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四十二章 起参
  有赵大海讲情,许世彦也觉得目前不宜得罪人。

  许家能在大房子立足,全仰仗着赵大海,咋地也不能不给赵大海面子。

  “陈德勇你听清楚了,今天是看在赵大叔的面子上,我再饶你这一回,赶紧走,别在这碍眼。”

  听见这话,那几个小伙子赶紧抬着陈德勇上车,陈家人也灰溜溜走了。

  陈德勇被送去公社医院,连着打了三天针,伤处消肿,伤口也开始愈合。

  后遗症不知道有没有,反正敢下地行走了。

  陈家人连着闹了两场,半点儿便宜没捞着,反倒惹得众人厌烦,在村子里越发不招人待见。

  而陈家和许家,也因为这两回的事,成了死对头。

  转眼间进了农历八月,地里的庄稼该往回收了。

  东江沿大队一共就七百来亩地,往回收非常容易,全村老少齐动手,没用几天就把粮食全都收拾回来了。

  趁着秋高气爽,该晒的晒,该晾的晾,然后打豆子、扒苞米,全村老少齐上阵,忙了个不亦乐乎。

  春种秋收,向来都是庄稼院里最忙的时节。

  而对于参乡的人来说,秋天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就是起参做货。

  园参的生长都是有规律的,从种子到起参做货,分成两个阶段,一共六年时间。

  第一年秋季,将开口的参籽播撒在参地中。

  经过三年的生长,基本上可以长成烟卷到手指粗细,这叫做参栽子。

  参栽子秋天从土里起出来,挑选出个头好、身条好、无水锈伤疤的,重新栽到好土中,再长三年,才能起参做货。

  经过六年的生长,一棵人参差不多可以重一两往上,最大的能有三四两。

  主要跟栽子大小、土壤肥力、后期管理有关。

  人参的药用价值非常高,但是山参资源极少,早在明清时期,就已经有园参种植。

  抚松很多地方的地名都与人参有关,多数都是清末民国时期的大参园。

  如今参园都归公家所有,几乎所有的公社、大队,都有自办参场参园。

  东江沿大队的参地不算多,连参栽子加在一起,六年的也才两千多丈,当年做货的,也就五百来丈。

  所谓的丈,是参地专用术语,一般是指一丈长,五尺宽的面积,换算下来,大概也就五点几平方米。琇書蛧

  别小看这五平方米的参地,如果侍弄好了,可以出产水参十六七斤。

  蒸熟晒干做成红参,大概四斤左右,按目前的价格来算,差不多能卖三四百块钱。

  这个年月的三四百,那可不得了,要不然怎么各处公社都卯足了劲儿种植人参?太值钱了。

  当然,在后世,随着各种肥料的使用,园参产量可以达到每丈二三十斤。

  只是人参价格受国际影响,波动很大,赶上价格低的时候,参农也赔的不轻。

  随着森林资源越来越匮乏,人参的行情倒是一路上涨。

  “明天开始,上山起参,下面我点名,凡是点到名的,明早六点集合,去前川参地。”

  九月二十号下午,众人刚忙活着打完黄豆收入仓库,队长于善海便大声吆喝起来。

  起参也是有节气的,早了人参浆气不足,做货不压秤,晚了回浆也不行。

  一般来说,都是秋分之前那几天,上山起参。

  “许世彦、许世祥、杨春明、赵建国、赵建设……”队长念了一长串的名单。

  起参就是把人参从地里刨出来,这个活不光要有力气,还得有耐心。

  手要稳,干活毛毛躁躁容易刨伤了底下的人参根茎,破坏其价值。

  许世彦是出了名的心细、稳当,起参、栽参的活每年都有他,而且是第一个被点名。

  九月二十一号早晨六点,被点名的四十个小伙子齐聚队部门前,带着各种起参的工具,还有麻袋,赶着马车,直奔前川参地。

  前川参地距离村子大概十来里地,就在之前许世彦带人放山的附近。

  山间小路崎岖不平,马车走的不快,半个钟头后,总算到了前川参地。

  如今这时候还没有参地专用的塑料布,多数都是用木头破成板子,做成参棚,上面再覆盖干草或是油毡纸一类防水。

  所以远远望去,就见到一条条黑灰色的长龙,沿着山势蔓延成片。

  众人刚到参园外,就听见里头的狗连声叫唤。

  看守参园的老李头,扛着枪从参园里的房子走出来。

  见到是队里的人,这才上前,将树枝做的大门敞开,放众人进入。

  “李大爷,这是大娘让我给你捎上来的,棉衣棉裤,换洗衣服,还有煎饼、酱、咸菜、小炸鱼。”

  许世彦见到老李头,赶紧把后背上的背囊递过去,那里头是老李太太昨晚特地收拾的东西。

  “呦,这么沉啊,我家那老婆子,不知道又给我装了多少吃的呢。

  小许啊,谢谢你,你看我在山上,也顾不着家里头,都是你帮忙照看。”

  老李头接过背囊,很是客气的说道。

  看参人一年到头,只有腊月里土地完全冻实了,才能下山。

  过完年不等出了正月十五,又得上山,常年不在家。

  这山上看参可不是容易的活,要防着人来偷,也得防着野兽来祸害。

  老李头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炮手,指着打猎过日子,枪法一绝。

  后来岁数大了体力不行,没法上山打猎。

  正好队里弄了参地,就把他派上来看参,挣的工分倒是不少,就是不能回家,照顾不到家里。

  老李头知道许世彦心眼儿好,处处照顾老李太太,所以见了面对许世彦都格外客气。

  “瞧大爷说的,我现在住你家的房子呢。

  大娘不要我房租,菜园子里的菜也随便我吃,应该是我谢谢大爷大娘才对。”许世彦闻言笑笑。

  “也是,那咱俩就谁也不用跟谁客气了。”

  老李头是个挺爽朗的人,当即拍着许世彦的肩膀哈哈大笑。

  “要不要进屋喝口水啊?我刚烧了壶开水,正好还有春天采的暴马子,给你们沏一壶。”

  老李头说的暴马子,学名应该叫暴马丁香,是山里的一种植物。

  东北没有茶树,穷人也喝不起茶叶,就在春季撸一些暴马丁香的叶子还有花,晒干了当茶喝。

  这东西养胃,而且暴马丁香的花非常香,沏茶挺好喝的。

  “不了不了,今天开始起参,地里不少活呢,我们先去忙了。”

  许世彦摆摆手,跟随众人一起,朝着今年起货的那片参地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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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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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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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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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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