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姐,你看。这里是我们最好的地方,您看您满不满意?”
男人穿着板正,一身黑色西服在前面带路,他也想不明白,夏晚晚才二十多岁,怎么这么着急给自己找尸骨埋存的地方?
夏晚晚来的时候,男人以为是给家里的老人找的,但是听完她的要求后,男人心里都在诽腹。
哪里找这么好的地方,不就是找个公墓吗,这位夏小姐要求怪高。
先是风水好,接着说最好附近没有“邻居”,还要有花花草草,不是他说,人没了,哪里能看得见?
本来他不想招待的,可是夏小姐佣金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面前的男人滔滔不绝的讲着这块地方风水好,而且两面环山,是个以后埋葬的好地方。
夏晚晚挑剔的左右看了一圈,她没有得什么绝症,但是人嘛,固有一死,现在房价都在上涨,万一等五六十年后,坟价也涨了怎么办。
作为一个有远大眼光的三流企业家,一个农场主,夏晚晚觉得自己要为以后考虑。
男人的吧的吧的说个不停,夏晚晚听的脑子都大了,突然他的电话响了,男人接完电话,抱歉的说道:“夏小姐,不好意思,我的vip客户来了,我要去接待。”
夏晚晚挑眉,没想到现在买个墓地都要办会员啊,她点点头,男人匆匆忙忙的离开。
夏晚晚对这个地方并不是很满意,但是这里是她看过比较好的地方了,其他地方还不如这里宽敞呢。
可能会有人不理解,不就是一个墓地吗,干什么还要挑三拣四的,夏晚晚并不赞同。
她对生活质量有要求,在现代社会过不了的日子,死了以后要享受到吧。
至少空气清新,有山有水最好。
夏晚晚在四处看来看去,这是靠近郊区的公墓,并没有多少人在这里埋着,她看了一圈,突然在自己的隔壁发现了一个墓。
嚯,六七十年后的邻居啊,出于街坊情意,夏晚晚蹲下身帮忙把他面前的野草拔掉了。
夏晚晚这人嘴碎,没有人也可以自言自语,她一边拔草一边嘟囔,“邻居,你好,以后多多照顾啊,我再过几十年就能跟你说话了。”
人固有一死,夏晚晚没有什么亲人,自己一个人在社会打拼,后面干脆放飞自我,建了个农场做农家乐。
她发誓她不是个色胚,肯定不是因为自己的邻居太帅,上前热心帮忙的。
小小的墓碑上,有一张泛白的照片,上面的男人年纪很小,黑白照和墓碑的风吹日晒,能判断他肯定早早的就没了。
夏晚晚在男人的墓碑上看了一遍,没有大篇辞藻华丽的介绍,只有一句话,沈焕戚之墓。
“沈焕戚,沈焕戚。”夏晚晚念叨了两句,后面嫌累,直接坐在了墓前絮絮叨叨,“哎。也不知道你多大了?”
“家里有几口人啊?”
“死前有没有结婚呐,有没有财产啊?”
夏晚晚一个人嘟嘟囔囔,后面突然就笑了,拿出口袋里的湿巾把墓前的灰尘全部擦了一遍,觉得他墓前单调。
站起身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灰尘,仔细的采了一把野花放在沈焕戚的墓前。
“喏,未来的新邻居给你的见面礼。”
夏晚晚这个人挑剔,不轻易对别人吐露心声,此时面对一个冰冷冷的坟墓,倒是畅快的说了一大堆琐事。
最后,看着沈焕戚的照片。寸头,面色坚毅,眼里还有不屈的神情,夏晚晚不知道发哪辈子的疯,突然说了一句。
“你要是没结婚,我可要倒追你了,长得真好看。”
“可惜啊,天妒英才。”
夏晚晚也不知道男人发生了什么才死的,不过能看出他的去世年纪肯定很久了,说不定都能当自己的长辈了。
她也只是胡言乱语了一句,现在是个快节奏的恋爱时代,夏晚晚就像跟不上时代的老太婆似的,迷惑的看着一对对小情侣秀恩爱。
恋爱嘛,还是看别人谈才香。
夏晚晚不禁诚心的发问:“到底是谁把她的男朋友谈了。”
这是她成为贵族单身狗的第二十二个年头,什么时候才能脱单啊?
夏晚晚看着沈焕戚的墓,可惜的叹了一口气,“你要是生在现在,肯定一大把的姑娘喜欢你。”
虽然只有一张黑白照片,但是沈焕戚脸上棱角分明,凌厉中还有种硬气,是小姑娘喜欢的硬汉形象。
发完牢骚后,夏晚晚通过电话将沈焕戚旁边的公墓定了下来,接着转身就走,还有礼貌的跟“邻居”挥挥手,“邻居,咱们几十年后见。”
夏晚晚没有当一回事,她视察农场的时候总觉得头晕乎乎的,接着直接回家休息,作为大老板,要对自己好一些。
随便买点快餐,在家里看着电视哈哈大笑,突然夏晚晚脑子里又想起了沈焕戚的相貌。
“真是魔怔了,夏晚晚,你可真是八辈子没见过男人了。”
夏晚晚也觉得奇怪,今天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她对沈焕戚的印象很好,总觉得他不该死的。
啃完最后一口沙拉,夏晚晚洗漱好往床上一躺,“真的疯了,还是赶紧睡吧。”
夜深后,星子在天空熠熠生辉,夏晚晚的屋里的天花板突然亮了一些,像是萤火虫的荧光环绕着夏晚晚的身边。
接着夏晚晚就梦见了自己掉进了无底深渊,随着一声苍老的“去吧”,她的身子逐渐下降。
但是死活睁不开眼,等睁眼的时候就发现自己额头盖着凉毛巾,一个瘦瘦矮矮的妇女坐在自己面前。
她很想睁眼,但是始终改变不了困倦,还是睡了过去。
等醒来后,将事情忘得精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只记得自己不属于这个时代。
好像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在推动自己去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但是夏晚晚死活想不起来。
于是在听见下乡的时候,她心里出现一个声音,“去吧,去吧。”
随着夏晚晚的点头,下乡之旅开启,而她将踏入旅途去改变某个人的早亡的命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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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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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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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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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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