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惊!我在乡下被糙汉撩的心痒痒>第101章 大队长家吃饭,漏了一个知青
  沈焕戚做的可不是一件事情,不是在外人面前的装模作样,而是真真正正的半年。

  回想起这半年,夏晚晚意识到自己是有多么幸运,能遇到沈焕戚这么好的男人。

  夏天的每个晚上都会不嫌麻烦的给自己烧水洗澡,会帮自己倒洗澡水。

  秋冬的时候,自己身子不适,不能沾凉水,他会帮自己洗衣裳;晚上烧热水帮自己泡脚。

  冬天的时候,变着法的给自己做饭,只为了让小病一场的自己多吃点饭。

  夏晚晚看着方静艳羡的眼神,一时间眼眶都湿润了。

  喃喃自语道:“对啊,遇到他是我的幸运。”

  有人终其一生都遇不到他们所爱的人,有的人就只看了一眼,心里已经注定这辈子只要她。

  夏晚晚总说沈焕戚是只饿狼,她一点也没有说错。

  沈焕戚是一只狼,在夏晚晚面前翻身露着肚皮装作一只无害的狗,只有他自己知道,狼的性子不会变。

  他只想要和小姑娘走一辈子,狼忠贞不渝,一辈子只有一个伴侣,他亦然。

  几人在路上也没有说话,一人吃了一个糖包,嘴里都是甜滋滋的味道。

  男知青们还在回味,一口下去糖汁滚烫,甜到人心坎上了。

  知青们走进了大队长的家里,几人不约而同的把东西放到桌子上。

  王国华作为知青代表,站出来跟大队长拜年:“大队长新年快乐。”

  赵家柱笑的眼睛都没了,仰着头爽朗的叫自己媳妇儿去端几碗热茶。

  “记得,多放点糖。”

  几个知青急急推脱,这还是大早上,哪能在大队长家里久待。

  “大队长,我们就过来看看,不麻烦了。”

  夏晚晚拦住大队长媳妇儿,跟他解释。

  “哎,你们几个来了我红旗村,就是我红旗村的村民了,我这个做大队长的过年请你们吃顿饭咋了。”

  赵家柱虎着一张脸,不叫几个人离开,一招手,他媳妇儿和儿媳妇麻利的架好桌子,把几个知青摁在板凳上。

  “别跟我客气了,你们几个小同志不远千里来到我们这个山沟沟,特别是方知青,没少受罪吧。”

  赵家柱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小夏同志有沈家小子护着,没受多大的罪。

  但是方知青,真是一步一个脚印,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咬着牙参加夏收。

  “没事,习惯就好。”方静也没有趁机诉苦,淡淡的笑笑。

  在农村把她的骄傲性子磨炼的差不多了,而且又交到了一起上进的好朋友。

  她转头看向夏晚晚,却发现她完全呆滞,坐在凳子上神游发呆。

  一瞬间涌上心头的感动全部被卡在了嗓子眼里,方静面无表情的转过去。

  大队长拉着几个男知青,非要嚷嚷着喝一顿,他们都是刚下学的孩子,又怎么会喝酒呢。

  “大队长这不行,我们都不会喝酒。”

  “是啊,都没喝过。”孙建平中指扶了一下眼镜。

  在别人家里,万一喝醉了怎么办,几人都有顾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开口。

  “没事,”赵家柱拍着孙建平的肩,把人拍的一个踉跄,“自家酿的柿子酒,不醉人。”

  他们这些老百姓哪里能买得起酒啊,自己在家里随便摘点柿子,去后山摘点野果子,照样能酿成酒。

  大队长儿媳妇安静的捧来一个红色的瓷坛子。

  赵家柱凑近坛子罐口闭上眼睛仔细的闻了一下,感慨的点点头。

  “你叔啊,留了快一年了,现在总算找到人喝了。”

  赵家柱媳妇儿瘦弱的身体忙来忙后,夏晚晚心里过意不去,小声开口:“婶子别忙活了,你也坐吧。”

  “不了不了,你们吃,你们先吃。”

  偌大的一个桌子上,竟然只有大队长和他们几个知青。

  一直等到大队长媳妇儿忙活好以后,才发现大家都没有动筷。

  她用围裙擦干净手,着急的说:“咋都不动筷子啊,是不是我做的菜不好吃?”

  桌上是两三个切成一半的咸鸭蛋,一碟花生米,一盘白菜炒咸肉,几个杂粮馒头和一大锅玉米碴子粥。

  方静和夏晚晚摇摇头,摆着手说:“没有没有。”

  “是啊,闻着可香了。”

  赵家柱拍着板凳示意自己老太婆坐着,沉吟笑道:“你不来,谁敢动筷啊。”

  他也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希望家里的小事媳妇儿做主,大事自己做主,在家里也给足了媳妇儿面子。

  一般她管理家务的时候,训斥孩子的时候他都不会插手。

  所有人落座以后,都是埋头大吃,夏晚晚就看见大队长家里的小孩子伸手拿了一半咸鸭蛋。

  一口馒头一口咸鸭蛋,吃的津津有味。

  王国华和大队长推杯换盏,一口下去,果真是不醉人。

  入口酸酸甜甜,进入嗓子眼以后才是酒的辛辣。

  不会喝酒的孙建平刚抿一口就呛住了,狼狈的放下碗,咳得脸红脖子粗的。

  “哈哈哈哈,孙知青以后可要学会喝酒啊,不然娶媳妇岂不是要醉倒在桌子上。”

  大队长跟王国华碰了一个,看着孙建平出糗哈哈大笑。

  把一个大男人说的不敢抬头。

  “砰砰砰。”外面的门敲得十分急促。

  大队长媳妇儿站起来,在院里喊了一声,“谁啊?”

  敲门声突然消失,没有人说话,没过几秒,声音又开始响起,一声比一声大。

  看着自己家里的木门都快散架了,大队长媳妇皱着眉头包紧衣裳,打开门是一脸怒火的李晓萍。

  大过年耷拉着驴脸子,这不是存心给人找不自在吗。

  但是对方是一个女娃娃,还是知青,大队长媳妇儿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硬是挤出一个微笑。

  “李知青啊,你怎么有空来了?”

  村里的风言风语传的几个村都知道了,她不是跟大奇打的火热吗,怎么有空来这里了?

  “婶子,我听说大队长招待知青呢,你们忘记请我了吧?”

  李晓萍脸上都是阴霾,一个笑脸都没有,说话阴森森的,大队长媳妇听的头皮都发麻。

  她两只胳膊抓住门,把李晓萍挡在外面,“李知青这是从哪里听来的的话,我们可没有,咱不能冤枉人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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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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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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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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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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