了看参,就直接包给人家了。

  这边,许成厚倒是来过,之前下雪那回,他上山干活来着。

  到这边,轻车熟路进了场子,领着孩子直奔自家参地。

  “这样,老二,你领着小涛,你俩去掐你家那十来丈。

  小波跟源源一组,我跟萍萍一起,我们掐这头的。

  咱赶紧干活,这点儿玩意儿不用一天就完事儿了。”

  一到自家参地的池串头上,许成厚赶紧安排活。

  “成,那就照着爹吩咐的干活。

  那个,爹,伱别着急啊,慢慢干,我跟小涛俩人挺快就能掐完参籽,到时候过来替你。”

  许世安点点头,又嘱咐了一下老爷子。

  掐参籽,一般都是两人一组,面对面跪在池帮子上头。

  伸手将红透参果下面的嫩茎秆掐断,然后将参果放到筐里就行。

  有的人参长得矮一些,还得用手拨开参叶子,别漏下了。

  这个活说起来呢,倒是不算累,主要也是得弓着身体在参棚下干活,累腰。

  小孩子还能好点儿,个头矮,身形小又灵巧。

  像许成厚这个岁数了,再来干这活,属实不容易。

  所以许世安才会特地嘱咐了老爹一声,就怕老爹逞强,再累着。

  “行了,赶紧干活吧。

  源源、萍萍,你俩人小手没有劲儿,掐不动的话,就用剪子啊。

  早晨出门的时候,你奶不是特意给你俩带了剪子么?”

  对于大人来说,直接上手掐最快。

  可是对于孩子来说,人小没力气,小手又嫩,这要是上手掐,就算能掐断,估计没掐几朵,就该累的手指头疼了。

  所以早晨出来的时候,周桂兰特地给俩孩子带了剪子,让他们用剪子往下剪。

  费点儿劲就费劲吧,总比孩子手疼强。

  “哎,知道了,爷爷。”

  俩孩子脆声答应了,然后就拎着筐拿着剪子,从池串一头开始,跪在池帮子上干活。

  参棚下,是一尺多高的参苗,青紫色的主茎上头,轮生五片掌状复叶,在往上,就是一朵红艳艳的人参果。

  许家这棒槌侍弄的很精心,栽参时候用的底肥,今年春天追了豆饼水,夏天还喷施了叶面肥。

  所以这参叶子长的特别好,绿的发黑那种。

  参籽的朵儿也大,都跟许瑾萍那拳头差不多。

  一朵朵红艳艳的参果,饱满圆润泛着光泽,看起来就格外稀罕人。

  许海源和许瑾萍都拿着剪刀,小心翼翼的将参果一朵一朵剪下来,放到筐里。

  等着筐装满了,就拎着去池串头上,倒在编织袋里头。

  池面子宽,一个人不能全都够着,所以就得俩人一组面对面干活。

  许瑾萍人小胳膊短,肯定够不到中间,许成厚就往里伸伸手。

  祖孙俩配合的还不错,虽然干活比不上许世安他们快,反正过一会儿,也能拎一筐参果倒在编织袋里。琇書網

  累了,就歇会儿,然后接着再干。

  到中午的时候,许成厚跟许瑾萍这一串二十来丈,也干了大半儿。

  天气热,中午大家也没去看参小房,就在地头上,拿出来带的干粮和水,随便儿啃一口。

  黄树庆、冯斌、孙宇这几个,也都上山来了,大家伙儿凑一起,互相换着饭菜吃。

  对于黄树庆等这种不太爱学习的孩子来说,上山干活,比在家看书有意思多了。

  许世安和小儿子一上午就把自家的参籽都掐完了,下午帮着许成厚他们,所以没到三点,活就干完了。

  于是开着车拉着人和参籽,直接下山,把许成厚祖孙三个送回家,再开车回养殖场。

  许成厚爷孙三个回到家,时间还早,于是赶紧把参果从编织袋里倒出来,把一粒一粒红色参果从花托上撸下来。

  红透的一碰就掉,很容易,偶尔有朵半青不熟的,就一粒一粒摘下来,其实这种多数都是瘪子。

  撸下来一粒一粒红色的肾形小果,还需要将外面薄薄的果皮搓碎了,用水洗净。

  许成厚领着孙子,将小果装入编织袋,然后让许海源他们穿着鞋在袋子上踩。

  踩了一会儿,就见到编织袋下面流出些红褐色的汁水,那就是果肉被踩碎了,流出来的果汁。

  据说这个果汁也可以入药,三参场正在研究人参果冲剂。

  当然,一般的参农都不怎么在乎,都是跟许成厚这样,直接踩碎了随便流到水沟里。

  孩子们踩一阵,将编织袋翻一下抖搂抖搂,继续踩。

  等到里面流出来的汁水越来越少了,往里面倒些水,扎紧口袋再踩一会儿,然后倒进大盆里,用清水冲洗。

  成熟的好种子,会沉在水底,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都是瘪子,多数都是要漂出去。

  就这样,搓洗之后再漂洗,最终留下雪白的参籽,捞出来,倒在已经铺好了纱布的叉子上,沥干水分。

  参籽要晒干,但是不能在阳光下暴晒。

  要所以白天太阳毒的时候要放在阴凉的地方,早晚太阳没那么烈的时候再端出来。

  如果晾晒不及时,种子仁就粉了。

  如果被太阳暴晒,就容易烤坏了,也不会发芽,所以这东西格外娇贵。

  晾干的参籽,如果当年直接发参籽,这叫发水籽。

  由于参籽没有经过休眠期,所以发芽率不高,而且容易烂。

  要是妥善保管放一年,来年夏天发参籽,这叫发干籽。

  干籽出芽率高,保苗率也高,要比水籽好很多。

  许世彦不缺参籽用,自然不肯发水籽。

  这参籽晾干后放起来就行,等着明年夏天发干籽,秋天播种就行。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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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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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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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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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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