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钱?那确实不贵,不过红纸呢,多少钱一刀?”
“红纸一刀要两块钱了,你问这个干嘛?”
“娘,不如咱买一刀红纸,过年自己写对联吧,顺便看看有没有乡亲来买,咱也可以赚点零花钱。”
一刀红纸一百张,一张可以裁两幅对联,一副对联五分,那一刀红纸岂不是要赚二十块钱?抛去红纸的两块钱成本也能赚十八呀!妈呀!暴利呀!
“能成吗?村里会不会有人举报?”杨母觉得不妥,这叫投机取巧,万一被人给举*报了就得不偿失了。
“娘,我觉得没问题,村民举报也是去村长家或者大队长家吧?咱们只要跟这两位领导沟通好了,就不会有事的,而且咱做的是利民的事。”
村长过年也得买对联吧?我们提前先送给他两幅,然后再给每个来买对联的村民,每一副对联都便宜一分钱,村民得到了实惠,自然不会乱举报,再说只要有村长支持,他一切就都变的名正言顺了。。。
“大娘,我也觉得梦枝说的可行,我们只要搞定村长,再给村民让利,应该不会有村民再去举报了。”
苏木也表示赞同,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是要想办法让她们赚点钱,不然杨梦枝得身子什么时候才能补的回来?
“行吗?”杨母还是有些犹豫。
“娘,试试呗!能行就行,不行红纸就留着给我练大字用。”
杨梦枝觉得不试试怎么就知道不行呢?过年贴对联是习俗,再穷的人家也都会咬牙买一副,以祈求新的一年里家人健康,万事顺利。
再说她们卖的比市场价便宜,她就不信招不来客人!
“行,咱买去,顺便再给你买支毛笔。”杨母其实对女儿的要求一般都不会太拒绝,又看到连见多识广的知青都这么说了,说明这事肯定能成。
而且她就杨梦枝这一个孩子总想给她最好的,只要她能开心,花点钱就花吧!
杨梦枝囧囧有神,原来原主家里没有毛笔呀?那也应该不会写毛笔字吧?是她太想当然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掉马甲?
—————
如此一行人愉快的决定好了,杨母和刘阳一起拐回去供销社买红纸,而苏木又被和杨梦枝分到一起去书店买毛笔。
书店看到二人回来的瞬间眼都瞪圆了,他觉得他的心还在亏得滴血,这二人又想干嘛?
“老板,有毛笔吗?给我拿两支,要一支三号的,一支大号的。”杨梦枝此时正在构思她的发财大计,根本没有闲工夫揣测老板的表情。
“哦,有有,三号的毛笔八毛,大号的五毛。”老板从柜台里拿出来几支毛笔摆在桌上,供他们挑选。
“这些都是正宗的狼毫笔,所以会贵一点,你们随便看看。”
杨梦枝仔细挑选了一会儿,终于选中了两支,她让老板拿点水试一下,要知道毛笔好不好不光只看外形,还要看它遇水化开后是否饱满,运笔顺不顺畅。
老板一听,原来是懂行的,也就收敛了脸上不耐烦的神情,像他们这么大的一般还会写毛笔字并懂行的人,一般都不会是普通人家培养出来的。
试好了毛笔,杨梦枝并没有老板以为的那样又给他讨价还价,而是又让老板拿了一盒普通的油烟墨,然后就爽快的付钱走人了。
老板拿着钱,看着两人干净利落的走了“……”
————
“你特意学过毛笔字吧?”苏木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观杨梦枝应该是真的会毛笔书法,她挑毛笔的手法和选的墨一看就是真的懂。
只是他不明白在这个小农村怎么会有人,有精力有财力去培养女儿专门去学毛笔呢?
而且她又是从哪里学的?
要知道自从文化动荡以来,这些有能力有本事的人真的不多了,也不好找。
别跟他说是在学校学的,这个时期的学校根本就没有毛笔课!
“嗯,应该学过吧?我不记得了,但我拿起毛笔就发现很熟悉,就~就是感觉很自然吧?反正就懂了。”
她是特意学过的,还是从小学的时候,学校让报兴趣班的时候就开始学了,并且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放下。
而她还是大学书法社的社长,也参加过全国青年书法大赛,并获得了第二名,后来去过很多学校普及书法知识。
她之所以在毕业后选择去山区支教,也是因为受国家书法协会的委托,去那边普及知识的。
“不如等会儿问一下我娘,刚刚我娘都没有觉得我说要写对联奇怪,想来我应该真的有接触过。”
反正她现在是失忆人士嘛?一切都不记得了,有事就问她娘就对了,以杨母对她盲目的态度,想来就算不明白,也只会觉得理所当然,毕竟她女儿很聪明什么东西可是一看就会的。
“唉,对了苏木,你会写毛笔字么?”如果他也会的话,就可以多一人写了,那就可以写点大福字来配着卖了。
“我小时候跟着爷爷学了一段时间,现在基本忘的差不多了。”
其实苏木说的谦虚了,他从六岁就开始跟着祖父学习书法,虽然只学了五年,但祖父一直夸他有天赋,学的快。
他祖父是真正的书法大家,一手行书写的出神入化,祖父总是教他不要拘泥于某一种字体,应该要有自己的风格。
所以他会写几种字体,虽然最后没有像祖父说的那样,有自己的风格,但区区写几副对联自然不在话下。
只可惜祖父死在了闹文化动荡的那一年,他们家也因此受到了一次重创,他也自此之后没有再动过毛笔。。。
“是吗?为什么没有坚持下来,我感觉写毛笔字能凝神静气提升心神,还挺好的呀?”
“因为后来我爷爷去世了,所以就没有再继续学了。”苏木想起他祖父,心中总是会有遗憾,有惋惜和不忿,也有不想提及的伤痛。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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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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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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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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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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