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一百三十九章 天麻比人高
  天麻这东西长得纺锤状,也有点儿像土豆子,长在地底下,很可能会分布好多层。

  挖天麻有两种办法。

  一个是春天,天麻没出土之前,拿把铁锹上山。

  在认为可能有天麻的地方,用铁锹挖地,挖一锹看看土里。

  说不定运气好,就能遇见一墩,指不定这一墩就能挖出来一盆。

  这时候挖出来的天麻,因为没出苗,营养成分高,块茎不空,品质好价格也高一些。

  另一种,就是等到夏至后,天麻苗出土。

  天麻苗一般黄绿色或紫红色,上面有黄绿的花穗,在林子里很容易看见。

  多数时候,一棵天麻苗底下,会伴随好多大大小小的天麻崽子。

  若是遇到三四棵长在一处了,那就更好了,几棵苗中间的土全都翻开,保不齐就能挖出来半袋子。

  要是遇见了天麻龙,就是一下看见十几二十棵天麻苗像一条龙一样,那就不用说了,开刨吧。

  “完了,咱来晚了,你看这里,这么老长一趟都被人挖了,这肯定是天麻龙啊。”

  这天,众人一起到开峰岔道北边挖天麻。

  刚从运柴道下来,进林子没等走几步呢,就见到前面被人挖了好长一趟。

  看那泥土翻动的模样就知道,这地方出来过天麻龙,至少得有二三十棵。

  几个人一看见那天麻龙被人挖走,顿时都泄气了。

  这表示有人在他们之前已经来过了这里,接下来就算是他们再遇上,多数也就是单棵的,没啥意思了。

  “来都来了,往林子里头找找吧,那咱也不能就这么回去啊,走吧。”许世彦倒是没灰心。

  正所谓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

  上山搞副业也是一样,谁都不可能一遍过去丁点儿不漏,总有漏下的地方。

  指不定那人挖了個天麻龙就心满意足走了呢?进山里,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众人一想也是,都到这儿了,还能再往别处跑?

  走吧,往里头走走,走远点儿,说不定还能有点儿收获呢?

  就这样,大家跟着许世彦一路往林子里走。

  也不知道这边是被人挖过了,还是今天来的地方不对,走了半个多钟头,真就一棵都没看见,众人不由得泄了气。

  黄胜利越走越没信心了,于是就停在半山坡上休息,一手扶着个草棵子,搁那儿耍蘑菇。

  “今天这事咋回事儿,咱好几个人都没开眼儿。

  天麻啊,天麻,都跑哪儿去了,难道说都让人给挖走了么?”

  许世彦这会儿,已经走到山坡上了,听见黄胜利在那儿念秧儿,忍不住回头瞅他一眼。

  然后,许世彦就发现不对了。“胜利,你看看你手里攥的是个啥?”

  “啊?我手里攥的还能是啥?草棵子呗,青秸子?”

  黄胜利不以为意的瞅了眼手里,一根小手指头粗的树棵子,有啥好奇怪的?

  “你抬头看一眼。”许世彦笑着摇头,指点黄胜利抬头。

  “抬头?抬头能干啥?天麻也不在天上,我抬头就能看见了?”

  黄胜利一边念叨,一边抬头往上看,然后,他就傻眼了。

  “草,天麻,这天麻特么比我还高?”

  黄胜利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儿,但是一棵天麻长得比他还高,也属实过分了。

  “太欺负人了,我还没有天麻高。”

  黄胜利这话,逗的几个人哈哈大笑。

  “行了,你别搁那儿念秧儿了,赶紧把天麻挖了吧,看看底下有多少?”

  黄胜利一把将天麻杆子撅断,只留下底部一尺来高。m.χIùmЬ.CǒM

  然后用手顺着茎秆下面拨开草皮和土,一点一点往下挖,直到露出土豆般的天麻块茎。

  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将块茎取出,而是顺着块茎尾部往后扒土。

  果然,就在不远处,扒拉出来四五个大崽子,再往下找,还有些略微小点的。

  最后,在方圆两尺的范围内,黄胜利挖出来两大捧天麻。

  一棵苗底下带着这么多,那就是很不错了。

  黄胜利开眼儿,大家伙也有信心了,于是各自散开往前走,去找天麻。

  许世彦朝着前面一个岗梁走,翻过岗梁,忽然瞅着前面一棵树上,有一朵粉红色的东西。

  许世彦快步走过去,发现是一朵树鸡蘑。

  这树鸡蘑,颜色粉红,是少数颜色鲜艳却没毒的蘑菇。

  树鸡蘑,学名叫硫磺菌,是一种可食用也可药用的菌类。

  这种菌类有个特点,就是生长特别快。

  可能前一天看着还没有鸡蛋大,结果隔两天过来,就已经长成蒲扇大小,木质化不能吃了。

  所以进山遇见生长正好,鲜嫩可食用的树鸡蘑并不容易。

  今天赶巧了,这一朵树鸡蘑长得正好,嫩呼呼的。

  回家切了焯水,跟韭菜炒着吃特别鲜。

  要是舍得东西,还可以用面裹了炸,然后蘸点儿椒盐吃,美味极了,真有种吃鸡肉的感觉,要不怎么叫树鸡蘑呢?

  许世彦伸手,小心的将这层层叠叠一大朵树鸡蘑掰下来。

  从身后背着的袋子里又翻出个袋子,单独包裹住,再装进袋子里背着。

  山里的东西不是家养的,不可能事事如意,想啥来啥。

  遇见什么都行,只要有收获不空着回去,许世彦都能接受。

  背好袋子,许世彦继续往前走,他打算从这个岗梁下去,往前面走走看看。

  刚往前走了两步,就发现前面有两棵天麻苗。

  进山这半天,总算开眼儿了,许世彦挺高兴,朝着那两棵天麻走去。

  结果刚到跟前儿往周围打量几眼,哎?前面不远处还有三棵?

  许世彦高兴起来,五棵,离着这么近,中间就很有可能是一大窝。

  “我这边遇见天麻了,五棵苗呢。”许世彦喊了一声。

  “你们也都仔细找找啊,说不定这附近还有。”

  天麻不是山参,不值多少钱,所以进山都是谁看见的归谁。

  山参太贵重了,如果做不到平分,很可能会有人心里不平衡,尤其是遇见大货,那就很可能会出人命。

  那边几个人听见许世彦也开眼儿了,都听高兴,也更有信心,于是各自在附近转悠。

  还别说,这附近真有,不多时,孙晓锋他们也都喊着,开眼儿了。

  进山就怕不开眼儿,只要开眼儿就好说。

  许世彦将五棵天麻周围的草全都清理了,然后从外向内,开始在这五棵天麻围起来的位置翻找。

  果然,遇上了一窝,最终这一窝挖出来大大小小的天麻,得一脸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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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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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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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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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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