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狗在做着汇报,“这些天来,他又是上山,又是足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上次也搜查过了,你真确定有什么剑典宝剑。”
“不管有没有,这屋子我要定了,在澜山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看上的东西就别想溜走。”曹文信道。
“可是,明摆着他不会卖屋子的,我打听过了,也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手段,能让谷子变成精米,往后他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李二狗道。
曹文信突显厉色,“放心吧,他的好日子没有多久了,我联系上了摩坨寨。”
李二狗一惊:“要找那些亡命之徒……这……这能行?”
“就是些收钱办事的人,不会节外生枝的。”在曹文信看来,事情都在运筹帷幄之中。
……这些天来,裴尘的日子越过越好。
一批批精米换来了一批批谷子,一批批谷子又变成精米。
这就是一门利滚利的生意,不仅是吃饱了饭,院子也买来了种子,进行了播种。
一切都有序的进行着,维持着一个度。
这个度是避免造成别人的眼红。
秦宓儿来回奔跑,卖精米买谷子,也是劳累活,总不可能把她累垮了,虽然她说自己不累。
经过这些天来,第一把弩正式做了出来。
院子里,一边用木板画出了靶心,一边是裴尘拿着弩进行练习。
一段时间练习下来,虽做不到百步穿杨,但三十步内,能够做到指哪打哪。
练习中还不断的对弩进行调整,确保更好的稳定性,更快的上弦发射。
整个过程里秦宓儿都看着眼里,她吃惊的是,夫君竟做这么可怕的大杀器。
这让她不由担心,夫君是不是要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
裴尘只能笑着和她解释,什么叫做:一切的恐惧都源于火力不足,弩的出现不是为制造危险,而是用来保护自己。
为此,还专门教秦宓儿使用弩。
作为自己身边的人,在必要的时候,自己希望她能够站出来。
这一夜,小雨。
裴尘在灯下书写着。
从外人的角度看,他书写的东西杂七杂八。
事实上,是在以他的方式记忆脑袋里的东西。
裴尘知道,身处眼前的朝代,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脑袋里超前的知识。
知识若是不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出现遗忘。
所以,趁现在记忆还清晰,自己要把知识记录下来。
由于记录的方式,也不怕会丢失,丢失了,别人也看不懂。
秦宓儿懂的字不多,也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单纯的以为写字属于文人的行为,询问夫君是否打算考取功名。
在她看来,若是夫君要考取功名,那就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这引得裴尘一阵苦笑。
自己何德何能去考取功名。
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金榜题名。
大承王朝是科举制,考的是八股文之类。
就算自己足够的聪明,但这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自己也没有从零开始的兴趣。
再一个,考取功名后又能怎么样。
到时谋得一官半职。
当个清官,活得太累。
当个贪官,勾心斗角。
与其这样,还不如实现自己写下来的东西。
当然,让自己做一个文人骚客还是没有问题的。
比如吟诗作对。
大承王朝的历史里没有什么李白杜甫……必要的时候,自己可以拿出一些来用用。
自己没有什么精神洁癖,也不会刻意进行卖弄。
在自己看来,这些相当于一种财富,只在需要体现价值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用。
对于功名,自己是没有兴趣的,要说自己真正有兴趣的……
据说大承王朝有一些高来高去的高人,他们能飞檐走壁,摘花伤人。
如果有机会,自己对这些是感兴趣的。
毕竟,对比前世。
就算是自己写下来想实现的东西,在前世都不算稀奇。
只有这些传说中的高人本领是前世没有的。
没有的才让人有兴趣。
当然,这一切和刚吃饱饭、过上好日子的自己相去甚远。
一般情况,裴尘都会抓紧时间,尽量的记忆下脑袋里的知识。
在有睡意的时候就上床睡觉,随后一觉到天亮。
这也就有效的避免了,当和秦宓儿睡在同一张床上产生的胡思乱想。
裴尘是这样做了,也做到了,却让秦宓儿心里的情绪越积越多。
在今夜,她就想把事情说清楚。
“夫君……”秦宓儿试探性道。
“你说,我听着。”裴尘放慢了书写的速度。
“夫君,你说过的,也做到了,日子是越来越好了,我现在想啊,什么时候该帮你纳妾。”
这话说的没有半点膈应。
妻子帮丈夫纳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家里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虽说纳妾有点早,可在自己心里,这是迟早的事情。
夫君有本领,自己要是不帮他纳妾,外人会指责自己不够贤惠。
男尊女卑的社会,一夫多妻属于常态。
加上战乱导致的男少女多。
从大承王朝来说,这不是什么陋习,这是历史的必然性。
追究根本,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人口。
妻子只有一个,小妾可以有很多。
一个有本事的男人纳妾,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现实角度上说,纳妾是给一个女人活下来的权利。
正在书写的裴尘停顿了一下。
就前世来说,一夫一妻就和烙印一样。
不过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
只是,怎么突然提起这事。
日子是越来越好了,但还没到提起纳妾的话题,她现在提起,必然是有原因。
裴尘没有回应,等待下文。
秦宓儿鼻头抽动着,看了一会灯火下夫君的背影,低下头,说出了这些天压在心里的话。
“夫君不愿与我圆房,许是不喜欢我,或真的把我当灾星,却仍留着我,让我有一席之地。”
“裴家仅剩夫君一人,若是没能开枝散叶,过错都在我,我能做的就是帮夫君纳妾,只求夫君欢心,我也是高兴的。”
“我知道家里不算真的好,夫君放心,纳妾后,大小活由我承担,只求夫君早点传宗接代。”
一段话徐徐道来,中间有情绪的起伏,但也表示出她的决心。wWW.ΧìǔΜЬ.CǒΜ
裴尘用笔头戳戳了自己的脑袋。
秦宓儿的话让他感到了意外。
真说起来,还是自己没能真正融入当下,按照当下的观念,她的话合情合理。
裴尘放下了笔。
看着那个抱着膝盖,埋着头的女孩。
站起了身,一步步的靠近。
心中的感慨化作一个怀抱。
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她抬起了头,看着眼前的男人。
她没有说话,可她红着的眼眶足以表达她的心情。
让她在自己的怀抱里找到舒适的姿势,裴尘的嘴巴贴着她的耳朵。
瞬间她的脸蛋通红,尤其是耳根。
裴尘忍不住咬了一口,吸嚼了一会儿,让她的身体止不住的颤抖后,才道。
“我是想要了你的,可我考虑的是,世道不太平,孩子更是要你拿命来冒险。”
“你要知道,是我没有准备好,我说了想要了你,这是个单纯的念头,不涉及其他,孩子暂时放一边,等我想好了会跟你谈。”
“现在,为了补偿你的自责,我就把你要了,你说好不好。”
秦宓儿试着读懂夫君说的话,可夫君根本不给她反应的时间。
一只手探入衣服里,另一只手则一点点解除防备。
本来让舒适的怀抱里,突然有东西让自己搁得慌。
一时间,秦宓儿失了魂。
她也明白夫君说的话的意思。
夫君暂时不想要孩子,可夫君现在就要要了自己。
裴尘一直以来的想法是。
肉体的欲望需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
当感情水到渠成,释放欲望就成了理所当然。
前世对异性毫无经验的自己,认为这会是个漫长的过程。
可没想到,这个叫做妻子的女孩就这样轻易的闯进自己的内心。
花开堪折直须折。
灯熄灭了。
就在彼此坦诚相见的时候。
“哎呦,他大爷的,这是谁绑的绳子。”
“小声点,不要被发现了。”
“怕什么,人就在屋里,还怕跑了不成。”
“也对,想跑也迟了。”
“动作麻利点,要求是不留活口。”
突来的声音打破了雨夜,裴尘急忙站了起来。
“夫君。”秦宓儿声音紧张,是有不好的预感。
裴尘竖着手指,示意她安静。
她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黑暗中的一双眼睛带着不安。
“不要怕,有我在,听我的,就在屋子里待着,其他的交给我。”
秦宓儿就要摇头,裴尘的手放在她的头发上,摸了摸她的脑袋,道:“听话,不要让我分心。”
如若可以,秦宓儿希望能和夫君站在一起。
但更多时候,知道女人不该成为男人的累赘。
“哎呦。”
雨夜又传来的跌倒声。
院子里是有陷阱,但起不到关键性作用。
在雨夜中,能听到有人在靠近。
从床底下拿出了弓弩,示意秦宓儿藏好后,裴尘打开房门,悄悄的来到正厅。
通过正厅的门缝往外看。
正好轰隆声响。
天空落下了闪电。
闪电照亮了院子,看到了两个身影。
一共两个人,除了长相凶狠外,手中都握着亮堂堂的刀。
光听谈话声还不敢真的确定,如今却可以知道闯进来的是凶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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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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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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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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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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