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六十七章 火狐狸
  带着五条狗上山围了一回黑瞎子后,许世彦更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老李头肯定带着狗进山打过猎。

  这五条狗,都是难得的好猎狗,一个比一个厉害。

  只可惜被药死了两条,要是七条狗都在,寻常的野猪、黑瞎子,真不用费多大力气。

  这下许世彦可放心了,等黑狗和花狗伤好了,就时不时就带着狗出去到附近转悠。

  还别说,许世彦这运气真不错,出去一回总能遇见点儿什么,绝对不空着回来。

  野猪最多,偶尔能遇上一群狍子,中间有一次,正好碰见了一个黑瞎子仓,还杀了一头黑瞎子。

  再加上参场附近那些夹子套子陷阱啥的,也会有点儿收获。

  这下,仓房里攒了好些肉,墙上各类皮张也挂了不少。

  转眼间过了冬至交了九,气温越来越低,外头零下三十多度。

  连着下了好几场大雪,参场里的雪快到人胳肢窝了,山上的雪就更不用说,差不多能把人没过去。

  小寒节气前后,紫貂、貉子、水獭等动物的皮毛,颜色美丽、质地耐用、绒板轻软,是猎取的最好时机。

  许世彦自然也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正好踩着野猪皮做的滑雪板,去山上针阔叶混交林带,下夹子夹紫貂和灰鼠。

  从参场子出来向西南走,过了那片野猪林再往前,山势逐渐变陡。

  山上的树种也有所变化,松树逐渐增多,针、阔叶林混杂,再往上一些,就是紫貂出没的地带了。

  越往山顶,雪下的就越深。

  东北的雪都是一边下一边沉积,积的厚厚一层雪粒子,上面是一层硬盖儿。

  人直接踩上去,咕咚一下子就能陷在雪里,拔腿都难。

  好在许世彦踩着滑雪板呢,虽然算不上健步如飞吧,好歹行走可以。

  于是划着雪板往山上走,直到快山尖儿了,松树也越来越多。

  许世彦在地上打量着,不多时果然见到了雪地上细小的脚印,正是紫貂留下来的。

  紫貂,当地人也称为大叶子,新东北三宝中的一宝。

  其皮毛轻、软、暖。轻,指皮板薄柔,落地如鸿毛。

  软,指毛针细腻而丰厚,大有入眼而不刺眼之感。暖,是有“拂面如焰火”之说,为毛皮中最珍品。

  紫貂性情机敏灵巧,想要捕捉可不容易。

  以前有传说,猎人在山上撵一冬天,始终跟着紫貂。

  直到快开春的时节,紫貂重新转回老巢前,那时候警惕性会降低,然后被猎人捕捉。

  也有的传说,紫貂生性善良,见有人在雪地里冻僵了,就会上前去用它的皮毛给人取暖。

  所以就有猎人会敞开怀,躺在雪地里,等紫貂来了以便捕捉。

  这些许世彦未曾亲见,不知道真假,反正他来抓紫貂,用夹子。

  找到紫貂经常行走的足迹,在距离足印三四十工分的地方挖洞,往下挖四五十公分深,然后朝着足印方向掏雪。

  横着掏出来一个能容得下夹子,距离上面雪盖子还有个几公分的洞。

  将夹子打开塞到洞里,再把阳历牌的纸盖在夹子上头,一个夹子就设好了。

  然后还要把旁边的雪,再小心翼翼的覆盖好,避免被紫貂瞧出痕迹来。

  干这个活倒是没有多少技巧,主要就是心细动作轻,一旦动作太大,上面的雪就塌下来了。

  许世彦在夹子附近做了记号,接着又往别处转悠,一上午在这一片山上挖了十来个坑,下了十几个夹子。

  下完夹子,许世彦踩着滑雪板就往回走。

  刚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忽然就见到眼前一个红乎乎的东西飞奔而过,接着又是一青灰色的影子。

  两道影子都极快,没等许世彦反应过来就从眼前过去了,许世彦赶紧抓着木杆朝前划,跟着追上去。

  就见到远处,清灰色的影子追上了前面的红色动物,上去就是一口。

  不知道咬哪里了,反正只听见“吱儿”的一声惨叫。

  那红色影子似乎还想挣扎逃跑,却又被咬了一下,更是惨叫连连。

  许世彦立刻停下来,摘下枪拉开保险,朝着灰色的影子连着就开了三枪。

  许世彦这枪法还是可以的,三枪过后,那青灰色影子直接倒在了地上。

  红色的那东西,侥幸脱离危险,却伤的不轻,挣扎着起来,拖着腿往前爬。

  许世彦一手拿枪,一手撑着杆子划过去。

  到了跟前儿才发现,中枪的青灰色动物,是一头狼。而地上那个爬的,是一只火狐狸。

  狐狸这种动物,在国内分布很广,各地都有,品种也很多。

  长白山地区最出名的,要数火狐狸了。

  其毛长绒厚、色泽光艳、针毛美观,制成衣帽非常暖人,所以叫火狐狸。

  狐狸嗅觉非常灵敏,性情孤僻好静,常常独出独入。

  凭借出色的嗅觉,一旦发现路上有凶兽的气味,就会立即避开。

  当然,也不是万无一失,瞧这只不就是被狼追上了么?

  狐狸天性狡猾,在生命遭到危机的关头,就会放臭屁,那是它身上臭腺分泌出的气味儿。

  人嗅了头晕心慌甚至呕吐,猎狗嗅了,干打转儿,直打喷嚏,不敢近前。

  所以山里会流传着许多迷信传说,人称三太爷。

  许世彦朝这边一靠近,就能闻到一股子臭味儿,这肯定是刚才狐狸放臭屁了。

  可惜遇见了天敌狼,没好使,要不是许世彦开枪毙了那狼,估计今天这火狐狸就成狼的食物了。

  许世彦站在那儿瞅着地上的狐狸,并没有想要杀了它的想法。

  火狐狸皮毛再好,许世彦也不想要。

  在东北有这样一个说法,打猎的进山,大的动物怎么打都不犯说道,别管野猪、黑瞎子,哪怕是老虎,打了都没事儿。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小的东西,尤其是“胡黄柳白灰”这些,最好不要招惹,特别是前两个,一定别惹。

  怎么说呢,有些规矩传下来还是有道理的,这些许世彦相信。

  人嘛,还是要有点儿敬畏之心的,要不然岂不是肆无忌惮什么都敢做?

  再说了,重生这么玄乎的事情都发生了,还能啥都不信?

  所以许世彦上山这么久,从没打过一只狐狸一只黄皮子。

  “算了,我不杀你,你快走吧。”许世彦见那狐狸趴在地上,扭头直看他。

  原本狡黠凶狠的三角眼,似乎藏着几许哀求。

  许世彦朝着那狐狸摆摆手,示意它快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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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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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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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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