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一百七十五章 报纸
  “源源才多大?九个月的孩子他懂什么?

  就是一块儿黏面子,给他玩就玩了吧。”

  当了一辈子老农民的许成厚,难道不明白那是粮食?

  也就是如今了,好歹能混饱肚子,要是搁前些年,饭都吃不上,谁敢祸害一点儿粮食试试?

  这要是许世彦他们兄弟小时候敢这么作,许成厚早就一巴掌把儿子呼那去了,连带着周桂兰都得挨骂。

  可是到了小孙子这里,老爷子的心就偏了,各种借口都出来了。

  “这么点儿个孩子,你跟他计较?”老爷子抱着孙子,给了儿子一个白眼。

  这就是不能跟老人一起住的原因,隔辈儿亲,太护孩子了。

  许世彦深吸一口气,算了,不惜的跟老爹计较,反正年后开春就盖房子,顶多到秋天爹妈就搬到新房了。

  暂且忍耐一时,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儿子。

  “妈,去换件衣服看锅,让瑛子进屋来帮你包。”m.χIùmЬ.CǒM

  许世彦倒是也会包粘火勺,但是他大男人,手热。

  那黏面子在手里几个来回,就成稀的了,包出来的粘火勺都不成样子。

  以前在大房子的时候,许世彦经常给看锅烙粘火勺,这活他会干。

  “行,那你去看锅,瑛子回来包,我俩还快一点儿。

  你爹看着孩子,他也帮不上啥。”

  周桂兰没好意思吐槽丈夫啥都不会,只能说许成厚看孩子呢。

  许世彦去西西屋脱下大衣,然后去洗洗手,接过了苏安瑛手里的铲子。

  烙粘火勺得烧干锅,锅里放上鏊子。

  鏊子烧热了,上面用油袋子抹一下,然后把包好的粘火勺一个一个摆在鏊子上,盖上锅盖等一会儿。

  待粘火勺底面发黄变硬,用铲子翻面儿,再把这面也烙的颜色金黄即可。

  这么烙出来的粘火勺,放凉了拿到外面冻起来,吃的时候捡一些放到锅里蒸一下就行。

  要是想吃刚出锅这种表面硬硬的,那就必须多烙一会儿,免得不熟。

  看锅没啥难度,只需要勤翻动锅里的粘火勺,注意点儿锅灶里的火别烧的太旺就行。

  许世彦干这个得心应手,比苏安瑛烙的还快。

  正好,屋里婆媳俩包,许世彦在外面看锅,刚刚供得上。

  包到下午三点,正好豆馅和黏面子都没有了。

  周桂兰跟苏安瑛收拾了东屋炕,把盆、盖帘等东西归置起来。

  然后苏安瑛抱着许海源去西屋喂奶,周桂兰下地,去酸菜缸里捞几棵酸菜洗了切成丝儿,又从咸菜缸里捞俩芥菜疙瘩也切成丝儿。

  许世彦在山上打了好几头野猪还有黑瞎子,山里条件简陋,也没办法炼油。

  刚才许世彦趁着看锅的空档,去把那些肥肉都拿进屋来缓着,这会儿肉缓开了大半,半冻不冻的正好。

  周桂兰把肥肉都切成一般大小的肉块儿,然后在锅里添点儿水,开始靠油。

  随着水分的蒸发,油份渐渐析出,厨房里弥漫着炼油的香气。

  锅里的油脂冒着一个个小泡泡,滋啦滋啦的响着,没有什么比这个声音更悦耳动听。

  周桂兰拿着勺子,一点一点往外舀油,等到最后,再把油滋啦烘一遍,用笊篱盛到盆里。

  然后就着炼油的锅,下葱蒜爆锅,酸菜丝倒进去翻炒,炒透了,添汤炖着。

  另一个锅里,粘火勺已经全都烙好了。

  最后出来的这些,许世彦特地烙的火候大一点儿,两面焦黄。

  “妈,晚上就吃粘火勺和酸菜吧,不用再费劲了。”

  忙活两天也都挺累的,有吃的就行,没必要弄多少菜。

  “嗯,我再炒个咸菜就行了,老五说他想吃家里的咸菜丝了。

  你说这小子啊,也真是够奇怪的,馋这玩意儿。”

  周桂兰也没打算弄太多菜,要不是许世祥说想吃咸菜丝,原本就打算炖个酸菜的。

  厨房俩锅灶,一个炖酸菜,另一个赶紧刷洗干净,用大油炒了个芥菜丝儿。

  晚间就是新出锅外焦里糯香甜可口的粘火勺,搭配酸菜、芥菜丝儿。

  还有香喷喷、又酥又脆的油滋啦,直接把大家都给吃撑了。

  一边吃饭,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吃完了饭,爷三个凑在一起闲聊。

  许世彦少不得要问问老五在通化念书咋样儿,许世祥就把大学里发生的事儿,捡有意思的讲了些。

  许成厚听的入神,不由得感慨,幸亏老五考上大学了,要不然哪有这样的机会?

  爷三个一直聊到八点多了,还是周桂兰催着,让众人都赶紧睡觉,这才各自去洗漱回屋休息。

  许世祥许世琴都跟着爹妈住在东屋,许世彦两口子带着许海源住西屋。

  许海源白天各种淘气作祸累着了,吃过奶早早睡下。

  许世彦搂着媳妇,俩人在被窝里絮絮叨叨聊起了山上的事。

  这一聊,就聊到了半夜,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哈欠连天的。

  一月十二号,农历腊月十四,该准备年货了。

  吃过早饭,许世彦装了五六斤粘火勺、一块鹿肉、一条香獐子腿,另外加上一根鹿鞭。

  这是打算去送给郭守业的,人家没少帮忙,快过年了,送点儿东西算是个心意。

  郭守业见了许世彦,依旧十分热情,见许世彦送来那么多东西,少不得要客气一下以示感谢。

  “哎?对了,世彦老弟,你要报纸不要?

  我这儿正好有一些报纸打算处理了,你要是有用的话就拿走。”

  郭守业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各办公室的那些报纸积攒了好多。

  这东西看过就没啥用了,只能卖废纸,于是就随口问了许世彦一句。

  许世彦一听高兴起来,“要啊,当然要,我正打算去商店买纸糊墙呢,有报纸更好。”

  这年月都是泥墙,年头久了往下掉土块儿。

  所以大多数人家临近过年的时候,都会弄了纸糊墙。

  糊墙可以去商店买白纸,就是太贵,要是赶上机会,有报纸买回来一些糊墙也挺好。

  报纸比白纸厚,糊墙更结实。

  所以一听郭守业说有报纸,许世彦立刻点头,白给的为啥不要?

  要点儿报纸又不掉价,还省下买纸的钱了呢,挺好。

  这是郭主任没把许世彦当外人,才主动提起报纸,换做别人,还不一定给呢。

  郭守业就喜欢许世彦这个实在劲儿,当即让人领着许世彦到库房去。

  划拉了两大捆报纸,得十多斤呢,都给许世彦拿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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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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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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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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